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新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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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建议当前县乡财政体制需要重新调整(18)

但是,计划经济体制自上而下实行了几十年,已经渗透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等各个方面,可谓盘根错节,根深蒂固,要转变、要改革的难度是很大的。邓小平同志开创的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开始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应该说是很成功的。但是按照他的预想,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可以说还没有完成。因为我们走的是渐进式改革,先易后难,今后的改革难度会更大。

近年来有一种议论是值得商榷的,有些经济学家发表文章说我国的市场化率已经超过了60%,有的说达到了69%。我觉得这个估计过于乐观,甚至有误导的嫌疑。即使是经济领域,这个估计也过高。在商品流通领域,特别是生活日用品等等,已经基本市场化了。但是土地、劳动力、人才、资金、技术等领域,市场化程度就不是很高。尤其是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前面说过了,基本还没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过来,有的改了一些,有些还没有破题。至于就业制度、人事制度、户口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以至于用车制度、招待所制度等等,很多都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这些不协调也是文件讲到的五个方面的不协调的表现,也可以说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解决这些矛盾将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而不解决这些体制性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不协调、不平衡,做到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是很难的。

3.实施科学发展观,实施统筹兼顾,就必须继续深化改革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留下来的,至今还在阻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要实现五个统筹,一些体制性的障碍必须解决。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凡是一个问题不是一时一地发生或者存在,而是比较普遍存在于各省各地区,而且是屡治不愈的,那就不是改进工作、加强领导就能解决的,而一定要通过改革、调整体制,调整政策才能解决的。邓小平同志就说过,制度比人更重要,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33页)。例如提高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讲了多年了,1997年后几乎年年讲,每年也出台了一些新的措施,但并没有解决大问题。这是因为还没有找到病根,还没有对症下药。

我认为当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有两个:一是城乡矛盾,一个是经济社会不协调的矛盾(地区矛盾实质是城乡矛盾的反映)。这两个矛盾的解决,要靠进行体制性的改革。具体讲几个体制性问题①户口制度。这是阻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障碍。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必须实行城乡一体的统一的市场。我们长期实行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实际上是两个市场,两个体制,两个政策,通过户口区隔,把人分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把劳动力分为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现在的城乡关系,说到底是城市剥夺农村、城市发展要农村农民做贡献作牺牲的体制。不改变户口制度,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城乡就统筹不起来。

②土地制度。土地联产承包制度是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要稳定和完善这一制度。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在加速城市化的推动下,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和不法商人以各种名目侵占农民承包的耕地,造成大量农民失地、失业、失去生活来源,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当前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权利,杜绝非法占地或者越权批地现象,保护耕地、保证粮食安全、保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

③就业制度。我国的劳动就业存在着城乡分割和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当前,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④财税制度。当前我国财税制度仍然是重城轻乡,农民税收负担重,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少。目前要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的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

对这些重要制度进行改革,就可以为实施五个统筹创造条件。说到底,要落实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五个统筹,就要继续进行改革,进一步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前面说过中国对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还没有完成,而不改革这些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体制障碍,不把经济、社会、政治领域的体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过来,调整过来,就不能实现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也就在于此。

(2004年3月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干部班上的讲话)

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20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果断决定尊重农民的创造,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自主和实惠,把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交还给了农民,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到1996年粮食总产量超过5亿吨,从此结束了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长期供不应求的窘境,进入了“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农业发展新阶段。改革后的农村和农业既保证了10多亿人口的供给也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提供了资金、劳力、工业原料和土地,支撑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这方面的伟大成就和贡献是怎么评价也不过分的。

但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是,中国现在(2004年)的农村仍然很穷,农民生活仍然很苦,农业仍然很危险!这三个判断2000年李昌平就说过,社会各界也不断强烈呼吁过,党和政府也作过种种努力,四年多过去了,“三农”问题,这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好的重大问题,仍然严重地存在着,在有些方面反而是变本加厉地恶性发展了。

第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别持续扩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应该惠及十几亿人民,特别应该惠及处于比较贫困的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这几年经济高速发展的结果,虽然农民人均年收入有所增加,但与城镇居民收入相比,增加的速度要慢得多,差距反而是扩大了。2003年与1998年相比,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460元,年均增加92元,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3047元,年均增加609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51∶1扩大到3.23∶1,年均扩大0.16个百分点。这种差距扩大的速度,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全国农民收入的平均数,其中有相当部分是靠打工和非农经营收入而增加的。中国目前有60%是主要靠农业收入为生的纯农户,他们没有非农经营收入,所以,大多数农户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增加,有的甚至是下降的。

问题的严重还在于这种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还在继续,今年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涨了价,农业将较大幅度增产,但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还会超过农民,城乡差距还会继续扩大。

第二,农民没有得到与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相应的实惠,消费份额逐年下降。

农民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大多数农民虽然收入有所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他们并没有得经济高速发展中应得的利益。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反映农民生活消费水平的“县和县以下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是逐年下降的。

1978年,农业人口占87%,当年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中农民购买的社会消费品占总额的67.6%。到1990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9.1%,购买社会消费品总额53.2%。2003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0.8%,只购买35.1%的社会消费品。三个多农民得到的社会消费品只抵一个城市居民。农民的消费水平大致比城市居民要落后10~15年,农村的购买力如此低下这也是国内市场开拓不了,许多消费品积压销售不出去的重要原因。

