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三农”新论——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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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建议当前县乡财政体制需要重新调整(4)

从国际的经验看,城乡居民差距一般是1.5∶1,这比较合理。我国现在是3.1∶1,加上城镇居民还有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的补贴,而农民的纯收入并不纯,还要扣去一部分生产费用等,所以现在城乡的实际差距在5倍以上,而且还在继续扩大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

第三,当前,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各地刮起了新一轮的圈地运动。主要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大片农民承包的耕地被剥夺、强占。据24个省市自治区不完全的统计,各种名目的开发区有3500多个,占地3.6万平方公里,5400万亩。市场都看好土地价格将飙升,大利所在,一部分地方官员和不法商人(包括外商)勾结,用各种手段侵夺农民的耕地。所到之处,毁农民的庄稼,拆农民的老屋,挖农民的祖坟,强占农民的耕地,逼迫农民迁移。美其名曰:“为了国家建设”、“加快城市化步伐”、“吸引外资”、“成片开发”,不惜撕毁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不顾国家明文规定承包耕地30年不变的法令也不同农民商量,只作少量的补偿,又不做安置,使广大农民(有关部门估计这一轮失地农民约有4000万)失地,失去了赖以生产生活的依靠。失地也就失业,又无最低生活保障,成为游民。这几千万亩耕地,是中国最好的高产稳产田,有很多是吨粮田。这几千万农民,也是中国最富裕最有文化的农民,一旦失地失田,成为生活无着的游民,就会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后患无穷啊第四,农民收入长期徘徊停滞,城乡差距扩大,现在一部分农民又被剥夺耕地,成为无业游民,这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还没有得到改革而酿成的恶果。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之中。改革开放25年来的实践表明,不论是哪个地区、哪个部门、还是哪个单位、哪个个人,谁在改革中率先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成功地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个地区、部门、单位就发展得好,发展得快,个人也就富得快。深圳温州等地是这样,大量成功的民营企业也是这样,一部分专业农民也是这样,做到了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农村率先改革,突破了人民公社体制所以农业首先发展起来,农民开始也得到了实惠。到1984年城乡差距曾一度缩小到1.7∶1。但1985年以后城市改革起动了而农村的改革却停滞了,曾经提出农村要进行第二步改革,后来不提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户口制度、就业制度、流通制度、土地制度等都基本上保留下来了,有些则改了又反弹,甚至有变本加厉的。如粮食、棉花的购销制度,一度曾取消统购后来改为合同定购,有一度曾改为统一都要卖给国家粮站。

年财税改革后,乡镇成立国税所、地税所和财政所,不仅乡镇干部的工资等要本乡发,连中小学教员的工资和义务教育的经费也要乡镇承担。从此,在那些第二、三产业并不发达,税源不好的乡镇,财政状况就很困难,大多在负债运行,有些就只好向农民伸手,农民负担就重了。

总的说来,农民、农村的问题是计划经济体制在很多方面还在束缚着农民,束缚着农村的许多资源和生产要素,还不能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律得到合理的配置。所以解决“三农”

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要深化经济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农村应该进行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该进行的第二步改革。

第五,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要“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完全正确的,问题是要真正的贯彻和落实。

就农业问题解决农业问题,就农民问题解决农村问题,就农村问题解决农村问题,是解决不好,也解决不了的。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来解决。现在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中国特有的户口制度,把国民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对城市、对居民实行一种政策,对农村、对农民实行另一种政策。几十年下来,形成了相当牢固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这种二元结构下,总的格局是“以农养工”,“以乡补城”,这种格局,工业化国家初期都是实行过的。

远的不说,从二战以后兴起的日本、韩国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是这样过来的。问题是在实行了“以农养工”、“以乡补城”20~年之后,工业化实现了,城市建起来了,就应反哺农业,就应反哺农村,使农业现代化,使农民也富起来,把农村建设好,实行城乡一体,这个过程一般是20~30年。台湾是1974年就开始反哺农业和农村了。

我国搞工业化,从1952年算起,50多年了,改革开放年了,现在到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仍未改变“以农养工”、“以乡补城”的格局,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仍然是向城市倾斜。

据农业部等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表明,目前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仍然很大。通过剪刀差,农民每年要向国家作1000多亿元的贡献。

2001年农民交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共481.7亿元,全国乡镇企业实缴税金2308亿元,两项合计共为2789.7亿元。同年,财政用于支援农村生产和各项事业费为905.3亿元,财政用于农业基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和农村救济共1399亿元,两项合计为2305亿元(农业基建经费中的以上是用于水利、林业和环境建设,这是城乡共同受益的)。所以,国家对农村仍是取大于予。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征用农民土地的办法,没有起到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据国土资源部主办的《中国土地》杂志2001年第9期的一篇文章说:“近20年内,国家向农民征用土地约为1亿亩国家利用垄断一级市场的制度和征地费价剪刀差(土地市场价和征地补偿费之差),总共从农民手里取走土地资产达2万亿以上”。这位作者说:“这虽然是一个保守的估计数”,但仅此计算,农民每年向国家和城市建设贡献在1000亿元以上。

