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转折年代邓小平在1975-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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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下篇1977—1982:邓小平推动历史转折打开新路(22)

与此同时,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抓紧做有关人员的工作,克服来自政治局内部的阻力。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经过努力,取得华国锋的基本同意后,政治局常委对刘少奇平反问题的态度已基本一致。另外,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军委也分别派胡耀邦、邓颖超、黄克诚、韦国清等,与持反对意见的少数同志谈话。根据邓小平、陈云等中央常委的意见,胡耀邦、胡乔木、宋任穷等主持起草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特别强调:“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过来,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

1980年1月7日至25日,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几个重大是非问题,特别是刘少奇冤案,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为全党正确处理这一问题作了必要的准备。

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发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正式宣布:中央“不久就要为刘少奇同志恢复名誉。”接着,胡耀邦在2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剧本创作座谈会上讲话说:刘少奇“不是什么叛徒、内奸、工贼,而是我们党和国家最优秀的领导人之一”。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1)撤销中发[68]152号文件(即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中加给刘少奇的罪名和对他的处理决议,相应地撤销中发[68]155号文件(即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2)在适当的时间,由中共中央商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前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举行追悼会。(3)过去因刘少奇问题受株连的人和事,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和澄清,凡属冤、假、错案,一律予以平反。(4)中央这个决议和附件,发至基层党支部,并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步骤,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群众,以消除过去对刘少奇的错误处理所造成的影响。全会决议指出:“为刘少奇同志平反,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严肃认真、光明磊落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党。”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公报宣告:“文化大革命前夕,由于对党内和国内形势作了违反实际的估计,提出了党内存在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随后又提出了存在一个以刘少奇同志为首的所谓资产阶级司令部,这些论断是完全错误和不能成立的。”林彪、“四人帮”一伙蓄意对刘少奇进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并把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诬为刘少奇的代理人,统统被打倒,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是我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必须彻底平反。”

5月17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政协在北京为刘少奇举行隆重的追悼会。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宋庆龄以及首都各方面代表一万多人参加。追悼会由华国锋主持,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致悼词,彻底推倒强加在刘少奇身上的种种罪名,郑重地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追悼大会结束后,邓小平走到刘少奇夫人王光美面前,紧紧握住她的手说:“是好事,是胜利。”

3.全面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为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还制定政策,实事求是地全面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包括:

(1)为农村中的地主、富农摘帽和解决地、富子女成分问题。1979年1月1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规定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不做坏事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坏分子,经过群众评审,县革命委员会批准,一律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他们本人的成分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享有同其他社员一样的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应一律为社员,不应再作为地主、富农出身。全国先后有440多万人被摘掉地主、富农的帽子,有2000多万人改定了成分。

(2)为1957年被错划右派的人进行改正,与此相联系的人进行平反昭雪。到1981年上半年,改正平反工作基本结束。全国共改正54万多人,占原划右派总数55万人的98%。同时,给其中失去公职的27万人重新恢复或安排了工作、安置了生活,对一部分原来工作安排不当的人,重新作了调整。此外,对被划为“中右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的三十一万多人,以及他们受到牵连的家属,也落实了政策。

(3)为1959年以来被错误地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人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事平反昭雪。1979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平反、改正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在1959年以来反右倾斗争中因反映实际情况或在党内提出不同意见而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错误的人,一律平反改正。本人及家属子女的档案中,有关反右倾斗争的材料,一律销毁。一切搞错了的人和事,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纠正。这一决定使一大批党员、干部,获得了政治上、精神上的解放。

(4)为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落实政策。1979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为“对去台(湾)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发出通知,指出:对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应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得歧视;大陆和台湾亲友之间正常的通信、通电,任何人不得干预;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遭到林彪、“四人帮”政治陷害的,一律平反,迫害致死的,应予昭雪。

(5)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1979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等6个部门《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的劳动者区别出来问题的请示报告》。指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按行业公私合营时,有一大批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被带进公私合营企业,把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这是不妥当的,应该把他们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明确他们本来的劳动者成分。到1981年11月,全国共有70多万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成分,从而妥善解决了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遗留下来的这个错误。

对于在职的原工商业者,中共中央批转《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今后在政治上应与干部、工人一视同仁。

此外还有:1979年1月起,中共中央开始为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1980年8月起,中共中央开始解决“中原突围”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等。

