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朱子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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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礼四

小戴礼

总论

问:「看礼记语孟,孰先?」曰:「礼记有说宗庙朝廷,说得远后,杂乱不切于日用。若欲观礼,须将礼记节出切于日用常行者看,节出玉藻内则曲礼少仪看。」

问读礼记。曰:「礼记要兼仪礼读,如冠礼、丧礼、乡饮酒礼之类,仪礼皆载其事,礼记只发明其理。读礼记而不读仪礼,许多理皆无安着处。」

「读礼记,须先读仪礼。尝欲编礼记附于仪礼,但须着和注写。」德辅云:「如曲礼檀弓之类,如何附?」曰:「此类自编作一处。」又云:「祖宗时有三礼科学究,是也。虽不晓义理,却尚自记得。自荆公废了学究科,后来人都不知有仪礼。」又云:「荆公废仪礼而取礼记,舍本而取末也。」德辅。

学礼,先看仪礼。仪礼是全书,其它皆是讲说。如周礼王制是制度之书,大学中庸是说理之书。儒行乐记非圣人之书,乃战国贤士为之。又云:「人不可以不庄严,所谓『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偷』。」又曰:「『智崇礼卑』。人之智识不可以不高明,而行之在乎小心。如大学之格物、致知,是智崇处;正心、修身,是礼卑处。」

礼记只是解仪礼,如丧服小记便是解丧服传,推之每篇皆然。惟大传是总解。

许顺之说,人谓礼记是汉儒说,恐不然。汉儒最纯者莫如董仲舒,仲舒之文最纯者莫如三策,何尝有礼记中说话来!如乐记所谓「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仲舒如何说得到这里!想必是古来流传得此个文字如此。方子录云:「以是知礼记亦出于孔门之徒无疑。顺之此言极是。」

问:「礼记正义载五养老、七养老之礼。」曰:「汉儒说制度有不合者,多推从殷礼去。大抵古人制度恐不便于今。如乡饮酒礼,节文甚繁,今强行之,毕竟无益,不若取今之礼酌而行之。」

问:「礼记古注外,无以加否?」曰:「郑注自好。看注看疏,自可了。」文蔚录云:「问二礼制度如何可了?」曰:「只注疏自了得。」

郑康成是个好人,考礼名数大有功,事事都理会得。如汉律令亦皆有注,尽有许多精力。东汉诸儒煞好。卢植也好。义刚录云:「康成也可谓大儒。」

王肃议礼,必反郑玄。

礼记有王肃注,煞好。又,太史公乐书载乐记全文,注家兼存得王肃。又,郑玄说觉见好。礼书,如陆农师礼象,陈用之礼书,亦该博,陈底似胜陆底。后世礼乐全不足录。但诸儒议礼颇有好处,此不可废,当别类作一书,方好看。六朝人多是精于此。毕竟当时此学自专门名家,朝廷有礼事,便用此等人议之。如今刑法官,只用试大法人做。如本生父母事,却在隋书刘子翼传。江西有士人方庭坚引起,今言者得以引用。赐。夔孙同。

或曰:「经文不可轻改。」曰:「改经文,固启学者不敬之心。然旧有一人,专攻郑康成解礼记不合改其文。如『蛾子时术之』,亦不改,只作蚕蛾子,云,如蚕种之生,循环不息,是何义也!且如大学云:『举而不能先,命也。』若不改,成甚义理!」

方马二解,合当参考,尽有说好处,不可以其新学而黜之。如「君赐衣服,服以拜赐」。绝句是。「以辟之命,铭为烝彝鼎」,旧点「以辟之」为一句,极无义。辟,乃君也。以君之命铭彝鼎,最是。又如陆农师点「人生十年曰幼」作一句,「学」作一句,下放此,亦有理。「圣人作」作一句,「为礼以教人」。学记「大学之教也」作一句,「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乃言底可绩三载」,皆当如此。「不在此位也」,吕与叔作「岂不在此位也」?是。后看家语乃无「不」字,当从之。

礼记荀庄有韵处多。龚实之云,尝官于泉,一日问陈宜中云:「古诗有平仄否?」****:「无平仄。」龚云:「有。」辨之久不决,遂共往决之于李汉老。陈问:「古诗有平仄否?」李云:「无平仄,只是有音韵。」龚大然之。谓之无有,皆不是,谓之音韵乃是。

曲礼

曲礼必须别有一书协韵,如弟子职之类。如今篇首「若思」,「定辞」,「民哉」;兹。及「上堂声必扬」,「入户视必下」,户。皆是韵。今上下二篇却是后人补凑而成,不是全篇做底。「若夫」等处,文意都不接。内则却是全篇做底,但「曾子曰」一段不是。

