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王符《潜夫论》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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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潜夫论》卷六(2)

虢公延神而亟亡[1],赵婴祭天而速灭[2],此盖所谓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也[3]。故鲁史书曰:“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4]。”楚昭不穣云[5],宋景不移咎[6],子产距裨灶[7],邾文公违卜史[8],此皆审己知道,身以俟命者也[9]。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10]。”季梁之谏隋侯[11],宫之奇说虞公[12],可谓明乎天人之道,达乎神明之分矣。

[注释]

[1]虢公延神而亟亡:春秋虢国之虢公迎神而遭灭亡。虢公,春秋时虢国之君。相传,莘地有神灵,虢公派人迎接,请求神灵赐给土地。却被晋国所灭。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2]赵婴祭天而速灭:晋大夫赵婴祭天而遭放逐。赵婴,春秋时晋大夫。其行为不规,常与赵庄姬私通,梦神灵对其言:“祭祀我,我可降福于你。”醒与士伯议,士伯言:“神灵给仁者降福,给淫者降灾。淫而未受惩罚,这就是福了。不要去祭祀,如果祭祀了可能会被放逐。”赵婴不听,结果在祭祀的第二天就被赵括驱逐出境而到了齐国。三年后,赵婴回到晋国接其妻,又与赵庄姬往来,举族诛矣。见《左传·成公五年》。祭天:即祭神矣。

[3]神不歆其祀,民不即其事:神灵不享用他们的祭品,百姓不替他们做事情。 歆:欣喜,悦服。

[4]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国家要兴旺,听民众的意见;国家想败亡,就去听信神灵吧!语出《左传·庄公三十二年》。

[5]楚昭不穣云:楚昭王不听巫史之说。楚昭即春秋时楚国之昭王。楚之天空出现团团彩云,其形如红色之鸟,一连数日不散。太史对昭王言,君王恐有祸难,可否祭祀祈祷,以移灾难于令伊或司马。楚昭王弗听。并言我无重大过错,即是有罪过那就接受上天的惩罚吧。终未祭祀。见《左传·哀公六年》。 禳:消灾除难之祭。《说文》:“禳,磔禳祀,除疠殃也。”

[6]宋景不移咎:宋景公不移灾于臣民。宋景,春秋时之宋景公名子栾。宋之天空出现怪异现象,景公问于太史,太史预言国君将有祸难,须祭祀神灵,以移祸于相国及百姓。景公弗纳。见《吕氏春秋·制乐》《淮南子·道应训》。咎:灾祸。《尚书·大禹谟》:“天降之咎。”

[7]子产距裨灶:子产拒绝裨灶。子产,郑大夫。裨灶,春秋郑大夫。时慧星在火星旁,光芒四达。大夫申须言,宋卫陈郑诸国恐遭火灾。于是,裨灶建议子产祭祀以免灾难。子产断然拒绝。并言:“天道远,人道迩,不相及也。”见《左传·昭公十七年》。“距”音“拒”。

[8]邾文公违卜史:邾文公违逆卜史之意图。邾文公,春秋时邾国国君。邾文公欲迁京都于绎地,史官卜之曰:“绎地利百姓而不利于国君。”并以此劝邾文公弗迁京都。文公曰:“利于百姓就是最大的吉利。”于是下令迁都于绎地。君子曰:“邾文公知天命矣。”见《左传·文公十三年》。

[9]此皆审己知道,身以俟命者也:这些都是审时度势,修身正己,依天命行事的人。彭铎注云:“身”上疑有脱文。高按:疑补“修”字。

[10]晏平仲有言“祝有益也,诅亦有损也”:齐国相国晏平仲说过“祈祷有好处,诅咒也有损害”的话。安平仲,春秋时齐国相国。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11]季梁之谏隋侯:季梁劝谏隋侯不必在意祭祀。季梁,春秋时隋之大夫。楚侵隋地,并遣使谈判,后又佯装疲弱而退。隋之帅请追击,隋侯同意。然季梁却劝隋侯不可妄动。隋侯言:“吾祭祀神灵,敬献的牲畜又肥又大,皮毛又纯又洁,谷物也非常丰盛,神灵想必保佑吾。”季梁说:“上天正在保佑楚国,目下,我人民百姓挨饥受饿,要知道百姓是神灵的主宰,百姓安居乐业了神灵才会保佑。”隋侯纳其言。见《左传·桓公六年》。

[12]宫之奇说虞公:宫子奇劝虞公不予晋借道。宫之奇,春秋时虞之大夫。晋献公征虢国,借道于虞,虞公允之。宫之奇以唇亡而齿寒之理劝虞公,虞公弗听。宫之奇料虞国将亡,于是举家逃曹。三个月后,晋军灭虢,归途中顺道灭了虞国。并将虞公做了秦穆姬即晋献公的女儿秦穆公之妾的陪嫁品送给了秦国。见《左传·僖公五年》。

