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说:“我做人有我自己的原则,我办事一般是按常规来办,我为你们破案没有别的目的,只是想献上我的一点儿微薄力量。我不爱去夸耀,只要官方不找我的麻烦就好了。当然我也不会给他们添什么乱子,这一点我请你放心!不过,我还要提出我自己的要求,在办案过程中,我要求有我个人的自由,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会提出我的见解的。”
怀特·梅森说:“我们真诚地欢迎你们加入我们的行列。你的要求我们一定答应,华生医生,和我们一起来吧!我们都希望你出的书中提及我们呀!”
我们沿着乡村街道走去,眼前是一派古韵斑驳的景色。抬头望去,呈现在眼前的是两根大石柱子,已经被风雨侵蚀得粗糙不堪了。柱子的上面是两个石狮子,看起来也没有往日的风采了。
顺着迂回曲折的车道往前走不远,不一会儿,一片园林式的风景迎面而来。再转过一个小弯,一座有詹姆士一世时代气息的别墅呈现在我们眼前。这座别墅显然经过无数风霜的洗礼变得黯淡没有神气了,门前有一个古老的花园,两旁都有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紫杉树。我们走到庄园跟前就看到了一座木吊桥和唯美宽阔的护城河,河中的水在寒冬的阳光下像水银一样,平滑如镜,闪闪发光。
庄园大约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不知经历了多少次风风雨雨。我突然感觉到有一种阴郁气氛笼罩着这里,就这么一座孤零零的房屋,我们能感觉到这里的凄凉。我似乎觉得凶杀案与那里黑乎乎的窗口和浅绿色的河水有着某种联系。
怀特·梅森指了指窗户说:“看,就是那扇窗户,现在还开着,和昨晚一模一样。”
“噢,那扇窗?那么窄能容得下一个人吗?”
“如果这个人比较瘦,就不用再想了。福尔摩斯先生,只要这个人不太胖,过时稍稍侧一下身,是可以挤过去的。”
福尔摩斯和以往一样,一句话也不说,而是站在护城河边望着河对面。后来,他又观察了对面凸出的石岸,还看了看石岸的边缘地带。
怀特·梅森说:“福尔摩斯先生,没必要再去那里耗精力了,我已详细检查了,这里确实没有什么痕迹。你想想看是否凶犯想了一个能不留下痕迹的办法?”
“这倒是有可能,不过,护城河的水一直是这么浑浊吗?”
“很少有清澈的时候,几乎天天都是这样,因为水是从上游来的,上游土质比较疏松。”
“河水深吗?”
“不,不太深,河中心最深的地方大约是三英尺多,而在两旁就比较浅了,只有二英尺多一点。”
“哈哈,既然是这样,那凶手不可能溺死在这河里了。”
“是的,就算他是个孩子,也不可能溺死在这河里。”
我们从吊桥上走过来,管家把我们带进家,这个人瘦得像一根干草,他也许是受了惊吓,整个身躯都在发抖,面色苍白得吓人。
威尔逊警官做人很有原则,做事有始有终,他独自站立在案发现场。
怀特·梅森一进门便问:
“威尔逊警官,案情有什么突破吗?”
“对不起,一点儿都没有。”
“你已经尽力了,一定累了吧!先回去休息吧!等有什么事,我们会通知你的。艾默斯管家,你把道格拉斯夫人、塞西尔·巴克以及女管家都叫来,我们有情况要向他们询问。诸位,我说说我的想法,然后我再听取大家的意见。”怀特·梅森说。
怀特·梅森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好警官,他做事踏踏实实,始终有自己的一套。他很详细地了解所有与案情有关的情况,然后又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进行了推理分析。他说得头头是道,大家都非常佩服他,福尔摩斯也听得像着了迷似的。
“我们首先要肯定一下,道格拉斯是怎样死的呢?要说他是自杀,或许就有点奇怪了。他难道先把结婚戒指藏起来,再穿上睡衣,然后来到窗口,在墙角弄点泥巴。这是什么用心呢?那窗台上的血迹是……”怀特·梅森说。
麦克唐纳说:“他根本就不是死于自杀。”
“咱们先暂且不要考虑是自杀,那么他就是死于他杀,那杀他的人究竟是什么人呢?”