问:「曲礼首三句是从源头说来,此三句固是一篇纲领。要之,『俨若思,安定辞』,又以『毋不敬』为本。」曰:「然。」又曰:「只是下面两句,便是『毋不敬』。今人身上大节目,只是一个容貌言语,便如『君子所贵乎道者三』。这里只是不曾说『正颜色』。要之,颜色容貌亦不争多,只是颜色有个诚与伪。」简录云:「箕子『九畴』,其要只在『五事』。」

问:「艾轩解『俨若思』,训『思』字作助语,然否?」曰:「训『思』字作助语,尚庶几;至以『辞』字亦为助语,则全非也。他们大率偏枯,把心都在边角上用。」辉。

「贤者狎而敬之」,狎是狎熟、狎爱。如「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既爱之而又敬之也。「畏而爱之」,如「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之「畏」,畏中有爱也。「很毋求胜」,很亦是两家事。注云:「斗阋也。」如与人争斗,分辨曲直,便令理明,不必求胜在我也。「分毋求多」,分物毋多自与,欲其平也。

「若夫坐如尸,立如齐」,本大戴礼之文。上言事亲,因假说此乃成人之仪,非所以事亲也。记曲礼者撮其言,反带「若夫」二字,不成文理。而郑康成又以「丈夫」解之,益谬!他也是解书多后,更不暇仔细。此亦犹「子曰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家语答问甚详;子思取入中庸,而删削不及,反衍「子曰」两字。

问:「『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吕与叔谓上二句学者之道,下二句教者之道。取,犹致也。取于人者,我为人所取而教之;在教者言之,则来学者也。取人者,我致人以教己;在教者言之,则往教者也。此说如何?」曰:「道理亦大纲是如此,只是说得不甚分晓。据某所见,都只就教者身上说。取于人者,是人来求我,我因而教之;取人者,是我求人以教。今欲下一转语:取于人者,便是『有朋自远方来』,『童蒙求我』;取人者,便是『好为人师』,『我求童蒙』。」

「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以「诚庄」对「威严」,则莅官当以威严为本。然恐其太严,又当以宽济之。

问:「『七十老而传』,则嫡子、嫡孙主祭。如此,则庙中神主都用改换作嫡子嫡孙名奉祀。然父母犹在,于心安乎?」曰:「然。此等也难行,也且得躬亲耳。」又问:「嫡孙主祭,则便须祧六世、七世庙主。自嫡孙言之,则当祧。若叔祖尚在,则乃是祧其高曾祖,于心安乎?」曰:「也只得如此。圣人立法,一定而不可易。兼当时人习惯,亦不以为异也。」又问:「先生旧时立春祭先祖,冬至祭始祖,后来废之,何故?」曰:「觉得忒煞过当,和禘、袷都包在里面了。恐太僭,遂废之。」

问:「『年长以倍,则父事之』,这也是同类则可?」曰:「他也是说得年辈当如此。」又问:「如此,则不必问德之高下,但一例如此否?」曰:「德也隐微难见。德行底人,人也自是尊敬他。」又问:「如此,则不必问年之高下,但有德者皆尊敬之?」曰:「若是师他,则又不同。若朋友中德行底,也自是较尊敬他。」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古人室在东南隅开门,东北隅为窔,西北隅为屋漏,西南为奥。人纔进,便先见东北隅,却到西北隅,然后始到西南隅,此是至深密之地。

尸用无父母者为之,故曰:「食飨不为概,祭祀不为尸。」

「父召无诺,唯而起。」唯速于诺。

问:「礼云『父不祭子,夫不祭妻』,何也?」曰:「便是此一说,被人解得都无理会了。据某所见,此二句承上面『馂余不祭』说。盖谓馂余之物,虽父不可将去祭子,夫不可将去祭妻。且如孔子『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腥,则非馂余矣,虽熟之以荐先祖可也。赐食,则或为馂余,但可正席先尝而已;固是不可祭先祖,虽妻子至卑,亦不可祭也。」

「馂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先儒自为一说,横渠又自为一说。看来只是祭祀之「祭」,此因「馂余」起文。谓父不以是祭其子,夫不以是祭其妻,举其轻者言,则他可知矣。

「馂余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古注说不是。今思之,只是不敢以馂余又将去祭神。虽以父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子之卑;夫之尊,亦不可以祭其妻之卑,盖不敢以鬼神之余复以祭也。祭,非「饮食必有祭」之「祭」。

