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公民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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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加强荣辱观建设,营造家庭和谐关系(1)

婚姻自由

自主择偶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自主选择配偶的权力,社会公认,只有自f☆选择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婚姻。

在封建社会,青年人结婚特别是与谁结婚对一个家庭来讲,常常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要由结婚者的父母甚至家族决定,当事者往往没有权力。那时的婚姻并不是新郎和新娘俩人的私事,而是整个大家庭乃至一个家族的家事。如今,年轻人之间发生的浪漫爱情,当时的青年人想都不敢想,假如哪两个男女有好像不顾一切的爱情,等待他们的常常是悲剧结局。

现在,社会的现代化,父母影响力的削弱,以及价值标准和社会规范的变化,使年轻人面临着跨越种族、民族、宗教和社会阶层限制的更大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首先是择偶自主。这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一切形式的包办强迫或其他干涉择偶自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采取暴力,则触犯刑律,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自主择偶也是当今公认的婚姻道德准则。实行婚姻自南,也就意味着要以爱为前提,感情才是缔结和维系婚姻的道德基础。现代婚姻渗入了爱情的因素并在某种程度上二成为个人的私事,这无疑是一种社会进步。同时,这种进步必然要求青年人独立自主地解决自己的婚姻大事。青年人必须在生活实践中树立这种意识,具备这种能力。

正确的择偶标准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往往依据一个人的外表、年龄、个性、兴趣、习惯、信仰、前途、价值标准、生活目标、角色期待等个人因素,社会地位、居住地点、家庭背景、宗教、种族、民族等社会因素,以及自己某些特殊的需求为标准,从尽可能多的潜在的合格者中选择配偶。

择偶标准代表了一个人主观下的愿望。由于择偶者的需求不同,以上所列和未列的条件,会有多种排列组合,这是很正常的。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主观的标准多么理想,它一定要和客观的实际相结合,既要与自身的条件相匹配,也要与婚姻市场的行情相适应。否则,美好的愿望就很可能大打折扣或者化为泡影。特别是白领群体的择偶标准问题更是一个引起社会关注的问题。

白领人具有较高的学历、比较理想的职位和不低的经济收入,在事业上追求进取,对自己要求严格,因此选择另一半的标准也很高,要求相貌、气质、性格、经济条件、个人品质样样兼备。在一次择偶婚恋调查中发现,有90.9%的白领抱着“宁愿空白,绝不将就”的态度。在接受调查的370名未婚白领中,有85.67%(317人)的人希望对方心地善良,有72.16%(262人)的人希望对方孝顺父母,有66.75%(247人)的人希望对方温柔体贴,有59.19%(219人)的人希望对方收入稳定,有37.29%(138人)的人希望对方个性独立,有35.67%(132人)的人希望对方事业有成,有18.10%(67人)的人希望对方英俊漂亮。

可是,人无完人,择偶标准不能过于挑剔,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美”,只要对方的某个优点让你心动,不妨将抽象的标准束之高阁,不要拘泥于“男大女小、男高女低、男强女弱、郎才女貌”等传统的择偶标准。

现在,一个已经被接受的观点是:在配偶选择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两个当事人的相似性。用更正确的术语说,即同类婚的理论:人们为那些与其年龄相仿、外表相当、经历相似、宗教信仰相同、社会地位(阶层)一样、个性相近的人所吸引而陷入爱河,并与其结婚。

共同的信仰、兴趣、生活目标、角色期待和价值标准,这些反映个性的基本要素,不但有助于亲密关系的发展,而且能够在更深的基础上导致婚姻。由此可见,在择偶的标准中,把着眼点放到关注个性上面,既注重对方的个性,又注意其与自身个性的比较,是奠定未来美满、持久婚姻的决定性因素,也是现代人择偶的根本原则。

互补也是择偶时应当考虑的问题。更直截了当地说,俩人之间每个人都以自己之长弥补另一个人的不足,彼此能相互取长补短、相互满足。例如,一个有强烈支配欲望的人将倾向于选择一个顺从的伴侣,并将为此而感到满意;一个内向的人愿意找一个外向的人一起生活;一个活泼热情的人希望与老成持重的人结合。

虽然每对恋人或夫妻补足对方弱点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这种“对立面”通常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兴趣、信仰、目标、角色期待和价值观方面有显著的不同。互补并不是必然意味着两个人在主要特征上有什么重大的和决定性的不同。所以,尽管互补在配偶选择中相当重要,但是,相似性应该是更为重要的。

真诚相待

人有各种各样的需要。人类社会需要的满足只有通过参与社会生活,频繁地与他人发生社会相互作用,才能不断地实现。社会交往是满足人的社会需要的基本手段,个人交往以及其中的男女交往,则是社会交往的主要方面。通过社会交往,人们从素不相识到彼此了解,从毫无关联到形成关系,当然,许多人还从中体验到了友谊、亲密和爱情。

男女交往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个人交往形式。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男女交往既是个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个人走向婚姻、融入社会的桥梁。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男女交往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其内容与形式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

男女交往始于相互接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与不曾相识的人有着短暂的接触。男女交往就始于这种接触。通常,这种接触会带来几分新意,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生活。有时,它还可能戏剧般地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正如一位心理学家指出的:“有的偶然的短暂接触如同过眼烟云,有的给人留下更久的影响,还有的则使人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当然,也有不少男女在偶然相遇的过程中,建立了亲密的关系。

在日常生活中,耍结识陌生人并不是一件容易之事,因为我们总是不太信任陌生人。似乎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公共场所不同陌生人攀谈。如果要打破这个成规,就要甘愿承受可能的嘲弄或拒绝。然而,社会也造就了一些例外的机会,如集会、旅行或一些非常事件的发生。

与人交往,真诚相待是一个人根本的行为准则。男女交往的过程,尤其是择偶期间,往往能检验一个人待人真诚与否。真诚相待并不等于直来直去,其实质应该是将心比心;而且,在不同的情境中,还需要一定的技巧。一般情况下,真诚相待与自我暴露的程度密切相关。自我暴露是自愿地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向他人展示出来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不仅能让对方了解自己,而且也能通过对方的反应使自己进一步了解自己。所以,自我暴露是增进友谊、加深亲密和认识自我的主要手段。虽然如此,自我暴露并非易事。它既可能破坏刚刚建立起来的关系,也可能获得真诚和亲密。

好聚好散

青年男女的一次接触可能只有几分钟,也可以持续几个小时。如果这一接触得以继续,就会安排下次的约会,于是这种接触就可能持续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但是,这种接触最终要么结束,要么发展成一种新的关系。如果能发展成一种新关系,当然是最理想的。但是,如果在经历了一次或若干次非正式的会面后,男女双方感到感情难以继续发展下去,终止接触是必要的。可取的办法通常是坦率地告之以实情,尽管这样做会给他人带来失望和痛苦。

可是应当知道,这种关系持续得越长,给人带来的伤害也就会越大。虽然某些分手往往令人难受,但当事人应该尽量避免互相伤害,通常应当采取委婉的、合乎礼节的做法。这种礼仪性的做法,是为了不使对方受到大的刺激,不至于感到太大的失望、伤心甚至感到受人唾弃或被人看不起。在这一点上,占人所说的“绝交不出恶声”,颇有参照价值。这样做,就是有德的行为。

另外,也不要轻率地终止可能会发展为良好关系的接触,这一点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