其实,农民向国家和城市做的最大贡献是现行的农民工制度。据农业部统计,2002年全国有9460万农民工离乡离土,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他们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他们并没有得到工人的经济、政治待遇,也没有得到城市居民的身份和应有的社会保障等待遇,他们是二等公民。农民工在年轻力壮时为城市第二、三产业劳动,干最重、最累、最危险的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农民工所得甚少。我算过一笔账:2001年,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平均为2.5万元/人。9460万农民工总共创造23650亿元的价值。据深圳调查2001年深圳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588元,年所得为7056元加上还有一些奖金和福利收入,平均年所得为8000元。一个农民工一年为国家和城市作了1.7万元的贡献,9460万人共作了16082亿元的贡献。这就是为什么哪个城市用的农民工多,哪个城市就富得快,就繁荣发展得快的原因。而农民工自身病了、残废了、老了,城市是不管的,只好回农村养着。农民工的老人由农村养着,农民工的子女由农村养着,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应该说这种农民工的制度安排,是很不合理的,是城乡不平等交换的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也是造成城乡失衡、不协调的一个重要原因。

仅从上述几项“以农养工”、“以乡养城”的制度性安排亿农民每年向国家向城市作了约为2万亿的贡献,农村怎能不穷,农民怎能不苦第六,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现行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体制,改革“以农养工”、“以乡补城”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几十年的实践证明,凡是一种经济、社会问题,不是某一个县、某一个市、某一个省的,而是普遍化的;不是一年、两年而是较长时间解决不了,这就不是一般的工作问题,也不是靠加强领导等方式能解决的问题,而是这方面的政策有问题,这方面的体制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通过制定新的政策,建立新的体制,才能得到解决。邓小平同志20世纪80年代就讲过,体制比人重要,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前面说过“三农”问题屡屡解决不了,就是因为存在体制性的障碍,必须改革现在实际还在实行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

的体制。“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才能把农业、农村、农民的事情办好。

现在有个认识问题要解决,就是我们国家搞了50多个工业化。改革开放以后,工业化已经有了历史性的进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已经有了极大的提高,是不是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从我国的国情看,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我认为是已到这个阶段。我国已经到了要改变“以农养工”、“以乡养城”

格局的时候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不能建立在牺牲农业发展,牺牲农村建设,牺牲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必须改变目前工业农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必须改变目前城乡关系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格局,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做到停止以工养农、以乡补城的分配格局;第二步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

要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下几个重要体制和政策必须进行改革。

第七,要改革户口制度,这是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原因。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户口制度,把公民人为地分成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现在已成为限制劳动力流动、人才流动、人口流动的一种制度性障碍,对建设统一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分不利,对城市化发展特别不利,早该改革了。广大农民群众早已盼望改革了,特别是已经离土离乡的几千万农民工已经望眼欲穿地盼着改革,要早下决断,及时改革现行的户口制度。

第八,要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农村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市场经济制度要求产权明晰,而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是80年代初期农民冲破人民公社束缚而创造的一种形式,起了很大的作用。故称之为农民的伟大创造。20年来的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这种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承包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了。这个集体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时的生产小队,现在绝大多数改为村民小组,实际上已不是集体经济组织了。后来把这个集体所有者改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村民委员会成为土地的发包者。但村民委员会几年一改选,所以这个集体所有者是变动不居的。国家80年代提出过土地承包制15年不变,1993年、1998年又提出再延长30年不变。实际上,农村的承包土地制经常在变。这对保护耕地、保护农民利益是不利的。

建议实行土地国有制,把土地使用权按现行的承包状况,把土地使用权交给农民,承包到户,从此不再变动。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可以出让,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使土地使用权稳定下来,土地定则人心定,天下大局就安定。

第九,现行的财政体制要作适当的调整。1994年的财税改革是正确的,对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抵抗金融风暴、进行大的基本建设是起了好作用的。但实行8年了,有些问题需要做些应有的调整。现行的财政体制是向上倾斜,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倾斜,向大中城市倾斜,县、乡两级特别是中西部的县、乡两级财政都十分困难,有的是吃财政,有的连正常的工资发放都成问题。

至今仍有大约50%的乡镇在负债运行。县、乡两级财政困难,对农村不利,对农业更不利。这也是造成城乡不平衡,地区不平衡的体制性原因。再不能拖了,要及时作调整,改变这种头重脚轻不合理的财政格局。

第十,农民是中国最大最穷的弱势群体,农民最穷、最苦这是现行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造成的。为什么是这种分配格局,有学者认为这种利益失衡,是权利失衡造成的。农民是弱势群体,没有谈判地位。农业部门、涉农部门在党政部门单位中也是弱势部门,有谈判条件,但谈判地位不强,谈判不过强势部门。所以,他们想保护农民利益,往往是力不从心。

解决好农民问题、农村问题,事关能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大局,一定解决好。这是一个世纪性的大难题,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的力量,把这个大难题分解,一个一个具体解决。谁来统筹?现在涉农部门很多,但群龙无首,所以许多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了,但总是久拖不决,解决不好,以致积重难返。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重建农村工作部或者建立农村工作委员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把农业、农村的问题解决好。

(2003年11月3日在回良玉同志召开的粮食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稿)

对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几点意见

政府工作报告写得比较全面、具体,语言朴实,总结了2003年的工作成绩,对2004年的主要工作做了说明,基本框架是好的。我当过两届人大代表,听过10次政府工作报告,写好报告很不容易的。既要面面俱到,各部各委都要有几句。但听者主要是想听重点部分,关心重视的是这一年的重点问题。所以我建议,要重点写好几个问题。要有几句、有几段重话,表明是中央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这是人大代表、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都很关注的。

提几点修改补充意见。

第一,2003年是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取得伟大成就的一年;新的党政领导班子,继往开来,统筹安排国内外各项工作赢得国内外普遍认同的一年。

应该说,2003年最重大的成就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总结抗击“非典”突然袭击的经验教训,适时提出并开始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科学发展观。这既是要解决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已经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很不平衡的问题,也是总结国内外的现代化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而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