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转折年代邓小平在1975-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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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下篇1977—1982:邓小平推动历史转折打开新路(19)

9月14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研究和讨论加强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后,中共中央将会议纪要以“中发[1980]75号”文件下发各地。文件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就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

这是一份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件。此后,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入了大发展的阶段。

十二、启动城市改革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从局部的试点开始,首先从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入手,随后在试行经济责任制、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等方面展开。

1.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

早在1978年10月,四川省就选择有代表性的6家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对这些企业核定利润指标,规定当年增产增收指标,允许在完成计划后提留少量利润作为企业基金,允许给职工发放少量奖金。经过三个月的试验和讨论,1979年2月,四川省对扩大企业自主权制订了14条试点办法,其中规定: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增产市场需要的产品,承接来料加工;允许企业销售物资、销售商业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和试销新产品;允许企业在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提取企业基金和实行利润留成;允许企业提拔中层干部,不再经上级批准;等等。试点范围决定扩大至100家。试点企业一般都取得了显著效果。四川省的改革试验,在全国工业企业改革中带了一个好头,对推动全国范围的经济体制改革起了重要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展。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扩大企业自主权,把企业经营得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同时要适当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同年5月25日,国家经济委员会、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在北京、天津、上海选择首都钢铁公司、北京内燃机总厂、北京清河毛纺厂、天津自行车厂、天津动力机厂、上海汽轮机厂、上海柴油机厂、上海彭浦机器厂等八个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改革的内容主要是:改企业基金制为利润留成制;企业在产品生产、销售、试制和资金使用、人事安排、职工奖惩等方面拥有部分权力;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这些改革得到许多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拥护,许多地方、部门仿照八个试点企业自定办法进行试点。6月,国务院财经委员会成立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小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起来。

为加强和统一对改革试点的领导,1979年7月13日,国务院下达《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开征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等5个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规定的办法选择少数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各地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很高,到年底,全国试点的国有企业达到4200多家。

1979年10月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要加一条,搞得不好的要淘汰。首先是人员的淘汰、更换,还有企业整个淘汰。现在吃大锅饭的还有一大批呀。人浮于事,工厂难于处理多余的人,我们也难于处理。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企业就要算经济账,人浮于事的问题就能解决了。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把自主权下放到企业,实际上国家的收入比原来会多。……今后不合格的产品国家不收,企业管理要有这一条。10月4日会上,邓小平还特别强调:扩大企业自主权,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外资这一条无论如何要坚持。

同年12月,财经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小组向国务院提交《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认为较为适宜的方案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组织整个经济活动,主要采取经济办法、通过经济组织管理经济,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扩大企业自主权。1980年1月22日,国务院批转《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决定:改全额留成为基数留成加增长留成,三年不变;改八项考核指标为四项(产量、质量、利润和供货合同);利润留成用于发展生产的部分占60%以上,用于福利和奖金部分不超过40%。扩权试点企业在1980年扩大到6600多家,约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约占60%,利润约占70%。当时符合“企业产供销正常、规章制度比较健全、领导班子团结”等试点条件的企业几乎全部进入了试点企业行列。据1980年不完全统计,扩权试点企业利润留成33.3亿元,占实现利润10%,比实行企业基金办法(1978年实施,企业按工资总额5%以内提取利润留成)多得12.4亿元,占增长利润35.2%。

通过扩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企业拥有了部分计划权,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多余的生产能力可根据市场需要自行安排生产;企业拥有部分销售权,在完成国家计划收购任务后,多余的产品可自行销售;企业拥有部分资金使用权,可按一定的比例实行利润留成,用于发展生产、改善集体福利、奖励职工;企业拥有部分干部任免权,中层干部不需上级批准,由企业任免;等等。这就初步改变了企业只按国家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需要、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亏损的状况,开始建立和增强了经营观念、市场观念、服务观念,使生产迅速发展,利润大幅度增加。陈云高兴地说:“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好作用”。据对5777个试点企业统计,1980年比上年工业总产值增长6.8%,实现利润增长11.8%,上缴利润增长7.4%。在税收方面,对400多个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征收所得税的试点,基本上做到了在国家多收的原则下,企业多留、职工多得。

