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国史党史七大疑案破解:四重证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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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谈谈四重证据法——以考证解决中共党史上七个疑难问题为例(5)

1977年1月8日纪念周恩来逝世一周年时,广大群众表达了要求邓小平复出的强烈愿望,党内一批老同志提出应尽快让邓小平出来工作。华国锋认为时机还不成熟。但邓小平的待遇有了进一步改善。邓小平和全家住进了北京西山中央军委疗养地,华国锋正在主持编辑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也改变了对邓小平的处理方针,凡是讲邓小平好的地方,原来全部删除,现在一概不删,毛泽东称赞邓小平的地方有10多处。这是为邓小平复出做准备。但同时也应看到,华国锋没有完全顺应要求邓小平复出和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历史潮流,他用“两个凡是”予以回应。说明他这时处于犹豫徘徊、等待时机的状态。

在3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华国锋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们议论过邓小平复出的问题。在政治局会议上,华国锋提出要请小平同志在中央会议上堂堂正正地出来工作,为此要做好群众的工作。3月14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全体会议上讲话,积极回应党内外的呼声。在保持对天安门事件错误定性和肯定“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同时,明确指出: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去悼念周总理是合乎情理的;“四人帮”批邓另搞一套,是他们篡党夺权阴谋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人帮”对邓小平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都应当推倒。明确表态: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应当解决,但是要有步骤,要有一个过程。我们的方针是,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多做工作,在适当的时机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他代表中央政治局宣布:中央政治局意见是,经过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这样做比较适当。3月工作会议后,华国锋为邓小平复出进行了实际准备。华国锋主持的中央政治局于5月3日将邓小平致党中央的两封信转发至县团级,实际上向全党通报了邓小平即将复出的信息。过后,华国锋又同邓小平会见、交谈。接着,主持召开十届三中全会,于7月17日通过《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全会一致决定,恢复邓小平同志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

从以上华国锋对待邓小平复出的态度和做法可见,他确实采取了“等一等”、“往后拖”的办法,但并不是久拖不决,也没有蓄意阻挠,而是要尽量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我们又运用四重证据法对邓小平两次复出进行了对比,说明华国锋主持下的第三次复出同第二次复出相比,时间相差无几。

邓小平第二次复出,从1972年8月毛泽东批示启动,到1973年3月恢复工作、4月公开露面,经过七八个月。具体过程是:1972年8月14日,毛泽东对邓小平8月3日的信批示,指出邓小平应与刘少奇区别。讲了邓的四点好处:一、中央苏区挨整,是所谓毛派头子。二、没有历史问题。三、打仗得力,有战功。四、到莫斯科谈判,没有屈服于苏修。这个批示,为邓小平复出铺平了道路。第二天,8月15日,周恩来即在政治局传达。此后三四个月未见下文。12月18日,周恩来利用毛泽东指示应让谭震林“回来”的机会,在致信纪登奎、汪东兴传达这个指示精神的同时,提出要纪、汪两人考虑一下邓小平要求做点工作的问题,说主席也曾提过几次。同日,还约纪、汪两人谈话。12月27日,纪登奎、汪东兴提出邓小平仍任副总理。1973年2月22日,邓一家回到北京。3月10日,中央发出邓小平恢复副总理职务的决定。4月12日,邓小平在欢迎西哈努克的宴会上公开露面。

邓小平第三次复出,即使从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算起,到1977年7月17日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决定恢复邓小平职务,也不过八九个月。具体过程是:1977年一月政治局会议华国锋提出应做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政治局决定“在适当的时机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经过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一次代表大会,正式作出决定,让邓小平同志出来工作”。1977年5月3日,把邓小平1977年4月10日信和1976年10月10日信转发至县团级。5月上旬,邓小平得知马上要出来工作,而且还做大官。7月21日,十届三中全会正式决定恢复邓小平职务。7月30日晚,邓小平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看足球比赛,公开亮相。

从第三次复出的经过,从前后两次复出的比较,恐怕不能得出华国锋阻挠邓小平复出的断语。在邓小平复出的问题上,华国锋的方针是邓小平的问题要解决,但要等待时机成熟,所谓“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这没有什么不对。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不能“马上”出来,要晚一点,是稳妥的。对“尽快”的要求,华采取“拖”的办法,从原则上讲,无可厚非。但跟当时的党心民意,确实是不一致的,说不符合党心民意,甚至说有违党心民意,都不为过。至于具体时机的选择,见仁见智,也难专必。回过头来看,1977年3月工作会议,陈云、王震等提出让小平复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那时华国锋如顺势完成这件大事,是最佳时机。但受历史的局限和认识的局限,华没有在这时作出决断,还是继续做让邓小平复出的准备,虽然不能说不积极,但还是延迟了。所以,说华在邓复出的问题上“拖延”,无论从华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效果,是符合实际的。不过,这也不是华个人的专断,都是当时中央领导集体决定的。在这个问题上,同样不必过多地追究个人的责任。