第三,各地出现了新一轮圈地运动,约有4000多万农民被征用掉承包的耕地,沦为“真正的无产者”。

2002年以来,中国各地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和大中城市郊区刮起了圈占农民耕地的狂潮,在“加快城市化步伐”,“办工业园区”,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大学城”等名义下,用各种手段侵占农民的土地。所到之处,“毁农民的庄稼,拆农民的老屋,挖农民的祖坟,强占农民的耕地,逼迫农民迁移”。据国务院五部委检查,截至2004年6月17日,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内蒙除外)共清理出各类开发区6741个,规划用地3.75万平方公里(合5625万亩)。经查处,已撤销各类开发区4735个已退出开发区土地2617平方公里。①这些被侵占耕地的农民约有4000多万,他们只得到很少的补偿,又得不到合理的安置,使他们沦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上告无门”的“无产者”。而这些农民本来是中国最富裕、最有文化、最会经营的农民,据调查,其中约有失地的农民重新找到了生产、生活的出路,多数则沦为无业游民,挣扎在贫困线上。

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把本属于农村、农民的资源,无偿少偿地转移到城市。如水资源是中国的稀缺资源,许多由农村集体出钱,农民出力建的水库,长期以来是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供水的,因为城市要用水,有关政府部门一纸行政通告,就收归城市专用了,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由此引起冲突和矛盾。

有一个时期,大中城市为了搞形象工程,绿化美化,种花种草种大树,把农村的许多大树都搬到城市里来了,城市真是绿了、美了,农村却荒凉了。

第四,乡镇干部队伍空前扩大,乡村两级负债超过万亿,成为拖累农村发展,恶化政府与农民关系,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的时候,每个乡镇的干部只有30人左右,这是国家定额的正式编制人员,至今并没有多少变化。但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非编制定额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七所八站的职工急剧扩大,恶性膨胀,有的乡镇多达200~300多人,少则也有百人上下。这些乡镇干部虽然没有公务员工资待遇,但多以各种名目领工资和享有多种福利,均为乡镇财政开支,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原因之一。近几年党和政府多次明文要精简机构人员,实际上这一大群准干部,并没有精简下来,成为挥之不去的大累赘。客观上,乡镇党和政府的职能大量增加,上级政府交办的事情又很多,同原来人民公社时是不同了。乡镇一级政府到底应管哪些事,应该有多少人,由谁来承担这笔开支,应该有一个合理的界定。

1994年以前,乡镇的财政实际是由县对其实行统收统支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债务。但自1994年以后,乡镇财政普遍成为一级财政,上面把好的税源、财政收入(如增值税、所得税等)都收上去了,而各种硬性开支,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员工资、农村卫生防疫开支、干部工资和办公费用等都推到乡镇财政,上级部门还把举办各种事业建设的费用都派到乡镇,使事权和财权极不相符。致使全国的乡镇债务普遍化,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几乎没有不欠债的。1998年,农业部调查统计,全国乡村两级债务为3259亿元,平均每个乡镇欠298万元,每个村欠20万元。又6年过去了,乡村两级的债务多数是有增无减。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湖北省襄阳县2001年乡镇级负债4.1亿元,平均每个乡镇欠2411万元。村级负债10亿元,平均每个村负债160万元。现在全国乡村两级到底欠多少债,有关部门没有切实统计过。据有的专家推算,全国乡村两级负债应在6000亿~9000亿之间,也有专家估计,乡村两级债务已经在万亿元以上。l万亿元的债务,是个大数目。以中位数8000亿元计,2003年全国38028个乡镇,678589个行政村,假定50%是乡镇债务,则每个乡镇平均欠债1051万元50%为村级债务,则每个行政村平均欠债59万元。事实上东部沿海诸省市的乡(镇)村和中西部地区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乡和村要好一些,所以以农业为主的税源少的乡村实际负债比平均数还要严重。

这样大的债务,背在乡村两级干部身上,其困难和窘况是可以想见的。有相当一部分乡镇的主要干部常常陷在借新债还旧债或躲债的泥坑里。税费改革前,有的乡镇就把负担转向农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引起严重的冲突。税费改革后,这条路堵了。

今年有7个省市宣布免除农业税了,农民拍手称好。但这些背着债务的乡镇干部,又面临新的问题。乡镇日常运转需要的经费哪里来?欠债怎么偿还?他们在等待上级政府的新政策。

第五,农村的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严重落后。既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协调,更落后于城市的社会事业发展,城乡间的经济差距很大而城乡在社会发展方面的差距则更大。

现在不少城市已在普及高中教育,而在中西部农村,还有很多的乡镇连九年义务教育还不能普及,特别是初中教育,辍学的学生很多,这是因为现行的教育资源、教育投入在城乡间的分配极不合理。城市比农村富裕,城市基本上能够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而农村的义务教育实际上由农民自己承担。近几年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中小学教员的工资改为以县为主,但不少中西部的县财政也很困难,实际还是负担不起来。所以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2002年,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为5800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用在农村的只有23%,而农业人口占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