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公民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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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家庭美德教育

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是“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家庭美德建设的主题就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家庭为目标,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区、乡村的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

家庭道德是由恋爱道德、婚姻道德、生育道德、离婚道德、家庭成员道德准则以及调节邻里关系和社会整个关系的准则所构成的。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体现在:巩固和发展作为家庭核心的夫妻关系和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正确调节和处理家庭与社会、民族、国家的社会关系。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家庭为目标

自人类诞生以来,婚姻及其家庭一直就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前提与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无论是早期比较简单的人群,还是现代十分复杂的社会,婚姻和家庭始终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功能,婚姻和家庭道德都是社会道德体系的本源和支柱。

家庭和家庭道德概述

从生到死,我们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都有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都在婚姻和家庭中生活,约有三分之一多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所谓家庭,是指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并在一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亲属间的生活组织形式。家庭是家庭成员之间思想的、感情的、经济的、文化的和道德的诸方面因素的综合体。

幸福家庭令人羡慕。这样的家庭既是生活的小天地,也是爱情开花结果的绿洲,是长途跋涉的旅店,是大海航行的避风港湾,是社会的减压阀,是成就事业的加油站,是心灵升华的摇篮,是教育人们形成完美人格的第一所学校。

不幸的家庭令人嗟叹。这样的家庭简赢就是一座感情折磨的坟墓,是套在脖子I:的枷锁,是一杯难以咽下的苦酒,是产生犯罪的温床,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癌细胞。

虽然家庭与婚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两者还是有显著区别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都是人类早先建立的社会制度。可是,按时间顺序排列,婚姻的产生早于家庭,家庭很可能是伴随着对偶婚的出现才开始确立起来的。从群体结构上看,婚姻代表了一个人的一种社会地位,家庭标志着几个人之间的多重社会角色,婚姻关系是线状关系,家庭关系是网状关系,婚姻关系容易变动,家庭关系却比较稳固。以群体生活的内容容区分,婚姻由性别角色、男女交往、选择配偶、缔结婚姻、夫妻关系、婚姻变易等方面组成;家庭则由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管理、家庭问题、家庭发展等方面组成。此外,婚姻往往导致家庭,家庭未必包含婚姻。由此可见,婚姻与家庭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现象。

如果我们说一夫一妻制婚姻主要是两个特定的男女之间的私事,家庭则涉及父母、儿女、老人、亲属等许多人。一旦建立了家庭,自然就会构成各个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家庭与家庭、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天系。这些关系,有的是可以选择的,如婚姻,有的是无法选择的,如亲子、兄弟姐妹等。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由无数家庭组成。家庭是维系社会稳定、民族兴旺、国家强盛、人口质优的纽带和重要因素。为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保障社会生活的秩序,在社会习俗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整套调整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原则和规范,这就是家庭道德。其中,为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同、符合时代要求、体现社会进步的家庭道德就是家庭美德,它与相应的婚姻道德、择偶道德共同构成的道德体系,被统称为现代家庭美德。

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从广义上讲,家庭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制度条件下.在共同的家庭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处理调整婚姻和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家庭道德是由恋爱道德、婚姻道德、生育道德、离婚道德、家庭成员道德准则以及调节邻里关系和社会整个关系的准则所构成的。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体现在:巩固和发展作为家庭核心的夫妻关系和父母与子女的血亲关系;正确调节和处理家庭与社会、民族、国家的社会关系。

说到家庭道德,首先要提及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我国历代的思想家在倡导家庭道德方面有很多著名的观点和论述,这些学说构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中家庭道德建设的理论体系,同时也为现代社会家庭美德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以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很早就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在指出家庭道德建设同社会发展之间有机联系的同时,揭示出“齐家”与“治国”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关系。先秦儒家在宣传以“仁政”治周的理论时,十分注意提倡敬老爱幼,他们认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以运于掌上”。儒家学派把家庭道德建没与治国安邦看成是同等重要的事情,这同现代社会把家庭美德建设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从而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指导思想是基本一致的。在传统文化中,“父慈子孝”始终被排在五伦之首,明确提出“养不教,父之过”,不仅体现了父子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和其所承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且也体现出父辈对后代的强烈责任感。“兄友弟恭”作为处理兄弟关系的道德原则,后来被逐渐扩大成“四海之内皆兄弟”,对我们今天处理友邻关系和其他人际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提出:“父子笃、兄弟睦、夫妻和,家之肥也”,较为完整地概括了家庭道德的内容、要求和治家哲理,为现代社会的家庭美德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总之,传统文化中关于家庭道德的许多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巩固、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同时也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美德的历史渊源。

当然,传统文化中的家庭道德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比如,在男女社会地位方面,男尊女卑,三从四德,主张男性对女性的统治、支配;在家庭关系中,实行家长专制制度,家长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父子关系中,父为子纲,突出子对父的绝对服从、听命;在夫妻关系中,夫为妻纲,强调妻对夫的依附、从属;在治家理财中,只讲勤俭、戒奢与守财,忽视合理消费和科学理财的生活方式等等。

