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学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学习巩固普通话语言的理论知识,讲授朗读朗诵技巧,加强语言的上口训练;讲授汉字书写的理论知识,讲解写字不规范的种种表现。学习当中,语言文字两方面的内容交错进行。结合教师节,组织歌颂教师为题的诗歌朗诵会。庆祝国庆节,组织“爱我祖国文字美”为题的钢笔书法展。
要求:按时参加活动,按时完成语言训练和写字训练的作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朗诵、演讲、钢笔字、粉笔字等各种比赛,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表现力。
时间:每周三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活动一个小时。地点:第一次活动在156班,以后依次类推。
效果:学生提高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提高了普通话的标准程度和用字规范程度。在学校组织的语言类和书法类的基本功竞赛中均取得了好成绩,促进了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1991年,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由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国企业文化研究院举办的“首届全国规范字楷书书法大赛”,学校获组织奖,高书丽(142班)、申振海(144班)获优秀奖。1993年,组织指导全校师生参加“全国首届中等师范学校师生粉笔字大赛”。2000年,学校组织师生600多人参加“创世纪杯”河北省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竞赛。经过平时对学生的严格训练和参赛师生的认真准备,本次竞赛喜获丰收。学校获组织奖,张学军获一等奖,张红敏(99-6班)获二等奖,刘绍锋、马月娥、王晓静(99-5班)获三等奖,赵雪峰、杨志强(00-1)、郭海梅(99-4)、贾志红(99-3)、郝丽燕(99-美)、申文芳(98-7)、王卫华(99-4)获优秀奖。
11.体育裁判法小组
为了培养热爱体育工作又掌握各项体育裁判方法的小学教师,体育裁判法小组于1993年成立,指导教师郭盛林。经连续多年指导学生活动,培养的学生具有正确掌握体育裁判的理论知识和裁判正误的能力。
宗旨:学习各项体育活动裁判法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学生执掌体育裁判的基本能力,培养全面合格的小学体育师资。
计划: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每周学习两课时,现场教学,指导学生裁决判断正误是非的基本技术。
要求:学生要按时参加活动,听从老师的编排和裁判员分组,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类体育项目的运动技术,努力提高自己的裁判水平。
效果:通过训练活动,学生不但了解和掌握了各类体育项目的运动技术,也提高了其裁判水平。1993~2001年间,共培养出国家级田径三级裁判员96人,国家级篮球三级裁判员68人。经过训练的运动员在省市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2.演讲社团
1956年至1994年,由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指导学生朗诵、演讲的多是学校的一线教师,尽管有些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但群众性的业余组织缺乏文字记载。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省市教育系统和学校经常组织不同内容的演讲比赛,学生报名踊跃。参加演讲比赛的学生大都请任课老师作指导,经过反复训练,然后参加竞赛。为了顺应时代发展,1995年,“北斗星”演讲社成立,指导教师张洁兰,后来冀蕊、张明辉老师参加了指导,持续多年组织学生活动,经指导的学生演讲论辩水平明显提高。
宗旨:突出师范特点,强化语言实践,培养学生口才,提高表达能力,激发语言表述的欲望,体味演讲成功的喜悦。
计划:学习《演讲艺术概论》,学习演讲主题的选择与材料的收集,学习演讲稿的撰写与修改;掌握口语表达和语言运用技巧,掌握语言语调和态势表达技巧,掌握幽默风趣与随机应变等演讲技巧,提高语言的表现力。
要求:按时参加活动,按时完成演讲训练作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演讲比赛,在实践中增强语言表现力。
时间:每周三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活动一个小时。
效果:学生提高了对演讲活动的认识,基本掌握了演讲的技巧、方法,提高了语言表达效果,为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储备了语言表述的能量,培养了一批批热衷于演讲工作的人才,在学校和邯郸市组织的演讲活动中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1995年5月,在共青团邯郸市委组织的“邯郸市青少年国防故事演讲”比赛中,张学军获指导教师奖。同年7月,在大名县组织的“纪念‘双胜利’五十周年演讲”活动中,张洁兰、张学军获优秀辅导员奖。2003年11月30日,在邯郸市教育局举办的”邯郸市第二届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普通话大赛中,张洁兰、张学军、张明辉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13.语言文字规范化
促进会语言文字规范化促进会成立于1998年,它是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发创立的群众性的学术组织。作为学校的一个团体,它是根据中师生的任务而创立的。意在调动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积极性,把学校的“双推”工作搞好。
(1)宗旨:以学生带动学生,以老乡带动老乡,师生之间互相带动,携手共进,提高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
(2)目的:促进学校的“双推”工作,使学生加深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写一手漂亮的规范字,做一名优秀的师范生。
(3)活动内容:针对有些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淡薄情况,由学校语委办支持,配合课外社团,全面落实本会宗旨。结合学校教导处,组织以县为单位的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每周用手抄报的形式办一期《双推周报》。协助学校其他社团举行演讲、朗诵、书法大赛等活动。定期组织讨论会,相互切磋,共同提高。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①会员都可以在本会周报上发表作品,在校园有线广播报道有关“双推”的新闻和通讯。②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比赛。③会员有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方面的疑问,都可得到语促会的帮助和语委老师的指导。在“双推”活动中,学生建议都可以及时向语促会反映。④会员都有监督促进本会人员的权力。⑤本会采访人员,可以根据活动需要进行。⑥协同部成员可以邀请语委办老师到本班指导。
义务:①凡会员必须遵守组织的规定和纪律。②凡会员都应该坚持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有义务帮助和带动其他同学或老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③凡会员都应有意识地和老师用普通话交谈,以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④编辑部、宣传部、协同部都必须各负其责,配合工作。编辑部要严审稿件,不能有错;协同部成员必须相互协助;宣传部要深入学生中间,宣传促进会的主张。
(5)会员标准:热心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在校生。有一定的普通话水平,写字规范。
(6)组织机构(学生):会长李振国,副会长张瑞霞、宋培军、常军英,理事长刘艳、张鹤、张未末、梁东,理事王俊平、郝树青、呼会英、李永强、丁志刚、聂建敏。
“促进会”活动期间,注意宣传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报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动态和学生说普通话练规范字的情况,介绍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等信息。“促进会”开创了学校语言文字训练经常化的活动形式,组织的活动是学校“双推月”活动的继续和延伸。它的出现促进了学校“双推”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对促进学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三)大名分院时期
