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新视野下的中外关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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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日本侵占青岛时期的慰灵祭初探(1)

修斌赵月超

1938年1月10日,日军占领青岛,并妄图以青岛为跳板,将势力延伸到山东及广大华北地区。在占领青岛的八年中,日本不断利用各种手段对青岛及其周边地区实行文化侵略和渗透,奴化中国民众,妄图将所谓“大东亚共荣”的观念灌输到中国人头脑之中。慰灵祭是日本人在青岛实行文化侵略的一种特殊形式,扮演了美化侵略战争的角色。

目前学术界对于慰灵祭的研究很少关注,尤其有关青岛的慰灵祭研究尚未见到。为此,本文利用青岛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探讨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时期举办慰灵祭的具体事宜,对日本第二次占领青岛时期的慰灵祭进行初步探究,以还历史真相。

一、慰灵祭的内容

慰灵祭又叫“忠灵祭”、“忠魂祭”,是一种安慰亡灵的祭祀活动。如果祭祀对象不止一个的话,又称为“合同慰灵祭”。其产生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日本的原始信仰,即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

日本学者梅原猛认为:“(日本的原始信仰)作为基本的世界观可以说有以下两点:众生平等的思想、生死循环的思想。”他认为,人和一切动植物同样都具有生命、具有灵魂,都是为了“献身”而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献身”之后,人们应该将其灵魂送去彼世,使其再生,以维持生死循环的平衡。这种原始信仰对日本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着对于动植物的各种祭祀活动。绳纹时代的土着宗教可以看成是日本神道教的起源,承担着祭祀活动的职能。弥生时代以后,伴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发展,“葬式佛教”逐渐融入了日本社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承担了大量与“死”相关的社会活动。慰灵祭作为一种安慰亡灵的祭祀活动,自然地成为佛教徒的重要义务之一,但是这也并不影响和排除神道教主持这一祭祀的仪式。这种状况也体现出日本佛、神交涉和共存的特点。

日本在侵华期间经常举办慰灵祭,但是这一时期的慰灵祭较之日本国内的慰灵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首先,祭祀的对象范围缩小了。不再是广义上的“众生”,而变为因日本侵华战争而死去的日、伪军。其次,主办方发生了变化。占领区的傀儡政府主要承担了慰灵祭的筹划工作,而把主持的工作交给了占领区的中、日佛教团体。日本占领青岛时期的慰灵祭主要是由青岛特别市公署主办,青岛日华佛教团主持,有时也与青岛日本居留民团合办。其中青岛特别市公署是在日本兴亚院控制下的一个行政机构,“从市长到各局长均配有一名日本人作顾问,一名日本人任辅佐官,日本控制了市公署实际权力。”市公署只是执行其命令的机器;日华佛教团是日方控制的由中、日佛教人士组成的傀儡团体;日本居留民团是由旅居青岛的日本侨民组成的自治团体,以维护日侨利益为根本目的。由此可见,慰灵祭完全是由日方控制,而由傀儡政府具体承办实施的一种宗教仪式,这一仪式有着较为固定的程序:

1.全体入

2.奏乐(全体肃立)

3.导师入场

4.诵经

5.祭文

6.献花圈(此间奏乐)

7.奠酒(此间奏乐)

8.上香(此间奏乐)

9.谢辞

10.礼成

需要注意的是,慰灵祭的程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参加人员、环境等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改变。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慰灵祭内容的删减和仪式的顺序等具体细节方面。以“第四次治安强化运动殉难者合同慰灵祭”为例,其慰灵祭的仪式如下:

1.全体入场

2.全体肃立,奏乐

3.导师入场(日华佛教团)

4.诵经(日华佛教团)

5.祭文(正导师、副导师追悼文):

青岛特别市市长

青岛日本居留民团长

青岛方面特别根据地队司令官

桐部队队长(日本)

兴亚院华北联络部青岛出张所长

在青岛大日本帝国总领事

青岛总商会会长

6.默祷(全体人员)

7.烧香(诵经中):

青岛特别市市长

青岛日本居留民团长

遗族代表(中、日各一名)

青岛方面特别根据地队司令官

桐部队队长

兴亚院华北联络部青岛出张所长

在青岛大日本帝国总领事

日本宪兵队青岛队本部队长

青岛总商会会长

8.奏乐(警察局乐队)

9.礼成

从慰灵祭的仪式中,我们可以看出:诵经、祭文、默祷、烧香是其主要的活动内容,这些基本活动内容一般不会发生变化。此外,参加人员涉及当时在青岛几乎所有的中、日双方的高级官员。由此可见,当地军政当局十分重视慰灵祭这个宗教活动的举办。1939年至1944年期间,青岛地区举办过大小规模不等的(合同)慰灵祭共18次。

从统计表中可以看出,祭祀对象大多数都是最近一年内在青岛地区战殁的日伪军,也有几次慰灵祭的祭祀对象是在这一地区曾经发生的重大事变中的战殁者。如日德战殁者慰灵祭就是为了纪念日德战争中阵亡的日军。举办地点主要是在公共场所和寺庙,自1941年之后,慰灵祭的举办地点主要是警察局院内忠灵塔前。

参加慰灵祭的人员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为政府的官员(自股长以上)和团体的代表。1939年1月10日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时,其行政机构设置为:总务、警察、社会、财政、教育、卫生、建设、海务等八个局,并代管“中央”属之统税、盐务、商检三局及法院。次年2月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青岛警备总队。同年6月增设崂山区办事处。1944年增设了经济局。1945年3月成立了防疫委员会,4月成立了卫生处,井恢复了农林事务所。由此可见,参加慰灵祭的政府官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二为遗族代表。市公署特别重视对遗族的安排,制定了明确的规定。

(1)被招待之遗族,每户出代表一人。若是老人等旅行困难时,须伴同看护一人。(看护人由村长或遗族担任)

(2)对于利用火车、公共汽车之遗族,须以免费运送。

(3)遗族代表于县公署集合,以县为单位编成一班,班长由县公署职员担任。须全程负责携带爱护村旗至归村为止。

(4)在青岛之遗族及看护人之住宿和参观,由青岛爱护区地方委员

会及华北、青岛两交通会社负责。并对遗族赠送土产类的纪念品。

此外还明文规定:“关于慰灵祭所收奠金拟即分赠各遗族用资慰问。”这些抚恤遗族的措施看上去非常体恤,但是遗族代表最终可以拿到多少慰问金和慰问品呢?

以1939年8月27日举办的“中国人牺牲者慰灵祭”为例。此次慰灵祭是傀儡政府为了祭祀自战争爆发以来在青岛地区死去的伪军(56人),并安慰其遗族而举办。此次慰灵祭慰问品有:

由此推算,每位遗族大约可以获得慰问品:毛巾1块、被子1床、手布2块、点心1个、肥皂0.5打、布料1/60匹,其中仅有三位遗族家属各得到了10元慰问金。相比之下,1940年“指导员中谷哲郎(日)因公捐躯,支付遗族恤金国币7840圆整”。由此可见,市公署十分“重视”遗族代表,仅仅是做了一些表面工作,只是给他们一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拉拢、利诱的目的。同为“建设大东亚秩序”而战殁的人,中国人和日本人遗族所获得的慰问金相差是极其悬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