2012年9月,经中央批准公开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四卷(1976—1984)关于华国锋对邓小平第三次复出的态度问题,采取了上述经考证论证的“拖延”说。

五、胡乔木有没有参与起草邓小平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这本来是一个简单明了的问题。可是,由于同时参与起草的一位同志完全漠视客观事实,竭力否定胡乔木参与其事,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需要进行考证。

另一位当事人、当时担任胡乔木秘书的朱佳木,不仅根据他的亲历而且依据他当时的工作日记,对事情的经过作了详细的说明,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朱佳木说明,邓小平这篇讲话稿的初稿,是胡乔木按邓小平确定的主题“实行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起草的。稿子于11月8日写成后即送邓小平处。邓小平出访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三国回到北京,看过稿子后于11月16日上午与胡乔木谈修改意见。胡乔木按邓小平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论述重点转移的战略方针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经三天修改形成初稿,让秘书朱佳木抄清送邓小平阅改。中央工作会议开始以后,形势发生了好的变化,重点转移问题比较一致,天安门事件已经平反,重大历史问题的解决也较顺利。邓小平敏锐地觉察到,原来准备着重讲的重点转移问题不需要特别加以强调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等问题需要结合现实讲得更加深透;同时,在历史转折关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凸显出来,需要党的领导人及时提出,作出回答,指明前进方向。在这样的情况下,邓小平决定讲话稿要重起炉灶。

12月2日,邓小平为重新起草讲话稿约见胡乔木。胡乔木当时忙于修改农业文件,就邀于光远一同前往,以便让于了解意图,先行组织人着手起草。这天,邓小平按事先写好的3页提纲讲了准备谈的7个问题。两天以后,写出一份讲话稿。对重新起草的这份稿子,邓小平不满意。12月5日,找胡乔木谈修改意见。胡乔木带组织起草此稿的于光远、林涧青一起前往。邓小平对讲话稿谈了新的构思,对许多问题谈了新的观点、新的提法,胡乔木作了记录。按照邓小平新的意见,起草人员连夜重写。对重写稿再作修改后于12月7日先后印出两稿。第二稿送胡乔木修改。那天晚上他并没有动笔。半夜两点起来用两个多小时改好,第二天早饭后交秘书付印。对经胡乔木仔细修改过的这一稿邓小平比较满意。12月9日又约胡乔木等谈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邓小平在12月10日清样稿上亲笔作了修改,再次约谈。胡乔木因主持起草农业问题文件的会议无法分身,遂由胡耀邦带于光远、林涧青前往。事后,胡乔木主持研究了对讲话稿的修改。当天,讲话稿基本完成,在标题下署上了邓小平的名字。

中央工作会议预定在12月13日下午举行。在闭幕会上邓小平将在叶剑英、华国锋之前讲话。12月13日午饭后,胡乔木关起房门,对邓小平的讲话稿进行最后的修改加工,直到下午两点钟才脱手。立即让秘书朱佳木直送邓小平家。邓小平审阅改定后,在下午四点钟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发表了后来称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主题报告的重要讲话。

朱佳木的《胡乔木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文,有力地说明了胡乔木是协助邓小平起草“主题报告”的得力助手。胡乔木自始至终参与了起草工作,是这篇划时代的重要文献的主要执笔者。

在朱佳木提供重要的人证、物证的同时,我们从档案中找出了重要的书证。计有:12月2日起草的讲话稿的手写抄清稿(8开稿纸30页),上有胡乔木20多处删、改;胡乔木所作邓小平12月5日谈话记录(记在上述手写抄清稿第30页的背面);胡乔木在12月7日第二稿上的简要修改(20多处)和批语(三十多条,指明这些地方需要修改、加工);胡乔木对12月7日第二稿仔细修改补充后印出的12月7日第三稿(胡乔木在12月7日至8日夜作了重要补充修改的12月7日第二稿没有保存下来,将12月7日第三稿与第二稿对照,可知胡乔木所作重要补充修改);12月11日稿的修改手稿;12月16日中央工作会议秘书组印发的12月13日讲话稿定本(与12月11日稿对读,可知12月11日稿印出后两天里,特别是12月13日下午讲话前,邓小平、胡乔木等又作了哪些修改)。

在朱佳木的人证、物证面前,在档案提供的书证面前,在从11月最初草稿到12月讲话稿多次修改过程的历史贯串性和随情况发展变化中,胡乔木在起草邓小平主题报告中所作出的历史贡献终于得到确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在1978年10月底、11月16日、12月2日、12月5日、12月9日各条下,连续记述了胡乔木参与起草邓小平主题报告的情况。

期望“四重证据法”在运用中发展

正确认识和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把历史著作、人物传记放在实证的基础之上,放在客观的、科学的基础之上。这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去做的。恩格斯说得好:“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四重证据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一种具体运用。期望四重证据法的运用,能够对取得恩格斯所要求的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有所助益,并在实践的过程中,经受检验,得到修正补充,丰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