“对于你的见解,我们乐意恭听。”
“不管怎样,我先作一种假设,先假设是庄园中的人。深夜,当人们正准备睡觉时,枪声惊动了他们,当他们很快跑过来时,却从来没见过这支火枪。这种推想确实不能让人满意,你们说对吗?”
“是的,不可能是这种情况。”
“不过,庄园里的人都说听到枪声后不到几十秒便都赶过来了,如果巴克先生先到这里,那么其他人差不多和他同时到达这里。这么短的时间,凶手竟然能脱下他的戒指,而又把血迹弄到窗台上,还在墙角外留下泥印。几十秒干这么多事,这不大可能!”
“你的推理还比较严谨。”福尔摩斯先生说。
“既然这种假设被否定了,那我们就应该考虑另一种可能了,那么,凶手就是庄园外的人了。但要确定这种可能性,还是比较费力的。首先断定,凶手是在四点半到六点这一段时间进入庄园的,这时他进入庄园并不费力。因为那时正有客人,房门是开着的,凶手可能是来抢劫,也可能是来报仇。从这支特殊的火枪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凶手无论如何也不能这时进入房间,而他也只好选择窗帘作掩护了。他在这儿藏到十一点多,这时,道格拉斯正要就寝,凶手和他碰了面,当下就把他击倒了。道格拉斯夫人说,他们分开不过几分钟,便听见了枪声,由此可见被害者与凶手说过几句话,那也是很短的几句,然后一切就发生了。”
福尔摩斯说:“说的对,起码这支蜡烛能说明这一切。”
“如果道格拉斯一进来就受到攻击的话,那么蜡烛绝对不会好好地立在桌子上的,这说明道格拉斯把蜡烛放好后,才受到袭击的,蜡烛也只燃了一点儿。等巴克过来时,他先把灯点燃,然后便吹灭了蜡烛。”
“是的,确实是这样。”
“我们不防大胆地推测一下,当道格拉斯进屋时,把蜡烛放到桌子上,这时凶手就从窗帘后蹿出来,逼迫并命令他把结婚戒指取下来交给他。但我们现在根本不可能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枚戒指,后来,凶手把他击倒了,我们并不排除他们经过一番搏斗,这只铁锤或许就是道格拉斯的自卫工具。案发后,凶手慌忙中丢下了这张卡片与手枪,从窗口逃走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说这种推理是否有道理?”
“听起来倒津津有味,不过还是缺乏理由。”
麦克唐纳不耐烦地提出自己的看法:
“我并不同意你这种说法,因为它不符合常理。我可以肯定地说,除非凶手运用别的手段杀死道格拉斯,不然他不可能顺利地离开现场。枪声一响,几十秒钟内整个庄园的人都赶到了,他怎么能安全地逃离现场呢?福尔摩斯先生,说说你个人的看法吧!”
福尔摩斯一直在那里听他俩争论,似乎正在作出判断看谁是最后的胜利者。
福尔摩斯说:“麦克唐纳先生,现在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走近尸体观察了一会儿说:“太残忍了,让艾默斯进来。”
艾默斯战战兢兢地走了进来。
“你说你经常见到主人臂上那记号吗?”
“是的,先生。”
“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这个图案的含义吗?”
“是的,我确实不知道。”
“好的,依我看,这个图案是烙上去的,得经受一定的皮肉之苦,另外,道格拉斯先生下巴经常贴一块儿小药膏,你曾注意过吗?”
“是的,那是他刮胡子刮破了脸时贴上去的。”
“以前,他曾刮破过吗?”
“我敢肯定,很长时间没有刮破了。”
福尔摩斯一只手托着另一只胳膊,另一只手摸着下巴说:“这就奇怪了,这难道是不祥之兆吗?偏偏在这时候刮破脸,他难道知道将要面临一场灾难吗?艾默斯,你是否注意到他这几天有没有反常的表现?”
