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新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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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关于经济社会形势分析(3)

就农村来说,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完成了土地改革运动,将7亿多亩耕地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雇农、贫农和中农,使他们成为土地的主人,成为耕者有其田的小农。农民得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政治积极性空前高涨,使农业生产平均以5%~6%的速度向前发展。1954年,遇上特大涝灾,长江大堤决口,但当年全国粮食仍然增产。自1953年起,开始在全国推行农业合作化的试点,原定用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完成全国的合作化,准备通过互助组到初级生产合作社,最终实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形式。开始的试验是成功的,但是到1955年,党内发生了争论,批判了所谓党内“右倾”思想,批判小脚女人掀起了农业合作化高潮,结果只用一年多的时间,就在全国实现高级合作化。大部分农民一步登天,没有经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到1956年下半年,就都成了高级合作社的社员。如此,一场涉及5亿多农民,从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到集体所有,农业生产过程由个体劳动分散经营到集体劳动集中经营,遍及全国的生产关系变革,靠着共产党、毛泽东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和政权力量,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当然也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些地方在这种转变过程中,集体生产和分配等问题没有组织好,1957年,出现了部分群众要拉牛退社的问题。这本来也在情理之中,应采取逐步调整、完善的方针和方法加以解决。但是,却采取了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大批判等手段,把农民的意见打了回去。到1958年下半年,又在大跃进和新的总路线的口号下,在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运动,仅用3~4个月的时间,便把全国60多万个合作社合并成5万多个人民公社,实行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农林牧副渔为一体的人民公社制度。在公社内部,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体制,没收自留地,关闭集贸市场,不仅否定了私有制,也否定了按劳分配,乃至在全国实行公共食堂,建立起了货真价实的吃大锅饭制度。农民只剩下一只碗,一双筷子。

这种“左”的做法,理所当然地遭到农民的反对,但农民这时已经一无所有,他们的惟一表现就是消极怠工。一方面,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在大炼钢铁、大办工业的口号下流入城市;另一方面,留在农村中的是出工不出力。1958年本来是个大丰年,但丰产没有丰收,很多庄稼烂在地里。各地却都报丰收,刮起了浮夸风。到了年底,政府不仅没有收购到应有的粮食,而且猪肉、白菜也收购不上来,出现了供应紧张。当然,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于1958年冬和1959年春开了两次“郑州会议”,重申了人民公社仍然是集体所有制,重申了按劳分配原则,提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方针,反对浮夸风,反对说假话。1959年上半年,对农村工作做了调整、整顿,本来是想纠正1958年过头的做法,7月的“庐山会议”本来也是准备反“左”的,后来由于彭德怀等提意见,转为反“右倾”。以后,全国规模的反“右”,使“左”的东西继续兴风作浪。结果1959年出现粮棉大减产。1960年形势更加恶化。几年的折腾农村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粮棉产量降到了1952年的水平,有些地方甚至退到了1949年以前的水平。1959年、1960年,全国出现了非正常死亡,许多地方到了人无粮、马无草、村无树的地步。农村山上的树木被砍伐,森林覆盖率下降到11%以下,农村的元气大伤,中国的元气大伤。

真正发现问题已到了1960年的秋天,于是不得不急刹车开始反五风、整社。吃饭买粮开始普遍实行粮票制。以后又清退进城的农民,下放了约2000万职工回农村。从此,实行城市、农村分隔管理的户口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农转非,每县每年农转非的指标仅为1.5‰。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开始稳固化。1962年又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3~1965年农村的生产、生活逐渐恢复。可是1966年又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一下子折腾了10年,把经济搞到了崩溃的边缘。1976年粉碎“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却搞两个凡是,按既定方针办,又耽误了两年。

虽然在20世纪60年代就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建设问题,可是经过20年的折腾,不仅现代化的目标没能实现,而且中国同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拉大了,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差别显着了。

1960年,我们和日本的经济总量是一样的,1956年我们有了解放牌汽车,他们还没有,1958年我们有了半导体,他们也还没有。50年代的香港和新加坡不如上海,60年代韩国也不如中国到60年代台湾同大陆也差不多,可到80年代初,情形就大不一样了。回顾这段历史,是要说明我们今天是在什么样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建设的。