此外,商业、物资、交通、建筑、邮电、军工及农垦等部门,也实行利润留成或亏损包干,取得一定成效。商业系统从1979年起实行全行业利润留成制度。1980年,3900个国营商业企业、500个粮食企业、4500个供销合作社,共8900个企业扩大了自主权,占商业系统独立核算单位的5%左右。实行扩权试点的企业采取利润包干、分成等多种形式。它们拥有部分的业务经营权,非计划商品可以自选批发机构,多渠道进货;拥有部分财权,可以支配经理基金,用于集体福利和发放奖金;拥有部分产品的削价、处理权;等。这些措施推动了商业企业扩大购销,搞活经营,加强核算,改善服务,增加营业收入。

为进一步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引向深入,1980年9月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提出进一步扩权的六点实施意见:(1)要改进现行的利润留成办法。(2)积极进行企业的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3)试点企业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发现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有权进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4)企业有权销售超产的产品和自己组织原料生产的产品,以及试制的产品,其中属于国家短缺的统购统销或统配产品,也应允许企业按一定的比例自销一部分。(5)企业可以对一些供过于求的产品实行向下浮动价格,企业对没有统一价格的自销产品,可以实行浮动价格;新产品试销价格由企业自定。(6)企业对留成资金的使用,要有充分的权力。

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引起了企业间的竞争。为鼓励和保护企业之间开展社会主义竞争,1980年10月17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情况下,允许和提倡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各个企业之间,发挥所长,开展竞争。《规定》提出,要在计划、流通、价格、技术等方面,为企业开展竞争创造必要的条件。竞争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关心市场、改进技术、提高质量。四川成都量具刃具厂在1979年到1981年扩权试点的三年中,先后派出397人次走访了近20个省市、5个工业部、1086个企业,了解市场需要,改变了过去新产品发展缓慢的局面。从1958年建厂到1978年的20年中只增加了9个品种,而这三年来却试制成功新产品74个,规格由1248个增加到1951个。产品质量也有了显著提高,一等品率由过去的28%上升为83.3%,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3个主要品种分别荣获金质奖和银质奖。

1981年5月20日,国家经委、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巩固提高扩权工作的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在计划、利润留成和留成资金使用、产品销售、新产品扩大出口和外汇分成、价格、以税代利试点和有关税收、银行贷款、机构设置及人事、劳动、减轻企业额外负担、民主管理等12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自主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改革。

通过改革,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新的变化: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状况开始改变。在经济发展方面,地方有了较大的自主安排权力,归地方支配的大约有50%的财政收入、65%的水泥、43%的煤炭、26%的钢材、21%的木材。在生产方面,企业有了按照市场需要安排生产的部分权力,自行安排生产的部分比重增加。但改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企业的指导、调节、监督等措施未能相应加强,致使给企业的自主权没有完全得到落实,或者企业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些自主权,因而影响了企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妨碍了改革取得应有的成效。

2.试行经济责任制

在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后,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好:一个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企业与职工以及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另一个是各地财政上缴任务得不到落实,连续两年出现巨额财政赤字。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寻求新的解决办法。受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启发,“包字进城”,城市企业开始探索实施经济责任制,贯彻联产承包、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利润包干、明确岗位责任。这种办法,任务明确,考核简单,企业在完成包干任务后可以获得剩余利润的大部分,因而迅速推行到3.6万个工业企业。首都钢铁公司等一批领导班子强、基础工作好的企业,实行这种办法取得较好效果,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欢迎,也得到国家的肯定。

1981年10月29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务院体改办《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通过实行这种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承担的责任和实现的经济效果联系起来,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用最小的人力物力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分配上确定“利润留成”、“盈亏包干”、“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等3种类型。到1981年底,实行“盈亏包干”这种经济责任制形式的企业达到4.2万户。商业系统推行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达47550个,占独立核算单位的35%,其中商业企业2.38万个,粮食企业11650个,供销企业1200个。在饮食、服务、修理、零售等小企业中,还试行了国家所有、职工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

1982年11月8日,国务院又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当前完善工业经济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此后,各地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到1982年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占80%,商业企业占35%。与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推行经济责任制相适应,在企业领导制度方面,普遍推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在少数企业试行了厂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