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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七年之痒(5)

我国的父母更注重于用严厉的管教培养孩子的顺从、孝敬,更倾向于按父母的意志去培养子女。子女拘泥于父母的严格管教,容易把父母过于频繁严厉的惩罚、责骂和苛刻的要求内化,形成“高道德标准”的理性,从而形成对自己的欲望、态度、行为评价时的一种过分苛刻和严厉,即对自己的要求过分完美,过分认真,过分严谨,结果只看到自己的缺点、不足,并因而自卑自责。

调查提示,神经症患者的父母对子女表现出过多的否认、拒绝和贬低行为,不尊重子女的观点,无视子女的错误或不妥之处,培养了子女永远无法超越在成人面前的本能的自卑感,会使子女丧失对生活的基本信心或以一种防御的形式去过度追求自尊而产生神经症倾向。

一项对35例社交恐惧症和25例强迫症、30例其他神经症患者的研究结果表明,社交恐惧症患者在父母惩罚因子上的评分较高,三组神经症患者之间在情感温暖、拒绝、过分保护因子上的评分,差异大多无显着性,但与正常对照组明显不同(评分增高)。

7.精神疾病也与家庭关系密切相关

早在20世纪50~60年代精神病学家们就已经意识到家庭环境与子女患精神疾病的关系。他们甚至认为,精神分裂症的发生是由患者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难遭遇而造成的,其中与精神分裂症的亲属的接触是致病的主要因素。对分裂症患者病前性格进行研究,发现主动性差、依赖性强、胆小、犹豫、孤僻、敏感、好幻想,属于弱型者占70%。分裂者病前多是性格内向,有易感素质,50%~60%属分裂性人格。可以说是幼年不良生活环境和不当教养方式缔造了分裂症的基础。

后来的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表现为低亲密度,低情感表达,低成功性及低组织性,以及高矛盾性和控制性差。父亲教养方式表现为低情感温暖,高严厉,过分干涉和拒绝否认;母亲教养方式表现为低情感温暖,高拒绝否认和惩罚严厉。

研究显示,在家庭关系中,精神分裂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承诺、帮助和支持的程度明显低于正常人家庭,而且家庭成员之间直接表达情感的程度较低,父母不能给子女充分的情感温暖,相反代之以高惩罚、严厉和高拒绝否认,这些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教养方式的共性。

8.环境和教育对儿童人格发展的内化影响

对一个人的人格发育和发展而言,遗传是物质基础,环境起决定作用,教育有主导作用,所谓的“关键年龄”(三岁左右)影响更大。在孩子的成长背景中,父母是构成人际环境的主角,又是物质(自然)环境的主要缔造者,更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师,所以孩子的成长几乎完全取决于父母(特殊家庭例外),孩子在家庭环境中生长发育,在父母的管教下成长,孩子会不断改变自己以更好地适应环境,孩子会尽力学习父母的榜样,顺应迎合父母,孩子便逐渐学会按照家庭和父母的要求去做,并在观念和行为上养成了这种习惯,以致把顺应环境和顺从父母作为自律的一种标准,即是说孩子能把家庭(环境)的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要求,把父母对自己的态度、期望和要求内化为自己对自己的态度、期望和要求,并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追求家庭和父母对自己的期望目标。这就是笔者提出的早期环境和教育的内化学说的基本概念。

儿童发育需要父母之爱,尤其是母爱的缺少或不足肯定不利于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育,但若爱之过多则称为溺爱,溺爱更坏,会让孩子明显意识到自己是父母乃至全家人最爱的宝贝,同样他(她)会把父母等亲人对自己过分的爱和珍重内化为自己对自己的极度的珍重和爱,甚至会觉得自己比父母更珍贵、更可爱,无形中把自己看得高于一切,帮助他(她)塑造了“自我中心”的坚定观念。这样的孩子不会去爱别人,甚至也不会去爱和关心父母。

父母对孩子的关注过多也同样强化孩子关注自己的意识,父母的关注是全方位的,生理的、心理的、物质的、精神的,孩子很快就意识到自己是最受关注的,他(她)为了让父母和家人放心,并企图代替他们而过分地更全方位地关注自己,并在无微不至的关注中,体验和内化别人对自己的爱,强化自己对自己的爱,增强自私的观念。

现代父母对孩子的过度保护很普遍,他们常有自己的理由:独生子女怎能不保护?孩子自然也就内化了父母的过分保护意识,他们于是知道不仅要在父母的保护中,而且知道应该随时保护自己,父母承担了一切危险,也就使孩子失去了很多机会,从而变得胆小,贪图安逸,学会逃避,最喜欢躲在家里,把家庭视为避风港。

