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国际图书与版权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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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绪论(1)

在人类社会迈向新世纪之时,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以民族文化为单元的多元文化在世界范围内也加快了融合与互动的进程。近20年来,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其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以版权、影视、演出、会展、动漫和游戏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已被国际学界公认为朝阳产业,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由国家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由文化产业的兴起而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文化贸易亦蒸蒸日上。图书及版权贸易作为文化产业的主要产业内容,其在国际经济贸易格局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一、国际图书及版权贸易概述

美国的图书与版权产业已经超过批发业和建筑业,其产值大约是制造业的一半。2001年版权产业增加值已经达到了7912亿美元,占美国GDP的7.1%,该产业在1977~2001年间,产业增加值的年增长率达7%,是美国经济年增长率3%的两倍多。

在英国,以版权产业为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是英国发展得最快的产业,1997~2001年间年增长率达到8%,是同期英国总体经济增长率2.6%的三倍多,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超过8.2%,创意产业产值2001年已达到1125亿英镑。在伦敦,创意产业是该市的第二大产业,仅次于商业服务业,已经超过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产值已达到250~290亿英镑。

当今文化产业巨擘贝塔斯曼(Bertelsmann)就是在19世纪以出版开始起家的,图书出版与版权产业现在仍是其主要利润来源领域,目前贝塔斯曼在全球60个国家拥有300多家下属公司和8万多名雇员。其业务范围之广涉及图书出版、图书音乐俱乐部、杂志与报纸、信息、教育、娱乐、影视音乐、广播电视、印刷、媒介服务、电子商务等传媒业的各个生产、服务领域。2004年贝塔斯曼集团总收入达到170亿欧元。其收入来源主要为四大部分:图书和音乐直销(占23%)、内容销售(占29%)、媒体服务(占26%)和广告收入(占22%)。从下属六个子集团的贡献来看,RTL集团的贡献最大,收入占集团总收入的28%,其次为欧唯特服务集团(Arvato Services)占21%,BMG占15%,古纳亚尔(Gruner+Jahr)占14%,贝塔斯曼直接集团占12%,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占10%。从区域分布来看,贝塔斯曼集团的主要收入来自欧洲和美国,其中德国本土占30%,其他欧洲国家占42%,美国占22%,还有6%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

综上所述,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文化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强弱的重要尺度之一。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要赢得国际竞争,不仅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样需要强大的文化实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激发民族生命力,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民族创造力,在国际竞争中占据制高点,掌握主动权。

二、中国图书与版权产业

21世纪将是文化生产的时代,文化产业的发达程度将直接决定国家的整体实力。因而,发展文化产业就变成具有战略意义的政策抉择。文化产业的这种战略意义,已经被世界各国所接受,同时为了实现文化产业的这种战略意义,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方案。中国也认识到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并积极探索着文化产业的振兴之路。

2007年10月9日至14日举办的第59届德国法兰克福国际书展共吸引了7400多家参展商和近30万参观者。中国展团在本届书展上输出版权1928项(2006年1364项,2005年615项)。在本届书展上,中国出版集团成立了“中国出版(巴黎)有限公司”和“中国出版(悉尼)有限公司”,其下属的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与世界最大的教育出版集团——培生教育出版集团共同签署了在美国合资成立“中国出版(纽约)有限公司”的意向协议备忘录。

尤其令人兴奋的是,中国图书出口已不再是单纯的图书贸易和版权输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与国外出版商共同策划选题或合作出版发行图书。中国图书的国际市场之路呈现出梯次推进、多样化的特点。与外方成立合资公司创造了中国“文化”走出去的一个全新商业模式。

中国的图书版权产业的发展严格来讲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其发展步伐也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进程而逐步向前迈进的。

(一)起点——对外合作(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中期)

中国图书版权首次对外合作是在1978年9月与日本讲谈社商定中日合作出版《中国之旅》画册。在1992年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之前,由于我们自身的原因和外国出版商对中国市场的顾虑,我国的版权贸易主要以输出为主。《中国之旅》就是这样一部版权贸易的开山之作。该画册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卷,主题是反映当时现代中国的面貌,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面和日本讲谈社合作,讲谈社派摄影师和人民美术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一起在中国各地采风拍摄,先以日文出版,后又出版英文版。1979年,在南斯拉夫评论社召集的“莫托文集团”(由欧美几十家中小出版社组成)会议上,中国和“莫托文集团”谈成合作出版大型画册《中国》,该书由上海美术出版社和“莫托文集团”合作,以英、法、意、日等7种文字出版,海外发行10万册。

这一时期版权输出的另一重要事项,是1984年英国培格曼出版社(Pergamon Press)出版了《邓小平文集》的英文版,第一次把邓小平的理论传播到西方乃至世界。

版权引进方面的开山代表作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从美国购入版权,出版了《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

这一阶段,我国尚未颁布《著作权法》,也没有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很多人还不知道版权为何物,版权贸易活动存在着诸多障碍:一是信息来源的局限,国内出版界对海外出版市场的信息缺乏了解,外国出版界也不了解中国;二是对外交流访问比较受限制,出国很困难;三是外汇限制,外汇少,管制严格,出版社付汇购买版权几乎不可能。

(二)成长——以港台地区为主要合作对象(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92年)

这一时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是1986年首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举办。在当时中外出版界缺少联系的情况下,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搭建起一个让中外出版人直接对话的平台,把众多国际著名出版公司引到了中国出版人的家门口。博览会的功能从开始以原版进口图书订购为主,逐渐发展成以版权贸易和对外合作交流为主。每届博览会上成交或达成的版权贸易协议逐年增长,直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版权贸易事业的总体发展。

