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探索与发展
32068700000042

第42章 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德州市武城县地方税务局 吕荣晨

行政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政单位积累形成了数额较大的国有资产。管好、用好、处置好国有资产,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肃对待的课题。

一、当前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资产处置方面存在的误区

作为行政单位,在资产管理中主要普遍存在两方面错误观念:一方面认为单位资产是单位历史积累形成,属于单位所有,单位具有处置权,忽视了单位资产国家所有性质;另一方面认为对资金要遵纪守法,对固定资产,只要没拿、没要,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就给行政单位在资产处置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是资产处置形式和对象的选择问题。单位在处置资产时,往往喜欢选择协议出让或转让,而不愿选择公开拍卖或拍租形式,尤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内部职工,普遍认为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行为。二是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归属和使用问题。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的归属和使用,一直是国有资产主管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矛盾之一。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国库统筹安排。而行政事业单位却认为国有资产是由其自身形成的,单位理应享有处置收益,并且在资金用途上不受限制。

(二)基层单位资产配置不均

目前有的基层单位人员配置较少,但却占用大面积办公楼,空余的办公用房闲置。而有的单位还存在租赁办公场所办公,甚至有的又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重新租房变更办公场所。如武城县城区内的分局、所(原辣椒城所、武城分局、开发区分局、农机大世界分局、直属分局)基本为租房办公,由于受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多次城市建设重新规划,几乎每年都有搬迁,在反复搬家过程中,许多办公家具受到磕碰,资产损失严重。

在2004年创建“六好基层单位”过程中,为了改善基层分局的办公条件,原杨庄地税所、郝王庄分局、滕庄分局、李家户所、鲁权屯分局、甲马营分局在争取地方政府资金的基础上,先后盖起了办公楼,从狭小破旧的平房过渡到宽敞明亮的办公楼,基层的办公条件切实得到了改善。例如,原郝王庄分局办公楼,由于当时的乡镇政府出于打造“形象工程”的需要,郝王庄镇政府出面协调御马园村支部,在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以租赁的形式在其地面上盖起了分局办公楼,该分局为二层建筑,建筑面积657.8平方米。该建筑造价74.5万元,在当时地方税务局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压缩人员经费支出,支持了基层建设。

(三)资产处置的效率偏低,处置不及时,存量资产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的可支配物力

由于没有配置标准的制约,有的单位对已经不再用的资产不进行必要的处置,存在闲置、毁损状况。理论上说,资产搁置的时间越长,“蒸发效应”就越大,损失就越多,尤其是车辆和地理位置偏僻的老旧房屋。实际上,由于这部分的资产处置价值已经不高,搁置的时间越久越贬值,理应大幅度地提高处置速度。例如地方税务局的原马庄地税所的平房,由于精简合并乡镇,原马庄乡被合并到鲁权屯镇,造成原马庄地税所没有存在的必要,原马庄地税所由于是机构分设和国税共用一排房屋,分设后国、地税各分得一半,属于国税局的几间平房已经处置,属于地税局的几间平房则处于闲置状况,由于年久失修无人居住,基本没有使用价值了,而经过多次报批,均没有得到批复。

(四)部分固定资产已经拆除或者变卖,但仍长期挂账尚未核销,形成固定资产虚挂

譬如地方税务局的一辆旧红旗轿车,在2006年底就已经抵顶了工程款,为了达到账实相符,我们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但在以后的几年里多次上报均未得到批复。由于没得到批复,该车辆在每年的行政单位资产统计中至今一直挂账,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已经处置了的车辆,成为行政单位资产统计报表中的“虚资产”。进而造成决算表和资产统计报表几年来一直相差这一辆车的原始价值。

资产管理中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容易脱节的地方在于:一是成套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逐渐被分开使用。例如,成套购置一套沙发,一般包括一个三人沙发、两个单人沙发、一个长茶几和一个小茶几共五个单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办公地址搬迁及内部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出现了拆开使用的情况,也出现了单件损坏不能使用的状况,带来会计核算的零碎烦琐。二是将本属于低值易耗品的一般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例如,有的椅子价值不足百元,但由于是批量购置,也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在实际使用中频繁发生变动。

二、解决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资产购置管理,实现资产配置公平

首先,制定完善资产配置标准,由政府下文执行。资产配置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就行政单位而言,其履行行政职能所使用的资产共性的因素较多,如房屋、汽车、家具、电子办公设备等各行政单位都要使用,应该根据财力按照“合理可行、因地制宜”的原则,依照“先同后异、先点后面”的次序,逐步制定资产配置标准。

其次,在单位编制部门预算前,开展单位资产购置审批工作。无论其资产存量是来源于本级财政安排还是上级部门划转,对超过资产配置标准的单位一律不能列入部门预算,只能利用资产存量控制资产增量;对没有配置标准的资产购置,在对资产购置项目申报单位周边地区、单位资产存量、利用效率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按照“调剂—承租—购买—新建”的顺序配置资产,推进行政资产的整合和共享共用。

