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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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3)

1998年教育部又正式下发了《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这个《意见》再次重申了1988年4月原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中的观点;并提出了新的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并据此“逐步构建起注重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为一体,富有时代特征的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1998〕2号附件五)中,提出了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基本规格,对大学生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基本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2.2 现行高等学校培养目标表述分析

199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国家针对高等教育层次制定的法规性文件,其中的许多内容涉及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问题。《高等教育法》第四条指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五条则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十六条指出,“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并对三个层次的高等教育的学业标准分别作出了新规定:

(1)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

(2)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就高校的培养目标看,上述几条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首先,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体现了我国教育目的的方向性。如前所述,教育目的制约各级各类的培养目标,并通过培养目标得以具体化,高校培养目标也不例外。《高等教育法》明确指出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是“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教育目的的具体化,因此,高校的培养目标与国家的教育目的是一脉相承的。

其次,明确了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与普通教育相区别,突出了高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再次,明确了高校本身的三个学历层次,并对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学业标准分别作出了规定,在学业上体现了层次性。

5.2.3 人才类型分析

我国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高级专门人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中的“高级”、“专门”等限定词都是相对而言的,它们本身就存在一个宽广的区间。下面拟通过对“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通才与专才”、“精英人才与一般人才”几对概念的比较分析,把握不同人才的类型特征,这或许有助于加深对高级专门人才这一培养目标的认识。

5.2.3.1 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

按照工作方式和任务,高级专门人才可以分为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

学术型人才指专门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他们运用各种抽象的价值符号系统构建某个学科或领域的概念、定律和学说,创造新知识。

所谓应用型人才,指一切从事非学术研究性工作的实际操作者,诸如工程师、医师、行政人员、企业管理者等,他们的使命是在一定的理论规范指导下,进行社会化的操作运用,将抽象理论符号转换成具体的操作构思或产品构型,将新知识应用于实践。从知识结构看,学术型人才的知识结构主要由基础科学的知识体系组成,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语言学等;应用型人才的知识结构主要由应用科学的知识体系组成。

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只是横向的类型不同,而不是纵向的层次差异。

前者偏重于学术理论的创造,后者偏重于新知识的应用。他们的劳动同属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复杂劳动”,都可以是高水平的、精英型的。因为新知识的应用和转化,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劳动。

对于高等学校来说,培养一定数量的学术型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就不可能有科学、思想、文化的繁荣,应用技术的发展也就会失去持久的“后劲”。

但是,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需要更多的是应用型人才。否则,就不可能把已有的理论知识适时地、创造性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能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总之,这两类人才对于社会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综合化发展,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之间的界线可能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但是,从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的劳动内容和形式看,两者毕竟是有区别的。因此,培养两种人才的教育过程和形式也有所不同。高等学校在制定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当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校的实际,在这两类人才之间做出一定的选择。对于大多数高校来说,培养应用人才是主要任务。

5.2.3.2 通才与专才

要使我们的教育对象成为“通才”还是“专才”,在高教史上历来是有争议的,直至今天,仍然是高教界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通才和专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知识面和职业适应面上。通才是指学识广博,具有多种才能,职业适应面较为宽广的人才。专才是指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很深造诣、有特殊技能、职业适应面较为单一的人才。前者强调人才的基础性、综合性和适应性,后者强调人才的专业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当然,这种区别是相对而言的。例如,一位机械工程师,作为专才,他可能只专长于一种机械的设计;而作为通才,他可能擅长多种机械的设计,而且还能处理与机械设计有关的电气、电子方面的诸多问题,有的甚至还能够担负与机械设计相关的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责任。重要的是,当代科学技术加速发展和学科交叉整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此背景下,或通或专,都不能过度,而要适度。对于高级专门人才来说,学问的专深、技能的专精是要有厚实的知识和一般的技能为基础的,缺少相对宽泛的知识和纯熟的一般技能是无法达到专深的学问和专精的技能的。所谓通才也是相对的,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不仅“通”不了,而且不可能成为“人才”。过分强调通博,不仅会影响学科的深入发展,而且会导致经典性知识与实际生活相脱离;过分强调专深,会造成知识面狭窄,并影响其适应性和后期发展。

此外,对于这种相对性的度的把握,不同层次、类型的院校应当有所差异。

一般而言,层次较高的、学科综合度较高的院校可能倾向于培养知识面和职业适应面较宽的通才,反之亦然。从整体上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本科院校培养的人才不宜过专,时下高校常提的“宽口径、厚基础”便是这种观念的反映。

5.2.3.3 精英人才与合格人才

所谓精英人才,就是那些具有突出的智能水平和品德要素,能够在政治、军事、思想、学术、教育、文化经济等某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对社会的发展作出创造性贡献,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影响历史进程的人。英才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把他们作为高等学校目标所追求的最高层次是理所当然的。

所谓合格人才,指的是在知识、智能以及品德方面能够满足某种复杂劳动职业的基本要求,并能在相应的职业中从事富有成效的劳动的那些人。从个体的角度来说,他们作出的贡献,以及对于历史的影响虽然不及英才那样重大与显赫,但是从群体的角度来看,他们却是社会的中坚和主力军,也是英才赖以存在和创新的直接基础。因此,把培养大批合格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目标的最基本的层次,也是理所当然的。

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了高等教育人口,高校培养目标的多样化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大众高等教育是建立在精英高等教育之上的,因此大众高等教育并不排斥精英高等教育,相反把精英高等教育作为其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

随着各国人才战略的实施,英才教育日益突显出来。这不仅表现在学校层面,如各国不断加大对研究型大学的支持力度,而且表现在学生层面,如许多高校探索对优异学生重点培养的特殊形式,北大的元培学院、浙江大学的竺可桢学院就是这方面的尝试。当然,优异学生是集中培养好还是分散培养好,目前还有争议,也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5.3 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途径

高校实施教育活动,实现培养目标,是一个多维的复杂过程。就其教育内容而言,要正确处理“五育”关系、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关系;就其培养模式而言,要正确处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关系;就其目标构成而言,要正确处理知识、能力和素质关系;就其教育形式或手段而言,要正确学科教学、科研训练与社会实践的关系。

5.3.1 正确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是实现高校各类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全面发展教育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五育”中,德育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教育。它体现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中起着指引方向和提供动力的作用。

智育,是向大学生传授系统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技能和能力,发展智力的教育,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提供智力基础。

体育是授予大学生健身知识、技能,增强学生体质的教育。健康的体魄可以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生理和身体基础,正所谓“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所也”。

美育是培养大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和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美育有助于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品格和个性,发展形象思维,培养想象力,增进身心的和谐发展。

劳动技术教育也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热爱劳动和尊敬劳动者的思想情操主要靠劳动技术教育来实现。

由此可见,“五育”各有自己的特点、任务和功能,它们相对独立,又互为条件,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协调,对于实现高校培养目标来说是缺一不可的。但是,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切不可将其中一育绝对化,片面地与其他各育对立起来实施,也不应无视实际条件和个体差异等量齐观,搞平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