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民族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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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黄河和长江流域诸民族的崛起(4)

特点之三是盛行人祭。甲骨卜辞中对人祭在大量的记载,最常见的是将羌人与牛、羊、豕等并列用于祭祀,祭祀的方法极端残忍,就可考者有伐(斩首)、(击死)、(烧死)、(活煮)、羌(磔)、(取血)等。祭祀次数频繁,数量惊人。少则二、三人,多则三、四百人。人祭牺牲者的身份,包括各种类型的奴隶,除羌俘外,还有仆、臣、执、服、奚、妾、姬、姜等。商民族盛行人祭的情况,《帝王世纪》中也有所透露,其云:“汤自伐桀后,大旱七年,洛川竭,使人持三足鼎祝于山川曰:欲不节耶?使民疾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宫室营耶?女谒行耶?何不雨之极也?殷史卜曰:当以人祷。”“人祷”就是人祭。人祭的情况在考古学上的发现更令人怵目惊心。仅以在商王朝后期作为都城的安阳小屯及附近地区为例,在商王和贵族的大墓里,在大墓周围的祭祀坑、车马坑中,在宫殿遗迹的基址下面,无处不是或身首异处,或肢体残缺,或捆缚活埋,或处以腰斩的奴隶的尸体,真可谓举世罕见。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人祭是商代奴隶主的意识形态,不能作为商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特点。我认为人祭本来是产生于原始社会时期的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作用往往与巫术、祈年、自然崇拜等宗教活动有关,它是人们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表现。而商部落进入阶级社会,建立了商王朝和形成为商民族后,把古老的人祭习惯与阶级压迫联系在一起,给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打上了奴隶制度的阶级烙印,这在刚进入阶级社会的民族中是很难避免的。所以,据胡厚宣先生统计,卜辞甲骨记有人祭资料的共有1350片,卜辞1992条,最低限度残杀了14197人。从这些统计数字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祭确实是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个特点。尽管其十分残忍,但却是历史的事实。正好反映和表现了商民族“尊而不亲。其民之敞,荡而不静,胜而无耻”的放荡、凶狠、好胜的民族性格。

另外,商民族“尚白,大事敛用曰巾,戎事乘翰,牲用白”的风俗习惯;出殡在中午,棺材外要套一个外棺(称之为椁)的葬俗;交颈、右衽、短衣、短裙的服装;“君子无敌,玉不云事”的重玉心理;铜器、陶器上的饕餮纹,夔纹和云雷纹;以安阳武官村大墓出土的纹饰瑰丽,音响清越的瞪目张牙虎形大石磬为代表的商民族音乐;祭“社”之牌位喜用柏木;规模宏大,有一定布局结构的商王朝都邑以及在台基上面安放柱础,竖立木柱,然后置梁架,盖屋顶,装门窗的木骨架结构的建筑方法;以农历12月为岁首,称年为纪的习惯。凡此等等,也都是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反映。

(第三节周民族的形成)

继夏民族和商民族之后,在以后的华夏民族中起核心作用的周部落也迈进了民族的大门。

一、周民族形成的两个阶段

周民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古代民族。自称“夏”或“有夏”,大概其远祖是古代夏族的一支。传说始祖名弃,母叫姜嫄,“厥初生民,时维姜嫄”这是关于周民族始祖的最早记载。而“姜”、“羌”古为一字,“羌”字甲骨文作“”或“”,从羊,从人,《说文解字》云:“羌,西戎牧羊人也”。意指牧羊人群。周民族以羌人为其始祖母,最初活动的地域在渭水上游自然条件比较优越的漆水、沮水之间。其兴起于夏、商之际,传说弃做过夏的“农师”。早年是商的一个属部,殷武丁时,他们还参加过商攻伐鬼方的战争,卜辞中常称其为“周”或“周侯”。

周民族是在“克商”的过程中形成和崛起。它的形成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自公刘到古公亶父为第一阶段,是周民族开始形成时期;自季历到武王为第二阶段,是周民族正式形成时期。

在第一阶段,公刘前,周部落已从母系氏族公社过渡到了父系氏族公社。公刘时,周部落开始定居于豳。《诗·公刘》中详细描述了公刘率领族人满装干粮,携带弓矢干戈,一路察看地形,探找水源,以及盖房、修桥、造工具,在豳定居下来的情景,生动地反映了周部落生产力日益增长,社会分工日益扩大,阶级分化的历史背景。更重要的是,在这次迁徒过程中,周部落与其他一些氏族部落杂居起来。《史记·周本纪》说:“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度渭取村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徒而保归焉。”在这里“百姓怀之,多徒而保归焉”。表明周部落与其他氏族部落在豳开始杂居,血缘关系开始向地缘关系转化。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开始。