此时,中国的版权贸易仍是输出大于引进,合作伙伴也集中于亚洲国家和地区,与欧美的联系较少。特别是祖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的合作,在此期间正式大规模展开。以1988年10月第一届“海峡两岸图书展览”在上海举办为起点,标志着两岸出版合作正式启动。

在后来与台湾的合作交流和版权贸易中,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下属的国际合作出版促进会起到了重要的组织和推动作用。1988年2月25日,经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批准,“国际合作出版促进会”在北京成立。从1989年开始,促进会开始连续举办两岸的“合作出版洽谈会”。当时和台湾合作的重要项目《中国美术全集》的出版协议,就是在首届洽谈会上签署的。

和台湾的合作交流模式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第一种是合作出书。比如前文所说的《中国美术全集》,此全集共60卷,由人民美术出版社牵头,联合文物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和上海书画社等五家出版社,同台湾锦绣文化企业合作出版发行。该全集在台湾销售了3500套。锦绣文化企业董事长许钟荣当时和内地有许多版权合作项目,除《中国美术全集》外,还有300卷的《中国美术分类全集》、74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另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和台湾光复书局合作出版的《中国古建筑大系》10卷本繁体版,共发行2万套。当时的合作主要是把内地的图书输出到台湾,也从台湾购进少量版权,比如从台湾光复书局购买了30卷本《大美百科全书》的简体字中文版权。

第二种合作方式是两岸出版界人员互访。中国内地出版界首次组团访台是在1993年5月,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下属国际合作出版促进会会长许力以,率商务印书馆总经理林尔蔚、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陈早春、人民美术社社长陈允鹤、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社长周谊等一行12人访台。此次访台就扩大两岸出版交流达成五点共识:第一,两岸定期轮流举办出版学术交流研讨会;第二,定期互相举办书展;第三,组织双方编辑人员互相往来、培训;第四,双方互相提供图书出版信息;第五,互相提供印刷技术协助,并加强出版印刷交流。

1994年3月,中国内地的图书首次在台北展出,展览规模宏大,共展出内地版图书17万多种,参展内地代表团成员近百人。

和台湾的第三种合作途径,是双方定期举行研讨会。为此,1994年9月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海峡两岸出版界商定设立“华文出版联谊会议”,由内地、香港、台湾每年轮流举办。1995年5月,第一届“华文出版联谊会议”在香港举行。

这一阶段,许多对外合作输出的项目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和经济效益。如《中国长征》由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摄影出版社和澳大利亚的开文·威尔顿公司合作,于1985年底出版,在海外发行4万多册。1987年,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又和长城出版社合作,以7种外文出版了《俯瞰中国》,海外发行7万多册。新华出版社则因和瑞士尤尔根公司合作输出《熊猫》获益颇丰。当时的对外版权输出,一度为国内出版社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这种设立重要项目、政府大力支持、集中力量策划出版的做法,某种程度上非常值得我们在今天推广中国图书“走出去”时予以借鉴。

在版权引进方面,为克服外汇缺乏对版权贸易的限制,商务印书馆巧妙地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创新了当时的版权贸易模式。198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与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合作的《精选英汉汉英词典》,由于当时不能付外汇,商务印书馆和牛津大学出版社达成协议,采取“补偿贸易”的形式,由商务印书馆把一定数量印刷好的书芯运送到香港,由对方在香港加上书封后直接在海外市场销售。就这样,我国的出版者克服当时的种种困难,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我国开始进入出书、培训、人员交往的快速成长期。

这一时期对外合作交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模式:一是与国外合作出版了一些大型的出版物。二是建立起中外出版交流和相互培训的合作方式。如继《中国》合作项目之后,每年,日本以及西方国家都会派团和中国互访,从1980年开始,日本讲谈社每年都接收20位中国的编辑赴日本进修、培训。三是和海外出版界之间互相举办图书展览,并在展览期间组织讲座,积极参加德国法兰克福书展。改革开放初期只有中国国际书店一家代表中国出版界参展,后逐渐扩大到各出版社纷纷派员参展。

但是,当时大多数中国出版社的版权贸易工作仍处于被动等待的懵懂阶段,缺乏计划性和主动性,随意性较强。在出版社内部管理和机构设置上,很少有像科学出版社那样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成立专门的国际合作室。即使版权贸易工作起步较早、版权贸易数量较大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成立了版权贸易工作小组,开始由副总编辑分管,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正式成立国际合作室则是在1992年。

而这一时期,出版社彼此竞争也不明显,出版专业范畴不交叉,出版社之间相处融洽,版权贸易数量虽然不大,但都认真完成。版权贸易工作起步较早的出版社有科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图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等。

(三)向规模数量型转移(1992~2000年)

1992年9月1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鲍格胥说:“今天,伯尔尼联盟的人口有25亿,然而,当时钟的分针指向1992年10月15日这一天的时候,伯尔尼联盟的人口将猛增至37亿到38亿,因为中国的人口在12亿到13亿之间,而《伯尔尼公约》于1992年10月15日在中国生效。”

对于中国出版界来说,1992年的确是版权贸易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中国的版权贸易工作从此纳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外国出版商开始放心地和中国做生意。现任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副总编辑的张惠珍将这一阶段定义为“中国的版权贸易从小打小闹向规模数量型转移的初级阶段”。

这一阶段出版社引进和输出图书的比例开始发生变化,引进版图书逐年增加,输出版图书则有所减少。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计,1992年前,版权输出数量大于引进,从1992年起,版权引进数量开始大于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