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学
49312400000006

第6章 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学的发展(5)

1998年5月,江泽民同志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从此,我国开始加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从1999年到2006年底,教育部已分别与部分省、市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分批将34所国内知名高校列为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它们将由国家、地方以及相关部委共同出资建设,这项重大举措被称为“985工程”。

此外,1998年8月,我国通过首部《高等教育法》,将多年来的高等教育发展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为21世纪的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1999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转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振兴教育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0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要达到11%左右;到2010年,入学率接近15%,若干所高校和一批重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在21世纪初期,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跨越式发展,成绩显着。我国提前完成了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目标,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还初步完成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型。在办学体制上,由单一的国家办学体制转变为“一主多元”的办学体制,即以国家办学为主、多种办学体制并存。在宏观管理体制上,“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状况得以改善,借助“共建、合作、合并、划转”等途径对管理体制实施了调整。在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朝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高等教育运行机制也已开始转型,市场逐渐取代计划,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基础作用。此外,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教育教学质量受到重视,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教学质量改进举措:在全国高校建设1500门精品课程,打造一批国家级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教学示范中心;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和聘请国外优秀专业课教师;鼓励教授讲授基础课,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活动;等等。

1.2.2.4 当代浙江高等教育

从1978年起,浙江省陆续恢复和新建了13所高校,恢复了高考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高等教育事业逐渐迈入正轨,但总体上发展仍然比较缓慢。1999年,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针对本省高校数量偏少、规模较小、资源不足的实际状况,确定了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最近几年,浙江高等教育变化显着,成就明显。

(1)顺利实现了由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高等教育阶段的跨越式发展。

1998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仅为8.96%,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升学困境。1999年,省委、省政府果断决定大力发展高等教育,通过在杭州、宁波、温州兴建6大高教园区,新建、迁建或扩建高校,加快了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到2001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就达到15%,比全国提前一年进入大众化阶段。2007年初,全省共有普通高校77所,比1998年增加45所;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72万人,比1998年增加60万人;高考录取率连续5年保持在7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36%,连续多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普通本科与专科(高职)学生的招生比例基本达到1∶1,全省各市基本形成了“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校设置布局。

(2)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自“十五”以来,全省高校获授权发明专利1308项,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33项。

2007年初,全省已有11所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所有高职高专院校都接受了省内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加强学科质量建设,省政府每年投入2000万元建设200个重点学科,投入1.033亿元重点建设20个“重中之重”学科和11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有效地提升了全省高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3)高等教育体制创新成果较为显着。在“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框架下,浙江省调整了部分高校的管理体制。扩大了市级政府的办学权利和责任,提高了他们的办学积极性,为一批市属高校开辟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一批在浙部属高校顺利下放给省管理,使它们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

新建了37所高等职业院校,它们的各项生均办学条件均居全国领先水平。浙江省积极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全国率先依托本科院校创办独立学院,现有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院校13所,独立学院20所,在校生占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的1/3。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展也相当突出,创办了全国第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外合作举办的宁波诺丁汉大学,全省现有52个中外合作教育项目正在实施。

(4)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98年以来,全省高校共招收了128.3万名大学新生,向社会输送了67万名毕业生,近几年来大学生一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高校科研经费以每年28%的速度递增,2006年达到30亿元,科技服务能力日益增强。根据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全省高校先后建成了148个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紧密相关的省级示范专业,14个先进制造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455个针对“浙江制造”要求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其中20个是面向我省特色产业的独有专业。

2007年4月,浙江省确定了高等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

(1)到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5%;高等教育布局趋于合理,结构进一步优化。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左右,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比保持在1∶1,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比例达到1∶10。

(2)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实现普及化,人才培养能力、知识贡献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服务社会能力显着增强。建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校。全面建成布局结构合理,体制富有活力,总量相对充足,内涵和谐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教育质量和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根据《浙江省教育强省建设与“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浙江高等教育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将借助许多改革措施,主要包括:

(1)统筹规划高等院校区域设置。全省规划设置88所普通高校,其中教学科研型大学15所,一般教学型本科院校22所,高职院校51所;另设立独立学院23所。高等学校原则上设在大中城市,不鼓励在县(市)域内举办。培育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高等教育中心,其他设区市形成“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校格局。一些有足够财力支撑能力的教育强县(市),可举办一所为地方服务的社区学院(不列入全国高校序列,不纳入公办高职高专建制)。