2007年,学校开始招收高中起点的全日制大专班学生。为了适应大专班的教学和管理,学校安排任大专课的老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赴邯郸学院学习取经。(见本章“学术交流”)张骜桀同志从邯郸学院学习归来带回学生社团的信息,建议在大专班学生中成立文学社。为了提高学生的写作技能,激发学生的文学创作热情,2009年,大专部的爱语文学社成立。由张学军老师发起并起草了章程。爱语社的章程如下:
总则
第一条为把爱语社建设成社会职能明确,民主生活健全,代表青年志向,青年学生信任的社团组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爱语社是大名分院大专部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是文学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是青年学生在实践中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舞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队。
第三条爱语社于2009年11月创办,指导教师张学军、王延军、郭增民、张明辉,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并由编辑组、秘书组、外联组、宣传组等机构组成。
第四条爱语社的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动力,在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的前提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创作方针,树立文明新风,培养文学人才,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宗旨
第五条爱语社的宗旨:弘扬传统文化,提高语文能力,培养文学新秀。
第六条爱语社的口号:团结、交流、进步、提高。
第七条爱语社的目标:弘扬中华民族的悠久文化,传播学习生活的校园文化,培养大学生的文化情趣,提高大学生的语文能力。
第八条爱语社的誓言:拥护大名分院的领导,遵守爱语社的章程,牢记自己的职责,用责任心、自信心、荣耻心去经营社团,努力干好事,坚决干成事。积极主动,团结协作,为打造温馨和谐的爱语社大家庭而共同奋斗。
任务
第九条坚持不懈地对社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坚持密切联系社会生活,走繁荣大学校园文化生活的文学创作之路。
第十条密切配合学校及各处部门,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文学创作活动,把社员和青年学生培养成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一条每学期将组织青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拓展课堂教学的空间和学生的视野。组织各种竞赛,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组织学生进行语言文字基本功方面的训练与指导,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以后走向社会参与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十三条在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尝试着创办报刊,以便向各级领导汇报和与校内外其他社团组织交流。
第十四条关心和维护青年学生的正当权益,了解反映他们的正当要求,与一切损害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社员
第十五条邯郸学院大名分院注册的大学生,承认本社的章程,愿意参加本社团,并积极参加活动的都可以加入。
第十六条社员应具备的素质:对语文知识有浓厚的兴趣;喜欢文学创作,有强烈的写作欲望;愿意为繁荣校园文化作出自己的贡献;有责任心。第十七条社员须履行的义务:遵守本社章程,服从本社决议,完成本社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踊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克服缺点和纠正错误。
第十八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本社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接受本社的教育和培训;在本社的会议上,参与社团建设问题的讨论;为本社团的活动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倡议;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每位社员都要自觉接受会内外同学的监督;社员不履行义务,本社对其进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效的,劝其退出。
干部
第十九条干部是社团的骨干,是社员的公仆。本社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
第二十条干部必须模范履行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条件: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实践经验;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有民主作风,坚持和维护本社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协调能力;善于团结社员,包括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社员一起工作;善于同社员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社员担任组织工作。
机构
第二十一条爱语社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遵从这一原则,本社要开诚布公,广开言路,广泛听取社员、学友的批评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本社设有一名社长,两名副社长(负责统筹策划)。下设四个职能小组,各组一名组长。各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要求相互配合,搞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要在各自的领域内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职能小组的职责以及对各成员的要求:
1.编辑组
职责:收集各类稿件,做好报刊的编辑工作;配合指导老师,为本社报刊筛选稿件;尽心尽力,做好报刊印刷前的排版校对等工作;献计献策,做好版面设计、美工插图等工作;要求:思维缜密,擅长写作,语文水平较高;工作认真细心,语言文字的基本功扎实;审定意识强,有一定美术绘画的功底;对计算机的应用比较熟练。
2.秘书组
职责:负责各种文字材料、图片的传达、收集、整理、存档等工作;辅助正副社长、各职能组长制定有关活动计划、安排有关事宜,做好阶段总结等工作;配合各部门完成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社员登记、会议通知、点名、记录等工作。
要求:做事认真细心,能持之以恒、有耐心。写作基础较好,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对计算机的使用比较熟练。
3.外联组
职责:全面协调社团各组的关系,使各组关系和谐融洽。负责为每次活动联系场地,借用各种设备物资。协调本社团与其他社团的关系,商量各种合作事宜以及联谊活动等,增进兄弟团体的友谊。
要求:人缘好,热情高,群众关系搞得活。口才好,讲信誉,与人沟通能力强。
4.宣传组
职责:负责制作张贴社团每次活动前的宣传海报(海报要求:画面精美,工笔流畅,创意新颖,主题突出)。策划各种活动方案,活跃学习生活。策划各种联谊活动内容,丰富社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要求:爱好广泛,思维活跃,有创意,有想法。爱好宣传工作,对各项活动有一定经验。有一定美术绘画的基础,有一定书法功底。对计算机的使用比较熟练。
准则
第二十五条爱语社的成员要遵循《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二十六条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进行宗教活动,不参与非法传销,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第二十七条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
第二十八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