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历代经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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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在这种背景下秦国商鞅变法,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商鞅变法解放了生产力,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

春秋后期,鲁国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这就在实质上默认了私田主人对私田的所有权。此后,一些贵族把公田也化为私田,并逐渐改变了剥削方式,让种田的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自己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奴隶主贵族逐渐转变成封建地主,原来耕种井田的奴隶转变成农民。这种新的剥削方式就是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

到了战国时期,封建土地私有制逐步代替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新兴地主阶级力量逐步强大,他们要求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建立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发展封建经济。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展开“变法”运动,其中,以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

商鞅(约前395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人,又称卫鞅、公孙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商鞅从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规模地推行了两次变法。商鞅变法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政策是“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所谓“阡陌”是指“井田”中间的灌溉渠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的井田的界限。新法规定开封疆阡陌,从法律上革除了井田制度,允许人们开荒,可以占为私有,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解除了对生产力的束缚,促进了社会新的发展。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上下形成了崇尚耕战的风气,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军队的战斗力,秦国很快成为国富兵强的封建国家,为此后秦朝统一全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不但对秦国的强大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对当时其他诸候国的社会发展也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商鞅之后,就有魏国的李悝变法和吴起改革,及后来吴起在楚国的改革。在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政治经济改革之后,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度得到了确立和发展。

封建土地所有制即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它是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崩溃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在国家最高所有权支配下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根本特征,也是全部封建的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赖以建立和长期存在的深厚而坚实的基础。这种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在后来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逐步瓦解。

延伸阅读

商鞅之死

中国处于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改革者商在秦国以激进而残酷的方式推行变法,以至“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虽然他在秦国二十余年,屡建奇功,声名卓著,但时刻为守旧势力所嫉恨,遭受攻击,他们在暗中等待反扑时机。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文王。秦惠文王身边以前遭到商惩罚的亲信向惠文王进谗言:“大臣权势太重则国家危险,左右太亲近就会使自家性命危险。秦国妇女儿童都知道商君之法,不谈大王之法,商君反为王,大王变成了臣子。”他们诬告商谋反。惠文王下令逮捕商。

闻讯出逃。一日,他到一旅馆投宿,店主称按照商颁布的法令,必须验明身份,否则他就要受罚,最终拒绝了商的投宿要求。商

走投无路,被迫在封邑起兵自卫,兵败被杀,尸体运回国都咸阳,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五马分尸),灭商君之族。一代雄才就这样为变法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