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告别选择(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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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其实知道苟富贵的那些事,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和唐雯雯的事,他也以为我不知道他很爱他的母亲,其实我都知道。我吴香芒别的本事没有,生平就俩本事,第一,开车;第二,调查。虽然苟富贵没跟我说过他家的情况,但是在和他结婚前我都调查的一清二楚,我还知道他和唐雯雯扣鸟那年,唐雯雯家养了一只哈巴狗。

苟富贵心里藏不住什么事,基本都跟我说,唯独和梦想沾边的事,特别是家事,他和我只字不提,有好几次我问他,得到的回答是,再问你就走,别让我看到你。我一开始以为是苟富贵早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后来瞒着他一调查,发现也没什么强奸、坐牢之事,只是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何不肯说。

在和我相处一段时间后,苟富贵开始拼命赚钱,我循循善诱地教导他不要太劳累,身子要垮了,要再多房子车子也白搭,他也很赞成,可是离开我视线,他还是该干嘛干嘛。

有几次我看见虎子经常和苟富贵聊天,神神秘秘商量一些事,我开始引起了注意,我心里想,他俩总不可能要谋害我吧,这倒是玩笑话,其实我是担心苟富贵着急赚钱,怕他走上了歪路。我在沙发底下藏了录音笔,准备偷听他们到底在谈些什么,录音笔拿回来一听除了聊一些黄段子,都是在商量如何提升酒吧客流量,除了这些我还听到苟富贵说要给我惊喜。

苟富贵在的那个酒吧我去过好多次,我也抓破脑袋替他想方法,可都是徒劳。我除了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车速多少迈,这些外,别的知道的真的不多。

苟富贵果然给了我惊喜,一个周六的晚上,苟富贵兴冲冲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跑,我问他去哪?他只告诉我去酒吧,他所在的这个酒吧坐落在一个十字街口,听说他们酒吧门口经常撞死人,如此看来是交通事故频发,我记得苟富贵跟我说,有次有个浑身血淋淋的人进入酒吧闹事,后来被酒吧老板叫保安给轰出来了,但是那个人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选择了一个夜黑风高,霓虹闪烁的夜晚进入酒吧,对着吧台就是一顿狂砸,吓得苟富贵熟悉的一个朋友,也就是吧台服务小姐屁滚尿流,当时苟富贵看在眼里,不仅不害怕,反而了放下麦克风,停止音乐,摇摇晃晃走上前去,那个“血淋淋”一看不对头,举起一盛满酒水的啤酒瓶,准备往苟富贵七尺身上的头颅砸去,苟富贵一抬手就捏住了那家伙的手,令他无法动弹,那家伙看看势头不对,还大言不惭扬言说要废了苟富贵,可是苟富贵不慌不忙,以一个漂亮的回转,迅速将“血淋淋”反擒拿,摁倒在地。

这回苟富贵被全酒吧的人称之为“英雄”,那个血淋淋再也没有来寻衅滋事。酒吧老板很是欣赏苟富贵,于是多给他安排了两场。我就是听这两场的最后一场,听苟富贵的唱歌就是他口中所谓的给我的惊喜。他上台前还安排了一个派对,舞台是个原型物,两旁是灯光设备,台下就是客人饮酒聊天的场所,酒吧虽然不大,但是很有情调,窝在沙发里品上一杯红酒,听上几首摇滚歌曲倒也是很不错的慵懒享受,可以令心情很放松。

我记得苟富贵跟我说,晚上听歌比白天听歌有感觉,特别是摇滚、重金属、朋克这类音乐,当然我说的是指现场听,这种现场感非常重要,犹如自己本身融化在音乐中,身体可以随着音乐在动,从而达到心领神会。当然如果是通过MP3等播放器来听音乐的话,会有另一番感觉,晚上躲在被窝里听音乐,适合听轻音乐、乡村音乐、抒情歌曲,这种感觉是从耳朵传到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反馈给内心,从而达到共鸣,苟富贵曾经看似很懂的样子给我如此陈述一番。而白天听则是提高精神神经反应的,白天适合听快节奏的,摇滚的。

苟富贵在台上演唱深情款款,超出了我的预期,他富有魅力的声线,加上帅气的外表,虎子在一旁给他做贝斯演奏,此刻台上他的光芒四射,我才想起了自己只是一位普通的公交司机,我在想,如果他有朝一日成名了,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我又会在哪呢?于是,想到这,我就害怕,他或许会嫌弃我,抛弃我,甚至是不承认我是他的爱人,那该怎么办?于是,一向心地善良的我萌生了一个罪恶的想法,那就是不能让苟富贵太有成就,我可以清晰地想象得到苟富贵成名后抛弃我,然后跟别的女人上了宝马车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