20年的折腾留下了三个东西。一是庞大的人口。50年代只有6亿人,1978年已达9.6亿人,每年增加1500多万人。随之而来的是有一个庞大的失业人群,农村和城市都不能充分就业。

二是基本上按前苏联模式建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这个体制,毛泽东在1956年就发现并不理想,有问题,所以写了《论十大关系》。想改,可是到底也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动。三是城乡分割而且固化了的二元社会。工人、干部搞第二、三产业,持有非农业户口,住在城市里。农民搞农业,住在乡下,是农村户口。一个国家两个社会,这是中国特有的。这三大遗产现在都成了巨大的包袱。所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抓住了改革开放这个关键问题,改计划经济体制,改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改与之相适应的有关机构、思想、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东西。16年过去了,我们在各方面都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现在来总结城市的改革,第二、三产业的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虽然有了进展,但基本上是打外围战,还没有找到改革的最佳方案。

大中型企业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活力,到1994年仍有处于亏损状态,很多企业效益不好,而有的已名存实亡,资不抵债,但因社会要养其中的就业人员,仍不能实行破产。中共“十四大”已经明确了要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但这毕竟是一个长期过程,尚需时日。

相对来讲,农村改革要比城市改革效果好得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改革,实行了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使农民得到了土地使用权、经营自主权、职业自由选择权,自身劳力的支配权。由此调动了8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9~1984年,农业每年以9%的速度增长,农民收入以15.1%的速度增加,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都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改变了原来需要进口的局面,且1984年可以出口粮棉。但1985年以后,农业出现了徘徊,农业生产增长缓慢,农民收入的增加也缓慢了。

我认为,出现这种徘徊并不是因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本身有了什么问题,不是农民积极性降低,也不是农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落后,更不是自然灾害,而是城市第二、三产业改革没有跟上来的缘故。

1984年粮棉大丰收后,有关方面作了错误的估计,以为粮棉过关了,有人甚至说3年不种棉花也够用。从1985年起实行粮棉限购,粮食改统购为合同订购,农民要凭计划交售粮食,多一斤也不收购,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1985年计划收棉花万担,可是1984年就已生产12516万担,于是很多收购部门压级压价压称,刁难农民。1985~1986年,对棉花收购的优惠政策全取消了,对棉农连砍五刀,结果出现了大减产,两年共减5500万担。

按一般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现代化过程中,农村的问题是要靠城市带动来解决的。工业发展了,城市发展了,反哺农业,反哺农村,把农村的劳动力吸收进去,现代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把农业武装起来,使农业现代化;由国家出资,把农村的道路、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起来,使农村现代化;国家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使农民普遍富裕起来。可是,我国城市第二、三产业改革滞后的原因,一是第二、三产业自顾不暇不仅不能吸纳农村劳动力,连自己的劳动力都不能全部利用至今城镇还有数百万失业人口;二是企业效益普遍不好,不仅不能支援农业,连城里职工的生活水平也是靠农产品的低价格才得以维持的;三是因为第二、三产业效益不好,上交税收不多,国家的财政收入常常入不敷出,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与所需尚有较大缺口,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国家无力管好,还要靠农民自己去解决。

正是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在这样一个特定的二元结构条件下,才有一个农村现代化发展道路问题,这本身就是有中国特色的问题。

广大农民不能等城市改革改好了,第二、三产业改革改好了,让城市来支援,也不能等国家来帮助,只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于是就有了自创造包产到户以后的一系列伟大创造。这是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后,要求发展,要求继续改变面貌,改变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而做出的富有创新性的努力。

农民作为一个阶级,本来是封建社会的基本阶级,是要求解放、要求获得土地的阶级,他们在工业化、现代化社会中将逐步分化,逐步减少,最后剩下的一部分,也要转变为现代化农业的经营者。从经济上、产业上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虽然不变,但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少。随着机械化、现代化的发展,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少,只占10%左右。所以,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农民阶级将两极分化,一小部分成为资本家,而绝大部分将要沦落为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恩格斯说“我们预见到小农必然要消亡。”20世纪7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农民的终结》一书中认为,在法国社会中,原来意义上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消亡了,绝大部分进城转化为工人而留在农业上的也成为农业经营者了。这便是农民阶级的命运。