凡有一物必有一个则,如「羹之有菜者用梜。」

问「君言不宿于家」。曰:「只是受命即行,不停留于家也。那数句是说数项事。」

凡御车,皆御者居中,乘者居左。惟大将军之车,将自居中,所谓「鼓下」。大将自击此鼓,为三军听他节制。虽王亲征,亦自击鼓。

居丧,初无不得读书之文。「古人居丧不受业」者,业,谓簨虡上一片板;不受业,谓不敢作乐耳。古人礼乐不离身,惟居丧然后废乐,故曰:「丧复常,读乐章。」周礼有司业者,谓司乐也。

檀弓上

檀弓恐是子游门人作,其间多推尊子游。人杰录云:「多说子游之知礼。」

子思不使子上丧其出母。以仪礼考之,出妻之子为父后者,自是为出母无服。或人之问,子思自可引此正条答之,何故却自费辞?恐是古者出母本自无服,逮德下衰,时俗方制此服。故曰「伋之先君子无所失道」,即谓礼也。「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是圣人固用古礼,亦有随时之义,时如伯鱼之丧出母是也。子思自谓不能如此,故但守古之礼而已。然则仪礼出妻之子为母齐衰杖期,必是后世沿情而制者。虽疑如此,然终未可如此断定。

孔子令伯鱼丧出母,而子上不丧者,盖犹子继祖,与祖为体;出母既得罪于祖,则不得入祖庙,不丧出母,礼也。孔子时人丧之,故亦令伯鱼子思丧之;子上时人不丧之,故子上守法,亦不丧之。其实子上是正礼,孔子却是变礼也。故曰:「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

问子上不丧出母。曰:「今律文甚分明。」又问:「伯鱼母死,期而犹哭,如何?」曰:「既期则当除矣,而犹哭,是以夫子非之。」又问「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曰:「以文意观之,道隆者,古人为出母无服,迨德下衰,有为出母制服者。夫子之听伯鱼丧出母,随时之义也。若子思之意,则以为我不能效先君子之所为,亦从古者无服之义耳。」

问「不丧出母」。曰:「子思所答,与丧礼都不相应,不知何故。据其问意,则以孔子尝令子思丧之,却不令子上丧之,故疑而问之也。子思之母死,孔子令其哭于庙。盖伯鱼死,其妻再嫁于卫。子思答以道之污隆,则以孔子之时可以随俗;而今据正礼,则为伋妻者则为白母,不为伋妻者,是不为白母尔。礼,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只合以此答之。」

问「稽颡而后拜,拜而后稽颡」。曰:「两手下地曰拜。『拜而后稽颡』,先以两手伏地如常,然后引手向前扣地。『稽颡而后拜』,开两手,先以首扣地,却交手如常。顿首,亦是引首少扣地。稽首,是引首稍久在地;稽者,稽留之意。」

「稽颡而后拜」,谓先以头至地,而后下手,此丧拜也。若「拜而后稽颡」,则今人常用之拜也。

「稽颡而后拜」,稽颡者,首触地也。「拜」字从两手下。

申生不辨骊姬,看来亦未是。若辨而后走,恐其它公子或可免于难。

脱骖于旧馆人之丧,「恶其涕之无从也」。今且如此说,万一无骖可脱时,又如何?

施问:「每疑夫子言『我非生而知之』,『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及至梦奠两楹之间,则曰:「『太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由前似太谦,由后似太」曰:「檀弓出于汉儒之杂记,恐未必得其真也。」

「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裘,似今之袄子;裼衣,似今背子;袭衣,似今凉衫公服。袭裘者,冒之不使外见;裼裘者,袒其半而以襌衣衬出之。「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缁衣、素衣、黄衣,即裼衣,襌衣也。欲其相称也。

「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所谓「以伯仲」者,盖古者初冠而字,便有「伯某父」、「仲某父」三字了。及到得五十,即除了下面两字,犹今人不敢斥尊者呼为几丈之类。今日偶看仪礼疏中却云,既冠之时,即是权以此三字加之,实未尝称也,到五十方才称此三字。某初疑其不然,却去取礼记看,见其疏中正是如前说。盖当时疏是两人做,孔颖达贾公彦。故不相照管。

「死谥,周道也。」史云,****以上无谥,以其号为谥,如尧舜禹之类。看来尧舜禹为谥,也无意义。「尧」字从三土,如土之尧然而高;「舜」只是花名,所谓「颜如舜华」;「禹」者,兽迹,今篆文「禹」字如兽之迹。若死而以此为谥号,也无意义。况虞舜侧微时,已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则不得为死而后加之谥号矣。看来尧舜禹只是名,非号也。

「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这恰似难晓。往往是外甥在舅家,见得●与姨夫相为服。其本来无服。故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