最后,开展行政单位资产调剂工作。对单位闲置或不需用的资产,由主管部门行文统一调配,已经出租的资产可根据实际需要收回后调剂使用。

(二)制定资产使用年限等标准

资产的使用年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相应资产的耐用程度,维护、维修成本大小,进行资产替换的财力状况,社会进步对相应资产要求的高低等。各类影响因素是制定相应资产使用年限、报废标准的决定性因素。例如在考虑计算机的使用年限时,根据其新购保修期一年,一般企业对计算机的更新周期在4年以上,而损坏维修成本较高,再结合财政资金能力、创建节约型社会的需要、现有计算机与应用办公系统的功能和行政事业发展对计算机配置要求的提高程度,规定使用年限为6年较为合理,即在计算机使用达到6年后,可以直接申请报废。而在考虑办公家具的使用年限上,家具的耐用性较强,办公对家具的要求变化较少,一些木质桌椅维修容易且费用低廉,而奢华的家具也不适合于办公形象等因素,办公家具的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但存在多次搬迁的可适当缩短使用年限。例如地方税务局原辣椒城所先在财政局四楼办公,由于财政局统一规划搬至农业发展银行四楼,一年后在北方街租用临街门面房近三四个月,搬到邮政局六楼办公,在前年搬到县局二楼,由于机构整合的原因,该所已经合并到广运中心所。城区内的其他分局、所搬迁的次数也比较多。经过多次的搬迁,由于磕碰,直接影响了办公家具的使用寿命。

(三)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权责到人的资产使用制度

首先,单位建立资产管理操作办法,明确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建立权责到人的资产使用制度;其次,探索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对电脑等小型办公设备,统一明确资产使用年限,资产由使用者负全责,资产未到规定年限一律不得购置,损坏后由使用者自行维修或购买,使用到期后归使用者所有;再其次,对房屋、汽车等大宗资产,建立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背资产管理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法人的管理责任;最后,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的监督作用。目前我们的信息化管理对加强资产处置的监督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信息化系统的资产统计及其他管理功能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利用。要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动态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变化情况,以达到监管的目的。

行政单位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纸质与网络审批同步的方式,各单位在进行资产处置时,既要提供纸质的申请、审批表、明细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又要在资产管理系统反映两步走方式,要求审批表中处置资产的信息与资产管理系统中相应资产的信息一致,审核时加强纸质与电子信息的比对,在纸质审批完成后,再完成网络审批。在实物处理上,各单位对已审批同意处置的国有资产自行处理,处置收入由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四)细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方式,明确处置的具体操作类型

现行规定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八种,可是我们认为实践工作中可以遇到九种处置方式:报废、报损、调拨、调出、置换、出售、捐赠、变更使用主体获取经济利益;机构改变发生的资产权属状态的改变等方式。此外,考虑到处置的复杂性,我们又增加具有包容性的其他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在近期实践中我们遇到对固定资产进行改造而发生的价值变动,或整体系统中部分配件损坏,损坏部分不可再用而出现的部分报废的处置方式,完全可以归于此类型。另外,建议对大额资产集中处置。对大额资产的集中处置,可交由第三方操作。首先,由专业的公司组织相应资产的拍卖,可以使报废资产的残值收益最大化。一般使用单位处置时不会找专业的拍卖公司来处置这些物品,而且也难以较低的成本找到合适的拍卖公司,拍卖方式对卖方利益保障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其次,统一操作可以规范处置行为,利于管理。指导规范一个公司与指导几百个行政单位进行报废资产的处置相比,可以轻松地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其次,减少了处置执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由于处置执行中存在利益分配,就存在权力寻租的风险,存在私分、放任破坏等导致报废资产价值的流失风险。最后,减轻了使用单位处置执行的工作量。各使用单位进行资产处置也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而集中处置可以由公司运作来减轻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压力。为防止垄断弊病,应选择2~3家来共同完成相应的工作,通过公司间的服务对比,自动提升资产处置的规范和处置收益。

(五)处置申请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处置审批后执行环节加强监督

增强使用单位的责任感,规范其处置行为,为防止权力虚化,必须责任到岗到人,并完善内部监管。使用主体提出处置申请必须有明确的申请理由。对申请理由的合理性审查是内部监管的主要内容。从管理内容和权限上看,可通过账实监控、实物的形实比较达到内部控制作用。账实监控是指财务账的管理与资产明细账管理的比对审核,由财务岗位与资产管理岗位协同完成处置申请价值部分的审核。实物的形实比较是指技术人员对申请的技术鉴别,完成实物部分的审核。

目前,行政单位行政审批后实物处理的执行主体为使用单位,其优势是延续历史状况,程序便捷,处置自由,可以延续部分仍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资产的使用,易于调动资产使用单位的积极性,促进资产管理,但会出现资产配置标准的实际超标,已报废资产的使用带来相应办公成本的提高,被处置资产剩余价值的降低,资产处置效益不佳,处置监控缺失等问题,出现资产管理廉政风险。

(六)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高效服务渠道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树立起服务意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可以为各单位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建立良好氛围起到促进作用;在执行环节,注重审批的实效,避免出现账实不符。处置批复和处置文书应及时交付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财政部门重新安排相关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并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的凭证,相关单位依照批复和文书及时进行资产处置。

在实践中我们应不断完善改进,以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