为了孩子的安全,父母会大幅度减少孩子参与社会交往的机会,从而孩子会失去很多交往尤其是复杂交往环境锻炼的机会,这些孩子交往能力很差,遇到复杂的人际关系常会逃避,甚至会患上社交恐惧症。对孩子劳动机会的剥夺更多也是考虑孩子身体的安全,生怕孩子会累垮因而孩子常会养成懒惰,常不愿通过踏踏实实的劳动,来改变自己的处境,或者达到自己的目标。

父母对孩子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孩子生理上的要求是要健康、要漂亮,学业上的要求是上清华上北大,考研读博;事业上的要求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等等,却唯独忘却了炎黄子孙优良传统的要求(勤劳、朴实。),于是孩子内化了父母对自己的期望,想成龙,想成凤,想得到最好的一切,于是不断追求自己的完美,一旦发现别人比自己强,一旦发现自己并不完美,或者达到完美太难,于是产生落差,发生自卑自责,甚至自暴自弃,甚至消沉自杀。

正因为父母对孩子的高期望,所以相继而来的就是严要求,父母甚至不愿承认孩子的实际水平,而一味没完没了地要求孩子,用同事或亲友的孩子比自己的孩子,要求自己的孩子超过所有的孩子。于是他们普遍认为对孩子要严加管教,孩子不能做错一件事,哪怕是一件小事,也要受到严厉责备,轻则批评、辱骂,重则体罚、毒打,可怜的孩子还认为父母这是为自己好,于是内化了父母对自己的严格管教的态度和做法,变得无限地要求自己,对自己做错了什么哪怕是件小事也毫不宽容,不管是因能力达不到,还是客观原因犯了错误,都会严厉自责,甚至自罚。

父母过分的惩罚,尤其是不合情理、蛮不讲理的严惩,会培养一种仇恨、报复的心理,这种报复心理有时会投向父母,有时会投向别人,有时也会投向自己——损害父母最珍贵的东西——自己的身体。

孩子需要规范的双性别影响一位姓刘的18岁男青年在母亲的陪同下走进了心理咨询室,一位姓周的大夫接待了他们,孩子的母亲滔滔不绝诉说着孩子的“病情”:他害怕班上的女同学,今年高三了,因怕女生而不敢上学,这怎么办?经过一番交谈,周大夫了解到小刘还不仅仅是害怕同窗3年的女生,还有喜欢接近甚至爱慕男生的倾向,他也时常希望自己是女性。

周大夫发现小刘的现状有它深刻的根源。小刘的生父生性怯懦,胆小怕事,曾受妻之唆,贪污公款被判入狱,刘氏便借机与他离了婚。刚出生的小刘从此就跟母亲一起生活。刘氏泼辣、暴戾、好强、争胜,小刘的饮食穿戴、一言一行都受其严厉的监督和管束。

刘氏受不住寂寞,与小刘父亲离婚后的18年中,又结婚3次,离婚3次,对每位丈夫她都要求言听计从,否则轻则吵骂,重则严打,每位丈夫在她面前都忍气吞声,懦弱而屈从,不堪忍受者便离婚而去。

小刘的情形与其家庭相关吗?

周大夫确认,小刘的问题与其母直接相关,小刘是男人的身躯,生理的特点,心理的趋向决定了他应做一个真正的男人,堂堂正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从一生下来就需要向一位真正的男人学习,以一个标准的男子汉的父亲作为自己认同的偶像,一点一滴受其影响,向其学习。可是小刘的生父继父们个个胆小怕事,备受欺凌而无力反抗,而小刘自己更受欺凌压制,他学习的偶像既无,他的男性性格的塑造又受到很大摧残。男人的本性需要去体验和表达力量、权威、征服、占有及独立决策等,而这些特点却是全在母亲身上才具有,于是他不情愿地去向母亲学习,以发展母亲所具有的男性的心理(性格)特点。

小刘现在性格的形成至少有下列原因:

①学习(认同)的偶像(男人)软弱、顺从。

②受到母亲(女人)的冷酷、任意欺压、羞辱男人的可怖影响。

③亲身受到母亲的严厉管束、打骂,故而极度害怕母亲,以致害怕所有的女人,包括自己的同班同学,有的女同学真的嘲笑过他“没有男子气”,这与母亲的嘲笑一致。

④他认同了母亲身上的男人性格,他学习了母亲,认同了女性,这个心理性别又与自己的生理性别不一致,所以他会有易性的要求。

⑤认同性别的女性化,易性的概念又不强烈,或者易性的要求受挫折,于是想得到性别(男)心理的一种补偿,于是会寻找真正的男人,以便自己从对方的完全男性化的心理特征中感受到一种代偿性的满足,他于是具有同性恋的性取向性别。

⑥母亲本该是男孩子的性爱偶像,由于她的角色行为男性化,使小刘从小就失去了性爱偶像,于是无法形成恋母情结,于是从小到大,他对女人都不会有爱意,正是由于他认同和性爱偶像的颠倒,成人后就不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异性恋者。