(2)加强重点高等院校建设。推进浙江大学省部共建“985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挺进。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省属高校按照国家“211工程”目标建设,跻身全国高校先进行列。实施高职学校品牌建设计划,重点建设能引领全省乃至全国高职发展方向的高等职业学校。

(3)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优势学科、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师,提升办学水平。“十一五”期间滚动建设40个“重中之重”学科、250个省级重点学科、20个人文社科基地。

(4)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数控技术、电子商务、动漫、软件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工业设计10大类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基地。

(5)实施“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200个本科专业、200个高职高专专业、200个专业教学实验室、500种重点和特色教材、500门精品课程,实施500项教学改革。

1.3 高等教育学的发展

高等教育学是教育科学中的一门年轻学科。尽管它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相当迅速。高等教育工作者应当了解这门学科的产生和发展、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以及潜在价值,增强学习高等教育学和研究高等教育问题的自觉性,以便更好地应用科学原理指导工作实践,同时为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1.3.1 高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高等教育的现象、问题和矛盾为研究对象,旨在揭示高等教育规律的科学。规律是事物的内在联系或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现象是这种内在联系的外在表现。人们只有通过对高等教育现象、高等教育问题的研究,才能认识高等教育的特殊矛盾,揭示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

按照层次和范围划分,高等教育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之分。例如,高等教育如何适应和促进社会发展,就是宏观层面的高等教育问题;在高等教育市场化、大众化背景下,高等院校如何找准定位、办出特色,属于中观层面的高等教育问题;高等院校如何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可以说是微观层面的高等教育问题。

根据高等教育的不同运行形态,高等教育可以划分为观念、制度和实践三种。例如,终身教育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一种教育思潮,倡导人人应当学会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而终身教育思想的落实必须通过教育制度创新。如何打破大学与社会、大学与大学、学习与工作之间僵硬的人为界线,使求学者根据个人需要方便地接受高等教育,便是高等教育制度面临的重要课题。若要评判终身教育发展水平,则必须考察终身教育的实践形态,包括学校和教师为贯彻终身教育思想所作的各种努力。

高等教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可以区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前者旨在扩展理论知识,后者着力解决实践问题。与此相应,高等教育也有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划分,像高等教育的目的、价值、性质等属于理论问题,而如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如何保证高等教育公平则属于实践问题。

不过,上述种种划分具有相对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宏观、中观和微观之区分可能随着参照系的变化而变化。重要的是,许多高等教育的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事实上交织在一起,很难截然区分。

有学者从细分的角度对高等教育研究的对象与高等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作了区分。他们认为:“高等教育研究泛指对高等教育领域内的任何现象、矛盾、问题的研究,高等教育学研究特指对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基本矛盾与规律的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包括对高等教育现象的理念研究、应用研究、政策研究,高等教育学研究只能是对高等教育规律的理论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之成果可以是理论的发现,也可以是解决问题的方案、调查研究的报告、制定政策的意见,高等教育学研究之成果必然是规律的揭示与理论的发现。”这种区分也可以理解为广义高等教育学与狭义高等教育学之区别。广义高等教育学即高等教育之学,研究高等教育的各种现象、矛盾和问题,而狭义高等教育学着重研究高等教育的基本矛盾与基本规律,后者是前者深化和发展的产物。如果作这样的理解,倒也与高等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相吻合。

也有学者认为:“高等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关键在于,高等教育是在高等学校(大学)里进行高深学问生产、传播与应用的机构,而不在于高等教育是一种比普通教育更高等的‘教育’。以此为基础,若将高等教育学界定为‘研究在高等学校如何进行高深学问的生产、传播与应用的一门学科’比较恰当。”其理由是,突出高等学校和高深学问的重要性,有利于突出高等教育的特殊性,有利于从历史与逻辑的角度进行理论体系建构,确立高等教育学的学科合法性。

时下,关于高等教育学研究对象的科学界定的讨论恰恰反映了高等教育学是一门处在发展之中的年轻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