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讲给中学生的课外知识-谈·自我保护
47129200000065

第65章 翻越护栏的后果

前不久,郊区大雾弥漫。住在京郊的中学生刘成正在家看电视,突然接到同学李华打来的电话,说要一起去学校打篮球。刘成家离学校不远,但是隔着一条高速公路。要走到对面要绕好几百米。由于打球心切,也由于侥幸心理作怪,他认为只要小心点就不会有事,于是刘成决定抄近路,直接翻阅栏杆去学校。他左右看了看,感觉没有车辆通过,就急速翻阅高速公路的防护栏,要快步通过高速公路。快跑中,他被一辆高速行驶的桑塔纳轿车撞飞至几十米开外,当即脑浆迸出,血流了一地。“肇事”司机赶快把刘成送到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医生说,他早已气绝身亡了。

刘成父母悲痛欲绝,他们找到交警队,要求肇事司机赔偿损失。交警队的通知严肃地说:“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刘成违规穿越高速公路,错在刘成,责任在他自己,司机不负任何责任。”刘成父母本来以为人死了,哪有不赔命或赔钱的道理,准备大闹,但是面对法律,他们无话可说。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行。

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应该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10%来计算,赔偿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10个月平均生活费,则按10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当然,如果是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的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我们要汲取本案例中事故的教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不要翻阅高速公路护栏,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纳凉,以保证车辆的安全和自身的生命安全。在当前我国交通事故相当严重的情况下,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大家从小养成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好习惯,提高自己遵守交通法规、重视交通安全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