直接的上司,几乎每月都要孝敬,如此一来,哪里的官员能够承受如此重负呢?此外还有一些临时的殷勤,如送时鲜土特产等。年节喜庆时的馈送一般都有一定“尺寸”,要按上司的官位确定数目。据《官场现形记》描述:向来州、县衙门,凡遇过年、过节,以及督、抚、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庆等事,做属员的孝敬都有一定数目;甚么缺应该多少,一任任相沿下来,都不敢增减毫分。此外还有上司衙门里的幕宾,以及什么监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节,或是到任,应得应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又写到按规矩送礼:新任知州瞿耐庵“于上司面上的孝敬,同寅当中的应酬,并没有少人一个,而且笔笔都是照着前任移交的簿子送的”。做下属的为了逢迎讨好和不得罪上司,都必有孝敬上司这笔开支,即使勒紧腰带,四处告贷,也要按时如数奉上。
“做官的俸银,不够上司节敬。”可见孝敬上司的并非是一个小数目。有一个官员说道他在陕西粮道任内馈送上司的详细情况:将军三节两寿,粮道每次送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二百两,水礼四色。八旗协领八员,每节每员送银二十两,上白米四石。将军、都统又荐家人在仓,或挂名在署,按节分账。抚台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节寿但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制台按三节致送,每节一千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差家人赴兰州呈送。
官场同辈份之的送礼也是必不可少的。今天他家做寿,明天他家出丧,每个月总要有几宗,这就要大家一起凑份子。凑的钱称为“分金”、“分子”。这些同寅间的应酬被认为是“礼不可废”的规矩。《春曹仪式》记有清代礼部衙门中关于此项规矩的一些内容,如:“终岁,同旧僚公会。仪司约旧僚官尊者,敛分举行。同僚及旧僚,遇有庆吊,礼不可废,情不容已者,同司酌量轻重,敛分举行。”
凑份子变成了敛钱,相干不相干的都要来一手,而且这成了一种规矩,是合情合理、理所当然的事。有一首诗中说到:“同官同乡请分子,两吊四吊分彼此。为奠为祝为告帮,五百饭资先去矣。都门流落君莫哀,急济会人阄资财。从古长安居不易,再到长安好运来,重请分子原应该。”交份子或多或少,反映了情谊的厚薄。
如此繁多的送礼也让许多官员难以承受,为了弥补这些支出,那些官员往往要向有钱人打秋风,无论认识与否,只要有钱就会开口借,说是借,但是很少有还的,从中可以得到很多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