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党建工作实务丛书:邓小平理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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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5)

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平衡指的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或协调;不平衡指的是矛盾诸方面的差别性或特殊性。它们表示事物矛盾运动的两种状态。毛泽东指出:“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与不平衡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平衡中有不平衡,在不平衡中有平衡。两者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互相转化。邓小平从改革开放的新的社会实践出发,把这一规律运用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出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发展是不平衡的,生产力水平不同,自然条件不同,人的文化素质不同。因此,建设不能搞齐头并进,要承认差别,从各地的特殊性出发,遵循不平衡发展规律。“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党的政策是,在农村、城市,都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他指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邓小平强调:“要注意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

主体与补充

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的原理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对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结构做出的科学分析。它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①经济领域。邓小平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指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主体与补充的关系。所谓主体,指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领域就是指社会主义公有制;所谓补充,指的是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等多种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针对特区姓“社”还是姓“资”的诘难,邓小平明确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因为公有制是主体,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无论外资企业、“三资”企业,还有个体经济,它们“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②政治领域。主要指对香港、澳门、台湾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祖国统一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这个政策是在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制定的。“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整个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

稳定与发展

邓小平论述改革开放时使用的一对范畴。中国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中从事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这就决定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邓小平认为,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起最终决定作用,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搞建设。要发展经济,就要打破严重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和长期“闭关自守”的状态,这就要实行改革和开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发展中国的路线,要求把改革开放贯穿于中国整个发展过程。如果放弃改革开放,就等于放弃根本的发展战略。邓小平强调,发展要善于抓机遇。对于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不多,现在世界发生大转折,就是个机遇,要善于把握住机遇发展自己。为了发展,邓小平强调国家必须保持稳定,要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他指出:“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我们搞四化,搞改革开放,关键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因此,“凡是妨碍稳定的就要对付,不能让步,不能迁就”。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思潮。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是:只有稳定,才能发展;只有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了,才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稳定的政治局面。他指出:“加强控制是为了稳定,是为了更好地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邓小平还把稳定与发展的关系,运用于分析经济发展的速度。他认为,低速度就等于停步,甚至等于后退。能发展就不要阻挡,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搞快一点,全国的经济发展,要争取隔几年上一个台阶。当然,这要扎扎实实,讲求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总之,“要注意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稳定强调得过分就可能丧失时机,就会变得谨小慎微,不敢解放思想,不敢放开手脚,结果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破与立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对矛盾。破指破坏旧的东西,立指用新的东西代替旧的东两。毛泽东在谈到新民主主义文化时说,对于那类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反动文化,应该打倒,“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文革”中提出的“破四旧,立四新”的口号,带有浓厚的“左”倾色彩。邓小平关于破与立的论述大致有两种情况:①粉碎“四人帮”之后,1978年6月2日,他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其中有一个问题专门讲破与立。他指出:“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是要深入揭批‘四人帮’,要联系揭批林彪,肃清他们的流毒和影响。立,就是要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体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和发扬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破掉这些坏东西,就不能立新东西。”②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谈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重点谈到要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指出,这是一件复杂的任务,“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比较各国的经验,集思广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能认为只要破字当头,立就在其中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对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但是中国共产党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明确不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无论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这是由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的性质所决定的。

变与不变

邓小平论述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动要适应世界的变化,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重大政策要有稳定性和连续性,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的辩证法思想。针对国内外的各种疑虑,邓小平指出:“世界在变化,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也要随之而变。”“要发展就要变,不变就不会发展。”随着实际的发展,要不断认识新事物,解决新问题,要通过实践检验和认真总结经验,使现行的方针、政策更完善。因此,变也并不都是坏事,有的变成好事,问题是变什么,是变好还是变坏。“不要拒绝变,拒绝变化就不能进步。这是个思想方法问题。”同时,邓小平又强调:“总的讲,我们有四个不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变,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建设不变,对外开放政策不变,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方针不变。”他指出这些路线、方针、政策人民赞成、拥护,就变不了,谁要变人民就会反对。如果走回头路,只能回到落后、贫困的状态。因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总的方面看,我们这一代不但不能变,下一代,下几代,都不能变,变不了。不变也就是稳定。就中国的对外开放而言,邓小平指出,要变的话,只会变得更好。对外开放政策只会变得更加开放。路子不会越走越窄,只会越走越宽。就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而言,这个方针五十年不变。如果有什么变化,一定变得更好,更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发展。

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