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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儒家的治军思想

儒家治军思想的核心,是以“礼治”为根本。这里有必要谈谈后来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的《司马法》。《司马法》成书于战国中期,但有古远的渊源,其中包括不少春秋乃至西周的军礼条文。《汉书·艺文志》把《司马法》列入礼类,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取《司马法》中军礼条文,与《左传》《周礼》中所载军礼合观,可以看到,从西周到春秋以礼治军是一个重要的传统。这个传统被早期儒家继承并有所改造。

孔子以“克己复礼”为己任,十分重视礼治与用兵的关系。他认为治理国家要以礼治为根本,国君首先要差注的应是礼仪之事,而不是军旅战、阵之事。因为不懂得礼治,也不可能懂得治军用兵。孔子是以礼治为足食、足兵的根本的。

孟子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力主以礼义教化人民,让人民平时培养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竭诚尽忠、恪守信用的美德。他认为这样的人民可以用木棍击败拥有坚甲利器的敌军。

荀子发展和改造了孔、孟的治军思想。他认为礼治是治国的根本,也是治军的根本,强国强兵要以尊崇礼治和贤人为基础。他说:国君不尊崇礼义,兵力就弱,只有重视礼义教化,养成仁义之师,方能威行天下。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把法家富国强兵的基本主张也纳入礼治的范畴,将礼和法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荀子提出“隆礼效功”为上的治军原则。礼义与军功并重,兼容了儒、法两家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