“你不说,我倒忘了,这几天主人心情一直不好,茶饭不思。”
“很好,这一切或许道格拉斯已经有了预料,这种情况对咱们是有用的,麦克唐纳你说是不是?”
“你的观点总是那么别具匠心。”
“不要这样夸奖我,让我来看看这张卡片吧!‘VV341’,你们庄园以前有过这样的卡片吗?”
“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用试纸在每一个墨水瓶上比画着。
福尔摩斯又说:“现在可以肯定,卡片上的字不是在这里写成的,因为字的颜色和这里的墨水颜色不相符。卡片上的字在哪个地方写上去的,艾默斯,你能看出来吗?”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
“麦克唐纳,你呢?”
“我想它应该和他右臂上的那个烙印有关系,估计是一个组织的名称。”
怀特·梅森说:“这有可能。”
“我们就以此往下推断,看能推出什么来,首先应该是该组织的一员进入庄园,埋伏不算短的一段时间,等时机成熟了,就下了手,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就涉河逃之夭夭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刊登出来,那个组织里的其他成员一定会知道,谋杀已经成功。那他为什么要用这种特殊的手枪呢?”
“很好,继续说。”
“那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又怎么讲?”
“这里有很大的奥秘需要我们去挖掘。”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现在巡警正在庄园附近大规模地搜捕,但什么都没发现,因为他们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全身是水迹的外来人身上了。”
“你说得很对,确实是这样的。”
“凶犯一般是不容易从警察眼下逃走的,除非他事先已准备了一身干衣服,或找一个地方先躲起来。现在看来,凶手很难被抓住了。”
福尔摩斯拿出他的放大镜仔细观察那窗台上的血迹说:
“这是一个比较宽的脚印,是一个八字脚!墙角上脚印很模糊,不过,鞋底的样式还不错。”
停了停,他又问:
“桌子下是什么东西?”
“是主人的哑铃。”艾默斯回答说。
“哑铃应该是一对呀!怎么现在只有一个呢?”
“先生,对不起,我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留意这哑铃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福尔摩斯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不是一对呢?”
这时,突然有一位高大健壮的男子走了进来,他正是巴克。
他一进来先是看了看每一个人,说:
“对不起,诸位,打扰你们了,不过,我的确有一件要紧的事要告诉你们。”
“什么?”
“在大厅门外一百码处,我们发现了一辆自行车。”
我们都前去看了这辆破车,那车子躺在道上,像是已经被骑了很长时间,车上满是泥土。我们发现这辆车子是拉奇·惠特沃斯牌的,后面的工具袋里仅有一个油壶和一把扳子,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一事实的发现,对我们很重要,因为这辆车曾登过号,我们或许能就此查清凶犯来自哪里。那么他为什么又把车子丢在这儿呢?他现在仅凭两条腿能逃到哪里呢?福尔摩斯先生,这真让人难以理解。”麦克唐纳说。
福尔摩斯轻轻地说了一句:“我却不这样认为。”误区
我们又一次走进房间里,怀特·梅森问:
“你们是否彻底查看了书房?”
麦克唐纳说:“查过了。”
“好了,现在我们还是让庄园中的人叙述一下吧!我们就在这里谈好了,艾默斯,你先说吧!”
