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探索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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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思考

青岛市四方区财政局国资科 鹿晓丽

行政事业资产存在形式多种多样,且具有数量大、价值高、品种多的特点,随着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探讨行政事业资产科学的管理模式已刻不容缓,怎样保障行政事业资产的安全完整?怎样有效使用资产?怎样通过有序的管理使其逐步得到盘活?这些问题的解决是行政事业资产创新监管模式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所有权人缺位,资产管理无效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各地政府都成立了国资局,由国资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人代表,但所有权人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管缺乏应有的法律依据,责权利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的职能不统一,管理职能分散,单位无偿占用,资产的调配、处置权的行使都由单位法人负责,所有权人有责无权,责与权的脱节造成资产管理无效。

(二)非转经资产保值增值率较低

在利益的驱动、经费的不足、工作人员的收入不高、福利待遇无保障等情形下,单位将有限的资产进行整合,以缩减办公面积、降低办公条件为代价,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自用,以满足小集体的利益要求,再加上地方财政经费紧张,上级政府不补助,财政预算只能满足办公需要的情形下,对非转经资产放任自流,资产收益自行支配,单位间收入不均,既背离了“非转经”收入弥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初衷,又造成了资产保值增值率较低。

(三)产权不清,账实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任免、交流制度,造成资产因为人员流动而流动,单位间相互借用、相互占用情况较为普遍,汽车、电脑等大件物品账实不符的现象较多;许多单位资产原始资料不全,产权不清,尤其是房屋的产权证情况较为复杂,要么有产权证无土地证,要么有土地证无产权证,要么两证全无,有的单位估价入账,有的单位不入账,如遇城建改造,部分单位的办公、经营房屋被拆除,一夜化为乌有,又无法进行资产核销,造成账实不符。

(四)财政预算软约束,资产使用效率较低

财政预算约束力的不到位,引发了单位占有的欲望,导致资产配置不均,资产的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再加上零基预算制度,财政预算与资产管理的脱节,单位只管执行资产的购置预算,对资产的使用效率不管不问,不能使用的资产放置一边,造成单位资产的堆积,资产使用效率较低,给管理者造成较大困难。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公物仓,完善所有权人职能

转变理念,创新模式,对行政事业资产加大管理力度,引用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变静态报表式管理为动态监控式管理,网络信息共享,摸清资产存量,把握增减变动情况,整合资产,建立“公物仓”,实行可调配物资共享共用机制,行使所有权人职能,调剂余缺,避免重复购置,节约行政成本,实现资产的综合利用。

(二)规范非转经资产,实行保值增值考核

建立“非转经”资产专项管理制度,产权转移必须严格报批,经营合同须经审批,产权不需转移的“非转经”资产实行财政备案制度,坚持经营性资产有偿使用的原则,摸清非转经存量、收益情况,对经营成果进行考核监督,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严格收支两条线,提高资产收益率,防止资产流失。

(三)实行资产配置,防止资产闲置浪费

科学合理地配置增量资产和处置存量资产是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摸清单位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充分分析单位存量资产的现状、人员编制、岗位配置和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实行资产配置,制定单位享有资产的最高值,将增量与存量进行有效匹配,督促单位及时清点资产,完善资产的原始资料,明确产权归属,及时做好资产处置工作,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和自由流动,确保资产的账实相符。

(四)提高预算约束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统一

从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入手,积极探讨建立预算安排与资产管理的对接平台,针对单位“重购置、轻管理”的工作意识,提高预算约束力,引入资产管理指标,结合资产配置,把好资产增量预算关、政府采购购置关,强化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四方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经验做法

(一)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结构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运行体制建设,逐步完善以资产使用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树形网络式管理结构;建立财政局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以构建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资产监管体制。资产使用部门是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主要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办理资产的验收入账和处置申报,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好资产日常维护管理,申报资产产权年检。主管部门是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区行政事业资产的监督管理,以核算中心月度财务数据为平台,将数据查询、监督检查等功能有效地串联起来,为资产配置、预算支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实现了资产处置与日常管理、动态监控与产权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严把资产处置审批关,规范处置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了《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管理原则、管理机构和专人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增加、使用、处置的整个流程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完善了监督与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使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二是完善了资产处置领域的《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暂行办法》,出台了《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实行联合审批的意见》,对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申报的处置资产,严格把关,对符合报废规定的资产严格实行现场查看、内部三级审核、财政、审计、监察三部门联批的审批制度。探索建立资产处置公开交易平台,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底价,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招标、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加强了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力度,在最大限度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拓宽思路,创新模式,实现资产科学管理

制定《四方区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可调配物资共享共用机制,对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积极意义。贯彻省、市文件精神,研究拟定《四方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标准》等相关制度,为财政部门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资产提供依据,既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业务需要,又最大限度地避免资产闲置浪费与重复配置,公平资产配置,降低配置成本,为促进财政资产配置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规范公有房产的管理,加强公有房产收入收缴力度

一是建立房屋数据信息动态管理库。动态记录单位房屋总量和房屋增减变动情况以及房屋租赁情况。

二是制定《四方区公有房产规范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四方区公有房产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全区房屋规范管理的总原则、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责任等,加强对房屋台账建设、合同签订、经营收益及房屋拆迁的统一规范管理。

三是印发了《四方区公有房产收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区财政部门、区监察局负责对公有房产收入的征缴及房产过户情况进行监管。年初由区财政局根据单位提报收入数核定考核指标,并通过核定制度体系建立运行情况、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其他指标实施年终考核,切实加强对公有房产收入的监管。

(五)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制定《四方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更换、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单位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处置车辆;车辆出售拍卖由专业机构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财政局确认,会同监察局、审计局共同监督下公开拍卖处置,拍卖净收入上缴国库,从而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公务用车成本,防止资产流失。

(六)盘活经营性资产,实行保值增值考核

通过资产清查、专项检查和资产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查清全区经营性资产、非转经资产存量、收益情况,建立保值增值考核指标,采取每月上报、逐月分析、按月考核、每季通报的管理模式,把握资产的动态变化情况,盘活经营性资产,收入上缴国库,提高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