对此,中国农民是早有觉悟的,所以当我们在50年代实行工业化时,广大农民背起行李就涌向东北,涌向大西北,从事工业建设。像王进喜等一批后来成为工业战线上的劳动模范和着名人物者,都是那时从农村中出来的。但是,这个进程到50年代末就被打断了,农民没有了进城转业的机会,被死死地卡在了农村。

这几乎成为一代农民的遗憾。

一个材料上讲,80年代中期,安徽来安县有位60岁的农民死了,他的4个儿子替他办了一场很隆重的葬礼,墓前去了很多人,除火化了纸扎的冰箱、彩电、轿车之外,还火花了两样东西:一是公安局的户口准迁证,二是工厂的工作证。儿子是最了解父亲心愿的,这位农民生前最盼望得到的两样东西(工人、城市户口),都未能如愿以偿,只好死后到阴间去兑现了。这位农民的心愿,代表了中国农民的意向,我认为这是符合历史潮流的。但是,我们工业化、现代化的曲折道路,阻挠了农民心愿的实现,他们要求改变自己历史地位的希望破灭了。

农村改革后,农业生产发展,农民不等城市改革,不等第二、三产业改革,自己集资,自己办工厂,自己学技术,自己生产,自己销售,创造了乡镇企业这个好形式,从职业上首先实现了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变。到1993年,全国已有各类乡镇企业2300万家(其中村办、乡办的152万家);有1.1亿乡镇企业职工,几乎同城市职工的总数相等;总产值2.9万亿元,已经成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所交税额占国家税收净增部分的50%;职工收入占全国农民纯收入净增部分的60%;出口商品占出口商品收购总量的45%。

在经济上,乡镇企业已经成了国民经济成长的一个重要支柱。

从社会学的观念看,办了乡镇企业,整个农村社会的面貌就变了,变得生气勃勃,繁荣兴旺。其中,变化最大的:一是人变了;二是劳动方式变了,不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是按工业、商业生产的程序工作和劳动了;三是生活方式变了;四是思想观念变了,涌现了一大批企业家、供销人员和能工巧匠。乡镇企业改造了农民,乡镇企业把农民领进了现代社会的门槛。所以,1985年争论农村第二步改革是什么时,我在《经济日报》

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认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中心,就是兴办、发展乡镇企业,这是农村包产到户之后要实现新的发展的关键。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凡是办了乡镇企业,而且办得比较好的地区,不仅经济发展了,劳动力有了出路,收入增加了,办社会事业有钱了,而且农村服务体系也有了物质基础,有了补农业的钱,为此农业生产也就可以稳步提高了。所以说,乡镇企业是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二个伟大创造,是农村实现现代化的第二步。

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第三步,就是要搞好小城镇建设。从经济上说,乡镇企业的发展,本身要求聚集,要求第三产业为之提供服务,这个载体便是小城镇。工业本身是有聚集效应的,它不能像农业那样分散在广阔的天地里,要求相对集中,这样可以节省资金,减少成本,如集中供电、供水、供热等。分散了,效益就不高了。所以,这几年兴起的工业小区,就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职工(农民工),为了要过真正的工人生活、城市生活,也要求进城镇居住。他们认为居住在城镇有许多好处:一是上下班方便;二是业余生活可以丰富多彩三是子女能上城镇的中小学。这样,农民就可以通过自身的力量,实现全面的农转非。这一步实现了,农民就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了。

做到了这些,农村是不是就实现了现代化?还不是。因为农村的现代化有待于城市的现代化,有待于全国的现代化。为此需要与城市改革及第二、三产业的改革相协调,也就是说目前的状况必须改变。单有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城市还是吃大锅饭,效益不好,用不了多少年,农村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就会像前几年农业受阻一样,遇到来自城市的压力,形成徘徊或停滞的局面。所以,城市的改革及第二、三产业的改革有所突破,城市大中型企业真正走上市场经济的轨道快速发展,出现城乡融合,城乡一体,实现区域现代化,就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第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