艾默斯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清楚地讲述了一切。
五年前,道格拉斯搬进庄园时,艾默斯就成了他的仆人。道格拉斯非常富有,而且是在美洲发的财,这一点艾默斯比较清楚。让艾默斯感到不太习惯的是主人对他特别好,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他。再就是主人胆子非常大,他从来没有害怕过什么,每天吊起吊桥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保持庄园的一种传统习惯。
道格拉斯很少出远门,更不要说伦敦这样的城市了。不过,管家说,在案发的前一天,主人到汤贝里奇伍尔斯市买了点东西。那天主人心情并不太好,好像一直都忐忑不安地思考着什么,很容易发脾气。总之,那天他非常反常。案发当天晚上当管家正要躺下休息的时候,听到一阵铃声,他就起来赶往主人的卧室,因为他们下人的房子离主人的屋子比较远,得穿过几个过廊。他说他没有听到枪响,艾伦太太也赶来了,他们一起跑到了楼下,看到道格拉斯太太也从楼上走了下来,走得比较慢,而且没看出有什么异样。她还没到楼下,巴克先生就跑出来,拦住了她,劝她回去。
当时,巴克先生大声地嚷道:“我们的杰克(主人的爱称)遭到了袭击,但这是任何人不能挽回的,我求求你了,现在赶快给我回去,求求你了。”
道格拉斯太太神色一点儿都没变,好像这一切不关她的事,在艾伦太太的陪同下,她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后来,艾默斯同巴克一起走进了书房,目睹了一切,当时蜡烛灭了,点燃了油灯,这是一个漆黑的夜。过了一会儿,他们来到大厅,艾默斯把吊桥放下,巴克就去报案了。
这上面的一切都是管家艾默斯所说的。
接着,我们问了艾伦太太。她和艾默斯所说的基本相同,她离前厅比较近,当她快睡时,听到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她也没有听到枪声,她说她的耳朵有点问题。她听到像是一只脚重重地跺了一下地板,她说不过这声音大约是在铃声响起前半小时就听到的。她和艾默斯一起来到前厅,巴克先生从书房奔了出来,面色苍白,他坚决要道格拉斯太太回房,艾伦太太就陪她回去了。
艾伦太太和她一同进了卧室,不停地安慰她。道格拉斯太太没有再下去的意思,不过,她的整个身子都在发抖,显得有些惊慌失措。道格拉斯夫人回到房间,在靠近壁炉的地方坐下,把头伏在两只手上。艾伦太太陪她度过了整个夜晚。
至于庄园中别的仆人,他们早睡了,他们并不知道晚上所发生的一切。或许是因为他们离这里太远了。
艾伦太太向我们提供这些情况时,表现出极大的悲痛。
我们又询问了巴克,他讲了他所看到的一切,对我们来说,没有更新鲜的东西。他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说窗台上的血迹一定是凶手弄上去的,他也赞同凶手是从窗户逃跑的。他说在吊桥未被放下的情况下,这是唯一的途径。
但他也不能解释凶手不骑自行车走的原因。
巴克先生说,道格拉斯不太爱说话,从不讲他过去的经历。他从爱尔兰迁到美洲时正值青年时期,精力极其旺盛,他是在美洲富有起来的。他们在加利福尼亚认识,他们曾经经营过一个矿,发展得很好。但好景不长,正当事业红火的时候,道格拉斯却下定决心要离开那里,那时,他还是一个人。巴克也变卖了家产随他一道来了,但巴克先生总有一种感觉——道格拉斯将要面临一场灾难。或许,道格拉斯也感觉到了这一切,所以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来到这个比较安静的地方。巴克先生还猜想,很可能是个秘密团伙,这个团伙一直盯着道格拉斯,直到把他盯死为止。不过这只是他的一种感觉,道格拉斯从来没有向他提起过这些。他说这张卡片很可能就是那个秘密团伙留下的。
麦克唐纳问:“你和道格拉斯在加利福尼亚一起呆了多长时间?”
巴克先生说:“大约五年吧。”
“巴克先生,你说他当时是个单身汉,是吗?”
“是的,那时只有他一个人。”
“那你知道他前妻的一些情况吗?”
“对不起,他没和我谈起过她。我看到过她的照片,她很漂亮,是具有德国血统的女人,在我和道格拉斯认识的前一年她就因伤寒而死去了。”
“道格拉斯是否经常和美国的某个地方有联系?”
“他到过美国的许多地方,他说他特别喜欢芝加哥,他说他对那个地方比较熟悉。另外他还和我经常谈起一些煤矿或铁矿。”
“他经常和你讨论政治之类的问题吗?你认为那个神秘组织和政治有关吗?”
“不,他从不谈论这方面的问题。”
“你是否认为他也比较神秘,或者说他曾从事一些犯罪活动呢?”
“我敢保证,绝对没有,他的为人我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