公刘后经9世,传到了古公父时代。这时,周部落在北方游牧部落薰鬻戎狄的逼迫下,古公父不得不放弃豳,带领本部落的人迁到了歧山之南的周原定居。古公亶父走后,“豳人举国扶老携弱复归古公于歧下。及其旁国闻古公仁,亦多归之。”可见这时各氏族部落的相互杂居,比公刘时更加厉害了。所以古公亶父只好“营筑城郭室屋而邑别居之”,让归附的人以“邑”为单位居住。这时,古公亶父改“陶复陶穴,未有家室”的落后生活方式为“筑室”而居,既反映共同地域的固定,又反映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这就为周民族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从此以后,本来是姬姓的周部落以“周原”这个地名为据,称呼自己为“周人”了。这不仅表明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的进一步转化,也表明居住在周原的以周部落为核心的各氏族部落结成了一个“永久的联盟”。正如恩格斯所说:“这样就朝民族(Nation)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周原也就成了周民族崛起的根据地。

第二阶段,即从季历到武王阶段,是周民族正式形成的阶段。季历时,周部落已臣属于商朝。受商朝奴隶制的影响,在商的支持下,季历就“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接着又先后伐余无之戎,始呼之戎和翳徒之戎,均取得了胜利。显然,周部落的氏族贵族在这些战争中获得了大量的奴隶和财富,而成了奴隶主贵族。因此,商王太丁封季历为“牧师”。在季历的儿子文王统治的整整50年中,周部落一面名义上是商朝的属国,一面对周围的方国、部落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先后征昆夷,灭密须,克黎国,进邗地,使虞、芮归服,特别是灭崇国一举,周全力以赴取胜后,“作邑于丰”建立了新的都城——丰京(今陕西长安南沣河以西)。之时,周文王的军事首领的性质也变了,《诗·大雅·文王有声》说:“文王丞哉”,“丞”即君也。文王成为国王,国家诞生了。文王死后,其子武王继位,出兵东征,行至孟津,四方小部落纷纷归附,加入到周部落联盟中来。公元前1027年,武王正式伐商,更有庸、蜀、羌、、微、、彭、濮等族军队参加,又有更多的氏族部落加入周部落联盟之中。所有这些都进一步瓦解了血缘关系,大大促进了周民族的形成。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明确指出:“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武王“克商”后,即“封邦建国”,大规模分封诸侯。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置71国。分封的时候,还要举行授士授民的仪式,如周公长子伯禽被封于鲁国,得“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武王弟康叔被封于卫国,得“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唐叔被封于夏墟,得“怀姓九宗”。周统治者这样做的目的,从主观上来说,虽然是为了“封建亲戚,以蕃屏周”,但在客观上却表明了巩固对征服地区的统治,已“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了。“氏族组织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地区组织,因而才能够和国家相适应。”所以“封”字,甲骨文作或,金文与甲骨文相似,都象划分界限的标志。在其右旁加个“邑”字,即成邦字。刘熙《释名·释州国》即说:“邦,封也。”而且炎了搞好地域的划分,西周还专门设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之名物。”这样“封邦建国”就使周民族的共同地域最后稳定下来了。从民族形成的意义上来说,这就标志着周部落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完成,也就标志着周民族的正式形成。

二、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先进性和紧密性

周民族以方百里的小国,六、七万人口的小族,崛起于陕西甘歧丰之地而入主中原后,为什么能迅速稳定下来,并在其后华夏民族的形成中起核心作用?从民族的角度来看,其共同经济生活的先进性和紧密性具有一定的作用。

恩格斯说过:“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因此,在古代哪一个民族有发达的农业,哪一个民族就是先进民族。相传周民族的祖先在原始社会时期就是一个农业部落。弃自幼即好农耕,传说他首先种稷和麦,被周民族尊奉为农神,号称“后稷”,可见周民族的祖先一向是重农的。在重农思想的支配下,农业生产逐步发展,其情况在《诗经》的《生民》、《七月》、《臣工》、《丰年》、《良耜》等篇目中有生动的记述。例如,到西周时,已知道应用人工灌溉,《诗经·小雅·白华》说:“彪池北流,浸彼稻田”。已懂得利用休耕来恢复地力,《诗经·小雅·采芑》说:“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田”。《诗经·周颂·臣工》又说:“如何新畲”。这里所说的“菑”、“畲”、“新”,就是指耕种年数不同的田地,也已重视除草培苗的技术。《诗经·小雅·甫田》也说:“或耘或籽黍稷薿薿”。《诗经·周颂·良耜》也说:“其斯达,以薅萘蓼,萘蓼朽止,黍稷茂止。”农具虽然多为木器、石器、骨器、蚌器,但金属工具大约也有所增加,《诗经·周颂·臣工》说:“命我众人,痔乃钱,奄观銍艾”。钱即铲类,为锄类,銍艾均为收割工具。而且在江苏仪征破山口的西周墓葬中出土了一件刃口锋利的青铜镰。由于奴隶的增加,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农作物的品种也随着增多。根据《诗经》的记载,重要的化合物有黍、稷、稻、梁、菽、麦等。种植最多的是黍稷。同一种作物中,还分出不同的品种,如“秬”、“秠”是黍的两种良种,“糜”、“芑”是粟的两种良种。桑、麻的种植很普遍,在《诗经》中经常提到,麻往往与禾麦并提。园艺有瓜、瓞,以及桃、李、梅、棘等果树。基本上具备了后世的主要农作物。与此同时,农作物的产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诗经·周颂·丰年》说:“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这里虽然是描写奴隶主贵族榨取到的各种粮食,多到数不清、装不完,到处是高大的仓廪,堆得象山峰一样,但却也是周民族农业经济发展的生动写照。所有这些,都说明了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先进性。不仅如此,周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还有紧密性的特点。这种紧密性是通过井田制表现出来的。何谓井田制?对此要作一点探源讨论。

