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学思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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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取代政府行政命令的资源配置方式。从市场经济应具有的一般特征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存在根本的差别,具有共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还具有特殊性。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对立统一关系,对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至关重要的。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联系与区别

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商品经济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又是有区别的。从理论上讲,商品经济主要是指社会生产方式采取价值生产形式,其特征在于劳动转化为价值,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要进行价值交换。而市场经济主要是指社会经济的组织方式或运行机制,其特征在于通过市场组织和分配生产要素、自然资源及收入。从历史发展来看,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表现形式。

我们从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论述中,可以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题中之意是,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只有达到发达商品经济阶段,社会主义才能从初级阶段过渡到高级阶段。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

所谓资源配置是指对经济资源,在各种可能的生产用途之间作出选择,以获得最佳效率的过程。配置资源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一般有政府行政配置和市场配置两种方式。政府行政配置资源方式的特点是纵向的,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种“审批经济”,关卡多,办事难,信息反馈过程长,不灵敏、不准确、不及时,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供求关系,从而不可能实现最佳配置资源,造成资源严重浪费,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市场配置资源方式的特点是横向的,环节少,是调节供求的自动机制。市场配置资源是通过价值决定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三个相互联系的机制自动实现的。它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把资源配置到满足社会需求和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资源的浪费,达到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和高效发展。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的实质是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方式取代以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方式,也就是说,以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取代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具体实现形式的完善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生产社会化程度时所必然产生的。只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不论其社会基本制度如何,都离不开市场经济这一运行形式。它同商品经济一样,可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存在并发生作用,也可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并发生作用。所以,在市场经济前加上“社会主义”,这不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姓“社”,而是说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不是表明市场经济姓“社”,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等同,然而,却是表明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可以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国内外正反历史经验证明,计划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一定发展阶段是必要的,并起过积极作用。但是在经济发展规模扩大,经济结构复杂化,发展目标多元化,人民生活要求提高,以及对外经济关系越来越开放的情况下,计划经济体制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以致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严重障碍。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改革的任务,便提到社会主义实践者的面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对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的根本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的完善。这是因为:(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实践证明,这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适合现阶段劳动者的觉悟程度。(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打破“铁饭碗”、“大锅饭”,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大大有利于提高效率,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社会主义制度具体实现形式的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从而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从市场经济应具有的一般特征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不存在根本的差别。市场经济的一般性或共同特征主要是:

(一)企业行为自主化

市场主体是企业,而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最重要的、具有决定性的是要使所有企业都具有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论何种所有制、具有何种法人地位的企业,都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企业的法人实体地位及其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基础。如果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缺乏生产经营自主权,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因此,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落实企业自主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

(二)经济关系市场化

即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建立在市场基础上,以市场调节为中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是市场导向和市场调节。这是经济关系市场化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标志。经济关系市场化具体表现在:一是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程度较高;二是各种经济活动以市场为导向;三是市场机制发育成熟;四是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参与国际经济的分工和竞争。

(三)宏观调控间接化

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同时也要看到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对其加强宏观调控。然而,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宏观调控。它具有宏观调控间接化的特点,以经济手段为主,在市场运行中,通过供求、价格、竞争和风险的市场机制,使市场主体的个体性利益得到平衡和合理的实现,从而也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直接的、行政命令的宏观调控是难以实现激励和协调市场主体利益的目标的,

(四)经济管理法制化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运行是受国家法律和法规制约的,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保障。无论是市场导向、企业自主、政府干预和社会保障,都要有相互配套的、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样,市场经济运行才能有条不紊,一旦出现一些问题,也能及时得到校正。

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建设的目标是,各种经济活动都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保障经济改革与经济建设有秩序地健康发展,其关键是要建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市场秩序,对形成统一有序的市场,尽快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许多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一些本质不同的特征。这主要是:

第一,在所有制结构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作为公有制的有益补充,长期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公有制,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则是私有制,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成分将占有一定的比重并将在一定范围内得以发展,但由于公有制成分是居主体地位的,因而以此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从整体上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这里要进一步搞清楚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与公有制能不能兼容?其兼容应具备什么条件?一般来说,集体所有制能与市场经济兼容是没有疑义的。改革14年来,乡镇企业之所以异军突起,并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引入了市场经济机制。现在的问题是,国家所有制能不能与市场经济兼容?从理论上讲,虽然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的,然而其产生的根源不是私有制,而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的社会分工的商品经济。一般说,国有制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发达的社会分工的商品经济。可见,两者具有互相兼容的共同物质基础。但不可否认,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没有自主权,既不能自主经营,也不能自负盈亏。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与国有制的确是难以兼容的。然而,既然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那么实际上就为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的兼容找到了生长点。问题的关键是,必须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改革国有制的实现形式。这就要求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实行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在这种条件下,国有制与市场经济兼容就成为可能。而这种改革,使两者兼容,决不会削弱和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相反,只会使公有制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防止贫富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资本主义是按资分配,两极分化,少数人剥削多数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又一个重要区别。

这里应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是:为什么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能够结合?怎样结合?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现阶段,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是通过商品货币和市场实现的,并且通行的是与商品经济相同的原则,即等量劳动相交换与商品等价交换。这个共同点便成了市场经济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的衔接点。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同时,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出现一些新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以劳动为依据的收入确定、分配与调节通过市场进行。二是把以直接劳动时间计算决定收入分配,转变为按经营成果分配的转型方式,使市场机制介入按劳分配。三是劳动力的素质由市场判别,劳动者贡献由市场评价,从而在劳动由市场进行计量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来确定、分配、调节劳动者的所得或收入。这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的劳动者有可能富得快些,而有的劳动者可能富得慢些。这种建立在劳动差别上的收入差别,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在总体上是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给某些单位或个人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这些收入只要合法,也是国家政策允许的;对于过高的个人收入,国家可以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对于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政府可以依法制裁。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同特点。

第三,在宏观调控上,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也有宏观调控和计划,但解决不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加之,国家对市场的调控能力一般是比较软弱的,因而经济活动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震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在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不断增长的需要,因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建立新的经济体制,可以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国家对市场的调控具有较雄厚的物质基础,能够运用必要的各种调控手段,因而,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调控手段和调控体系要比资本主义国家强得多和完善得多,可以对经济活动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防止和克服市场经济的某些盲目性和事后性缺陷带来的诸多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创造出超过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

这里要弄清楚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和计划,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和计划是根本不同的,决不能混同。前者是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和计划指导,经济活动是建立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后者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调控和指令性计划,经济活动常常是违反价值规律的要求。显然,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和计划同市场经济是相互排斥的。如果我们不弄清楚这个问题,不加快计划体制改革,在新的条件下,继续运用传统的直接调控和指令性计划,必将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此文1993年1月刊于《理论学习》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