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讲给中学生的课外知识-谈·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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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们有权享有良好的环境

育才中学位于市区的繁华地段,校门口的车辆络绎不绝。好在教学楼在校园的里面,没有影响到学生的正常学习。但是最近由于有些人为了走捷径,竟然开车横穿学校的前后门,这样是为行车出行带来了方便,可是却影响到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一开始学校的门卫还管着,但是最后随着车辆的增多。也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了。

一天,一位初二年级的同学在课间思考着老师问的问题,没有注意到穿过来的汽车,被撞倒了,经过医院的治疗,脱离生命危险。但是引起了家长的不满。所以全校学生联名请求,学校禁止各种与学校无关的车的进入,以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学习环境。

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是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权利。《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校园环境作了明确的规定,学校有义务采取措施,使校园环境达到相关标准,以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所以由于上述案例中的学习领导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而引起了一起车祸,学校应该负主要的责任,负伤的学生的医疗费学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广大的未成年人朋友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知道哪些是自己享有的权利;哪些是自己要履行的义务;来更好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