[原文]

夫妖不胜德,邪不伐正,天之经也。虽时有违,然智者守其正道,而不近于淫鬼。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非有守司真神灵也[1]。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2]。若或诱之,则远来不止,而终必有咎。鬼神亦然,故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3]。”是谓人不可多忌,多忌妄畏,实致妖祥。

[注释]

[1]所谓淫鬼者,闲邪精物,非有守司真神灵也:所谓淫鬼,是指那些游手好闲、奸邪凶恶之类的妖魔鬼怪,而非天国里忠于职守之真正神灵。《大戴礼·曾子天员》:“神灵者,品物之本也。”

[2]鬼之有此,犹人之有奸言卖平以干求者也:鬼神当中也有贪得无厌之恶鬼,这就犹如市场中有以奸言巧语牟取暴利之徒一样。

[3]申繻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人无衅焉,妖不自作”:申繻说:“一个人所顾忌的东西,往住是由于他自己正气不足心志不坚而导致的。人没有弱点,妖邪不敢自己起来。”见《左传·庄公十四年》。申繻:春秋时鲁大夫。

[原文]

且人有爵位,鬼神有尊卑。天地山川、社稷五祀、百辟卿士有功于民者,天子诸侯所命祀也[1]。若乃巫觋之谓独语[2],小人之所望畏土公、飞尸、咎魅、北君、衔聚、当路、直符七神,及民间缮治微蔑小禁,本非天王所当惮也[3]。旧时京师不防[4],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5],子孙昌炽,不能过前[6]。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殆非致福之招也[7]。

[注释]

[1]天子诸侯所命祀也:天子诸侯都可以按祭祀所规定的礼仪进行祭祀。《礼记·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2]若乃巫觋之谓独语:至于巫觋所祈祷的……彭铎注云:“谓独”疑“请祷”。 高按:彭说合宜。此句疑有脱文。

[3]惮:畏难,有所顾忌。《说文》:“惮,忌难也。”《礼记·中庸》:“小人无忌惮也。”

[4]旧时京师不防:过去京师特别注重禁忌。彭铎注云:“不防”疑“禁忌”。高按:彭说合宜。

[5]动功造禁,以来吉祥应瑞:凡动工建筑都设立各种禁忌,用以求得吉祥。

[6]子孙昌炽,不能过前:子孙兴隆昌盛,不能超过前辈。

[7]且夫以君畏臣,以上需下,则必示弱而取陵,殆非致福之招也:况且以君王的身份反而惧怕作为臣下的鬼神,身处尊位反而害怕处于下位的臣子,那肯定只能暴露自己的软弱而招致欺凌侵犯,恐非迎福致祥之良法。需:畏也。《大戴礼·劝学》:“鬼神亦天王之臣,故曰‘君畏臣,上需下,示弱取陵’也。”

[原文]

尝观上记[1],人君身修正赏罚明者,国治而民安;民安乐者,天悦喜而增历数[2]。故《书》曰:“ 王以小民受天永命[3]。”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4]。”此最却[5]凶灾而致福善之本也。

[注释]

[1]上记:犹言上古之书。

[2]历数:犹言时间,期限。增历数即延长时间。

[3]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君王是凭借着百姓而长久拥有国家的。语出《尚书·召诰》。

[4]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老天爷所帮助的是顺从民意的君主,老百姓所扶助的是恪守信义的君王。能够实践仁义礼智,又能尊贤使能,这样的君主从上天到万民都会辅助保佑他万事大吉,无所不利。语出《周易·系辞上》。

[5]最却:最能消除。

相列

〔题解〕

此篇论述人的骨形体相以及人的命运。在王符看来,人的形体骨相皆与自然万物相类,均受五行八卦之气而生。故审其形貌,则知富贵;观其气色,而验吉凶,此皆本之古代迷信之说也。然其言智者见祥,修善迎之,愚者不自反省,福转为灾的观点,不仅具有唯物性,亦具有辩证性。

[原文]

《诗》所谓“天生烝民,有物有则[1]”。是故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2],骨法角肉各有分部,以著性命之期,显贵贱之表[3],一人之身,而五行八卦之气具焉[4]。故师旷曰“赤色不寿”,火家性易灭也[5]。《易》之《说卦》:“《巽》为人多白眼[6]”,相扬四白者兵死,此犹金伐木也[7]。《经》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8]。”“ 圣人有见天下之至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9]。”此亦贤人之所察,纪往以知来,而著为宪则也。

[注释]

[1]天生烝民,有物有则:上天创造人类,所依据的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和法则。语出《诗经·大雅·烝民》。《毛传》:“烝:众。物:事。则:法。”

[2]是故人身体形貌皆有象类:所以,人的形体表征与自然万物具有相似之处。 《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身”字疑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