现实生活中不仅小刘有这样的结局,事实上有很多很多同性恋和心理异常者都与从小父母所给予的性别教育直接相关。国外对同性恋的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同性恋者都与小时家庭双性别影响有关。国内南京的调查认为同性恋者从小被当作相反性别抚养和对待的占20.6%,长期生活于母亲占统治地位的家庭中的占17%,长期生活在以异性为主导环境中的占62.4%;上海等地的调查显示儿童期以母亲照顾为主的占77.3%等。其他性变态的调查也有相似的结论,常见心理障碍及某些变态心理,也与从小的性别教育相关联。所以为了孩子性别和心理的正常发育需要提供正向影响的家庭环境,即父母对性别的环境和双性别的正常影响力。

笔者把人的性别细分为六种概念:①基因性别。②生理性别。③脑性别。④认识(心理)性别。⑤性取向性别。⑥社会(行为)性别。我们知道基因性别、脑性别和生理性别的发育需要一定的性激素水平和其他内外环境,而认识性别、性取向性别及行为性别的发育更与后天成长的环境和教育条件密切相关。研究证明,儿童的认识(心理)性别和性取向性别发育在4岁前即已定势,4岁后再想改变已经十分困难或几乎不可能。

国内外研究认为,儿童的正确认识性别、性取向性别和行为性别的发育必须是在双性别的环境中,在孩子和两种不同性别成员的相互关系中,在孩子与异性性别的不断比较中,逐步发育并成熟起来。可见以父母双性别为主体的家庭性别环境和以父母关系和父母角色影响为主体的家庭性别影响力,是影响孩子性别认识和性取向性别定势的最重要因素。可以说正是父母双性别和双性别影响力对孩子的性别发育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孩子为了建立对自身性别的认识(认同)和对异性的了解(爱慕),从一开始就需要两个偶像,即认同偶像和性爱偶像。正由于父母与孩子从一开始就最亲近,孩子与父母,尤其是与母亲很容易形成“共生”关系,所以最初孩子心中两个偶像的确立别无选择,只能是父母。这无疑要求父母要注意自己的性别和性别角色的规范化。要为孩子提供尽可能完美的父母双性别环境和双性别影响力。父母既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性别优势,又要在一个符合双方角色规范的相互关系之中,要求父母要自律,也要互相支持,充分体现夫妻关系的互补作用,尤其是孩子的母亲要竭力支持、鼓励男性化气质不够的丈夫,促使他尽力为孩子塑造男性形象。夫妻绝不能在孩子面前进行性别和性别角色谁优谁劣的较量,现代社会中几乎普及化的“阴盛阳衰”实是人类生活中的悲剧,这样的家庭绝非孩子所需要。如果说所谓“妻管严”是妇女解放的体现,实际上不过是一种无知,男孩女孩绝对需要的是真实的男性(父亲)和真实的女性(母亲),他们不需要男尊女卑,同样讨厌女尊男卑。学前儿童教育失误是我国整个教育中最大的误区,父母性别和性别角色的不规范以及早期教育方法不当,又是这些无知的中心环节。救救孩子吧!教育家们和广大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们!

父母尽可能给予孩子自然的性别影响,不要人为施加错误的干预。例如在男孩子学习父亲的过程中,母亲常会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反向评价,或者强行要求孩子学习自己的行为,或者母亲过分强暴,无情地欺压她的丈夫,使孩子深感男子(父亲)的屈辱和对女性(母亲)的惧怕,会使他学习同性严重受挫。

父母之间若经常处于矛盾和争吵之中,不仅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育和个性发展,也会使孩子觉得自己所认同或爱慕的偶像也如此没有自制力,孩子便会动摇和否定自己对两个偶像的学习和崇拜,会重新置身于无所适从状态。

性别和性别角色不规范的父母,或者是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或者有精神病或性变态者,也可能成为孩子不规范的偶像,培养出不规范的孩子。对这些孩子需予早期干预,包括改变环境,改变教育方法,尽力帮助他们修正、完善或重建两种偶像,同时严格管束,加强教育和行为指导,尽力促使他们有良好的性别和心理发育。

在单亲家庭由于缺少同性或异性亲人,造成认同或性爱偶像的缺损,则需要以其他亲人作适当的代偿;若父母性别或性别角色全部或一方不规范,也应即早找寻非父母的亲人或其他儿童敬仰的人物补偿之。总之,为了孩子性别和心理的健康发育,父母们要做出多方面的不懈的努力。

亲子沟通模式和技巧

孩子一天一天长大,父母天天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已做妈妈的营燕有一天突然发现,孩子大了,对于过去习惯的跟孩子说话的口气,孩子总好像有些反感,有时候还表现出生气的样子。营燕觉得有些不解,她也知道,孩子渐渐大了,跟孩子说话就不能跟小时候一样了,要学习跟孩子沟通的方法和技巧。那么,亲子沟通有什么样的模式和技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