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时,必须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另外,还应该看到,由于封建社会以几代同堂的大家庭为核心,婚姻往往是家庭的附属,自由择偶几乎无从谈起,因而形成了家庭伦理相对发达,择偶、婚姻道德几乎空白的状况。这种历史造成的局限,不应该成为我们今天建设家庭美德的框框,也不能限制我们探索、前进的眼界和步伐。如果说传统文化的家庭道德为现代社会的家庭道德建设奠定了一定的根基,那么,要建立符合现代社会择偶自主、婚姻自由的道德规范构架,补充、完善、发展家庭美德的规范,逐步形成集择偶、婚姻、家庭道德于一体的现代家庭美德体系,则是一个基本的全新的精神文明工程。同时,这也表明现代意义的择偶、婚姻道德规范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社会长期的积累和各界坚持不懈的努力。

由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所以无论纵观历史发展,还是联系社会实际,都可以看到家庭道德实际上在一个社会道德领域中居于基础的地位,是其他道德规范的出发点和前提。虽然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它们都是在家庭美德的基础t逐渐发展而来的,都是家庭美德的延深和扩展。人们常说,某某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还能真心去爱他人、爱祖国”吗?这句话非常深刻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家庭道德是衡量社会道德水平的根本标志,也是衡量每个人和一个家庭道德水准的首要指标。一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大力培育家庭美德,使之成为家庭美满和个人幸福的源泉,成为社会安定和全面发展的保证。

择偶与择偶道德概述

现代社会,在一般情况下,缔结婚姻和建立家庭是通过选择配偶最终实现的。选择配偶即择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人们挑选和确定婚姻对象的过程。

在择偶过程中要遵守择偶道德。择偶道德,是指在选择配偶的过程中应该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它反映了一个人与异性交往以及心理成熟的水平。择偶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要维护、尊重对方的自主权利,要互相尊重人格,对爱情要专一,不能玩弄感情,举止要文明。

选择婚姻伴侣是一个人一生中将作出的最重要的几个决定之一。它与个体的幸福和痛苦息息相关,与后代的遗传特征和抚养教育血脉相通,并且在很大程度卜关系到一个人的事业、财产、名声和人际关系。在现代社会,人的个性化、自主婚姻、建立核心家庭和婚姻生活延长的现实,必然对择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现在,择偶成功与否,已经对婚姻的成败,对个人的生活幸福,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除了一些关于年龄、亲属关系和疾病的限制,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婚姻伴侣,自主决定与谁结婚和不与谁结婚。从这个意义上讲,择偶和结婚已经成为当事人的私事。但是,这种私事绝非是纯个人的事情,至少也要涉及两个人,所以,它必须接受某些社会规范的指导。

婚姻与婚姻道德概述

有史以来,婚姻是形成社会生活最基本群体的起点,无论是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还是个人需要的满足或个体成长的完善,都离不开婚姻的创建和存续,都与婚姻形成的群体生活紧紧相连。从内容和形式阿方面来看,如果说最早的婚姻是比较多的人之间的事情,那么,当代的婚姻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两个男女彼此的私事,即婚姻的群体规模从大到小,婚姻的参加者由多变少,由一群人到两个人。与此同时,婚姻对当事人的个人生活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这是漫长的婚姻发展史的一条基本脉络。

当我们的祖先在两性生活中自觉地制定了第一个乱伦禁忌,婚姻即告诞生。婚姻也许足人类最早的道德规范之一。乱伦禁忌的出现很可能既不是人的本能,也不是为避免近亲繁殖造成人种的退化,它产生的直接原因最有可能的两个方面:一是消除群体内部的竞争或冲突,二是避免群体成员发生角色混乱。由此可以推断,决定婚姻产生的直接原因,社会性的因素更有可能大于自然性的因素。如果这种假设成立,就可以说,婚姻从本源来讲就是一种道德现象。

婚姻是指由一定文化决定的、被所在社会认可的、男人与女人结合成为夫妻关系进行相互作用的群体。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前提,是人类生活的基础和主要领域。从逻辑上推论,人类的婚姻起源于群体内最初建立的性交关系规范,即从杂乱性交的状态进入到由第一个性交准则约束性交行为之时。此后,两性关系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发展、变化,致使婚姻越来越具有鲜明的文化含义,婚姻行为逐渐固化成各种各样的社会模式,婚姻终于成为——而且至今仍然还是人类两性生活的主要方式。

由上可见,婚姻道德,就是指在两性生活的过程中人们应该主动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依靠当事人的内心信念、个人修养以及社会舆论实现。由于现代婚姻对当事人的个人生活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又由于现代婚姻是核心家庭的基本前提和必然结果,所以,婚姻道德在现代社会的整个家庭美德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

现代社会,法律对婚姻的规范往往则在于结婚与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婚姻实际上纯属个人私事,夫妻之外的社会一般不必也不宜直接介入,社会对婚姻的指导或者控制作用,往往通过使社会成员成功地社会化,从而间接地实现。这种现实,也充分地表明l 婚姻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