根据最早记载井田之说的《孟子·滕文公上》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尽管学术界对此有种种不同的解释,但是正如我在本编第一节中所讲,从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古代农业发达的民族,利用河流灌溉时,为了治理水患和管理水利设施,往往由国家来统一管理。夏民族在正月要“农率均田”,每年必须宝藏在洪水过后,春耕以前把份地重新分配一次,以确定“经界”,从而形成外有封疆,内有阡陌的井田。《国语·齐语》有“陆阜陵瑾井田畴均,则民不惹”的“井田”与“陆阜陵瑾”区别之说;《左传》襄公25年有“井衍沃”的统计方法;《周礼·小司徒》有“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的“井”、“牧”之分。所以孟子所说的“夏后氏五十而贡”,很可能就是夏王朝实行的井田制。

到了商代,井田制有新的发展。甲骨文中有不少不同字形的“田”字,有的作“”,有的作“”,有的作“”,有的作“”等,虽然不是绝对方方正正,但实质应是井田。孟子所说的“经界”,甲骨文、金文的“疆”字表现得十分清楚,“”、“”、“”、“”都从弓、从田。从弓,以弓纪步,用弓丈量土地,分划田界。从田,二相北田界分明。商王把井田分封给奴隶主贵族的封地,在甲骨文中称之为“邑”,作“”或“”,从口,下象人跪形。可见商朝的“邑”就是奴隶主贵族包括一定数量的井田以及一定数量耕种井田的奴隶的封地。“田”和“邑”的甲骨文象形,不仅说明商民族的耕地已有规则整齐的沟洫作为灌溉系统,还说明一定数量的井田既是课取的耕作单位,又是各级奴隶主贵族榨取奴隶劳动的形式。所以金鹗在《求古录礼说·邑考》中很有见识地说:“孟子云: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此可见一井亦可为邑矣。”此所谓“一井亦可为邑”当是一种最普遍的村落式的小封地。这与《周礼·地官小司徒》的“四井为邑”之说,《国语·齐语》的“三十家为邑”之说,在把土地按井田划分的基本原则大体上是一致的。因此,孟子所说的“殷人七十而助”,就可能是商王朝实行的井田制。

在周代,建立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国有制,并发展了商王朝的井田制,使之有了完备的形态。这就是(1)有了准确的亩制。周制百步为亩,一夫百亩(约合今31.2亩),称为一出,是井田的基本单位。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的“九夫为井”,以四进位上推,构成邑、丘、甸、县、都的体系;有的“一里为井”以十进位上推,组成通、成、终、同封、畿的体系。(2)有比较完整的灌溉和道路系统。西周时,无论哪一种体系的井田,在井田中意的灌溉系统都称遂、沟、洫、浍、川,与其相应的道路系统则称为径、畛、涂、道、路。所谓“土田附庸”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井田周围和中间启土开沟渠,筑墉修道路,形成灌溉和道路系统。这样,周王把井田分封给诸侯和百官,对奴隶主贵族来说,是其计算俸禄的单位,又是计算奴隶劳动价值的单位。对奴隶来说,井田则是他们的劳动对象,既要用劳动养活奴隶主,又用以获得维持自己生存的最低条件。所以,孟子所说的“周人百亩而彻”,就可能是周王朝实行的井田制。

这样,出现于夏朝的井田制,发展于商朝,完备于西周。对于周民族来说,不管其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被井田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井田制成了维系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纽带。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紧密性。

正因为周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具有先进性和紧密性的特点,所以其经济基础坚实,故能以小国、小族入主中原而迅速适应历史的骤变,稳定地、牢固地实行对被征服民族的统治,而成为一个有经济实力作基础的统治民族。这种统治民族的历史地位决定了周民族在以后形成华夏民族历史过程中的核心作用。

三、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伦理性和宗法性

周民族之所以能在以后华夏民族的形成过程中起核心作用,不仅因为其有先进的、紧密的共同经济生活作基础,还因为有在华夏民族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周文化为条件。

文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我们在这里指的是表现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共同文化。周文化为什么能在华夏民族的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我们必须先从周民族的宗教信仰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