十四、支持陈云、李先念领导国民经济调整

1.陈云、李先念力主“调整”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恢复性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新跃进”的口号下,国民经济本来就已失调的比例关系,变得更加严重。高投资、高积累、低效益、低消费的问题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业的增长不能适应工业增长的需要,甚至难于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轻纺工业的许多重要产品数量不够,质量不高,品种不多,市场供应不充分;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各个工业部门内部和相互间存在许多不协调的方面;基本建设同时进行的项目过多,许多工程长期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

对于不顾比例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高速度进行经济建设问题,陈云早有觉察并提出过不同意见。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正式提出要对国民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整。邓小平支持陈云的意见。此时,“新跃进”带来的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党内愈来愈多的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思想渐趋统一。这样,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实际上已经把调整的问题提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面前。公报指出:“必须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的比例失调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我们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1979年1月1日和5日,陈云就不留缺口和降低指标问题作了两次批示。1月1日,陈云在李先念送请审阅的《国务院关于下达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经济计划的安排(草案)》的信上批示:“国务院通知中‘一九七九年有些物资还有缺口。’我认为不要留缺口,宁可降低指标。宁可减建某些项目。”1月5日,陈云将新华社一份反映国家计委安排1979年的生产计划和物资供应时还在留缺口的材料批转华国锋、邓小平、汪东兴,指出:“我认为有物资缺口的不是真正可靠的计划。”

邓小平对陈云的这一意见十分赞同,批示“请计委再作考虑。”

1月6日,邓小平又在一次谈话中说:“我们要从总方针来一个调整,先搞那些容易搞,上得快,能赚钱的,减少一些钢铁厂和一些大项目。引进的重点要放在见效快、赚钱多的项目上。今年计划有些指标要压缩一下,不然不踏实、不可靠。”

3月8日,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讲话提纲中指出:

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理论是正确的。他提出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必须有两部分:计划经济部分,这是基本的、主要的;还有市场调节部分,这是从属的、次要的。在今后经济的调整和改革中,计划与市场这两种经济的比例的调整将占很大比重。

3月14日,李先念、陈云联名向中央上书,建议在国务院下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作为研究制定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财经工作中大事的决策机关,并对财经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前进的步子要稳。不要再折腾,必须避免反复和出现大的“马鞍形”。

二、从长期来看,国民经济能做到按比例发展就是最快的速度。

三、现在的国民经济是没有综合平衡的。比例失调的情况是相当严重的。

四、要有两三年的调整时期,才能把各方面的比例失调情况大体上调整过来。

五、钢的指标必须可靠。钢的发展方向,不仅要重数量,而且更要重质量。要着重调整我国所需要的各种钢材之间的比例关系。钢的发展速度要照顾到各行各业(包括农业、轻工业、其他重工业、交通运输业、文教、卫生、城市住宅建设、环境保护等)发展的比例关系。由于钢的基建周期长,不仅要制订五至七年的计划,而且要制订直到二○○○年的计划。

六、借外债必须充分考虑还本计息的支付能力,考虑国内投资能力,做到基本上循序进行。

根据李先念、陈云的建议,中共中央决定在国务院下设立财经委员会,由陈云任主任,李先念为副主任,姚依林任秘书长。

3月21日至23日,中央政治局讨论国家计委修改过的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经济调整问题。陈云再次指出:按比例发展是最快的速度。

不按比例,靠多借外债,靠不住。

要有两三年调整时间,最好三年。

现在比例失调的情况相当严重。基本建设项目大的一千七百多个,小的几万个,搞不了的,丢掉一批就是了。

1985年搞六千万吨钢根本做不到。

邓小平也说:

中心任务是三年调整,这是个大方针、大政策。经过调整会更快地形成新的生产能力。这次调整,首先要有决心,东照顾西照顾不行,决心很大才干得成。

过去提以粮为纲、以钢为纲,现在到该总结的时候了。一个国家的工业水平,不光决定于钢。钢的水平也不光是由数量决定的,还要看质量、品种、规格。谈农业,只抓粮食不行,还是要因地制宜,农林牧副渔并举。

引进计划也要大大缩小,哪些引进哪些不引进,引进多大规模,必须由财经委员会决定。人口增长要控制。在这方面,应该立法,限制人口增长。

我同外国人谈话,用了一个新名词:中国式的现代化。到本世纪末,我们大概只能达到发达国家七十年代的水平,人均收入不可能很高。

3月30日,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又说:“过去十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摆脱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在总的前进过程中都还需要有一段调整的时期,才能由不同程度的不平衡走向比较平衡。”

3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同意计委修改和调整的1979年经济计划的意见,决定用三年时间调整国民经济。

2.“新八字方针”的正式确定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和思想理论工作方面的问题。李先念代表中央作了《关于国民经济调整问题》的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