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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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黑暗的中世纪——文化与止痛药膏(4)

2.下水道、泄洪闸及其代罪羔羊

还在上古时代,中国人就从治水中悟出了一条重要法则:光靠堤防不能治洪,还必须有所宣泄,否则,等到溢满为患时就真正无法收拾了。可能正是基于对“宣防论”的理解,道学家才没有坚持取缔娼妓。

无独有偶,基督教世界也不自觉地掌握了这条不二法门:当教会在欧洲大肆宣扬性即罪、残酷迫害女巫之时,另一方面却热情扶持和赞助娼妓业。如果卖淫是邪恶,这“放鬼”的第一人,其实正是“捉鬼”的始作俑者——圣奥古斯丁。据坦娜西尔在《历史中的性》一书中引证,圣奥古斯丁曾说:“倘若将妓女从人间百态中清除,那么,淫欲将玷污所有事物。”与此并举的“神学之王”圣托马斯·阿奎那则认为:妓院是“海中的污物或一座宫殿中的下水道,要是没有下水道,整个皇宫将积满污物;如果将妓院从世界上清除掉,那么整个世界将充满兽奸……”

以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中世纪教父们,认为卖淫是一种恶,但也是一种十分必要的恶。圣奥古斯丁甚至认为:“虽然它自己是罪恶的最高类型,然而它却终究是美德的最有力的卫士。如果没有它,无数幸福家庭的未受玷污的纯洁就会受到污染。”

这一经典看法在欧洲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13世纪中叶,当法王路易九世打算在巴黎禁娼时,遭到了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对,特别是布尔乔亚阶层非常愤怒,他们说巴黎如果取缔卖淫、关闭妓院,那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们将无法去公园散步,也不能安全地在大街上行走。有意思的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思想家罗素,在批判圣奥古斯丁禁欲主义的同时,实际上也承袭了这位教父的上述观点——

既然我们把正派妇女的道德看成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我们就必须有另一种制度去辅助婚姻制度,而且我们应当把这种制度视为婚姻制度的一部分,这就是卖淫制度。有一句名言是众所周知的……娼妓是家庭神圣和妻子女儿清白的保障……

人们所以需要娼妓,是因为许多男人或是未婚,或者远离妻子,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性欲,而且在一个具有传统道德的社会中,他们得不到称心如意的正派女人。因此,社会就另立了一种女人,以满足男人的需要。对于这种情形,社会虽然羞于承认,但又不敢使人们得不到满足。

(《婚姻革命·第十一章》)

由此可知,“妓院是男性社会的泄洪闸”和“娼妓与家庭功能互补”的观点,一直是一种主导性观点。

教会的神职人员不仅这么说,事实上也身先士卒地这么在干。15世纪时,教会在康斯坦茨召开全欧宗教会议,欧洲各地随同前往的妓女达一千五百名,仅会议正式安排接待的就有七百名之多,这七百多名妓女也就是前来为高级神职官员服务的。

据16世纪的威尼斯史料记载,作为欧洲两大妓业中心之一的威尼斯城(另一处是罗马),当时人口约为三十万,而妓女人数为一万一千六百五十四人,平均每万人中就有三百八十八名妓女。比例如此之高,说明有相当一部分妓女来自外地,而非本土出生。这已经有点像是古罗马时期的繁荣景象了。另一资料则来自当时的巴登牧师,这位拉丁文学大师愤怒地谴责说:“罗马、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九万居民中,有一万名是妓女。大部分绅士都有自己的情妇,私通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所以整个城市就像个大妓院。”

大量女人投身娼妓业,一方面固然是受利益驱动;另一方面也是选择一种不那么痛苦的活法。当时,意大利有位名妓叫弗朗科,她“坐台”时的收费标准是:吻一下,4~5枚金币;按当时工资收入最高的家仆为参照,那么这一吻付出去的钱,是一个家仆六个月的工资;如果想跟弗朗科上床,性交一次收取五十枚金币,相当于一个家仆不吃不喝工作五年所得的工资。另一位名妓德拉阿果娜,向客人提供通宵“全陪”服务,收费一百金币——要是客人仍还是那位家仆,他就得为此而工作十年了!

据蒙田在《随想》中所述,阿提诺在威尼斯先后向贵族们介绍了一百五十名高级妓女,其中包括女诗人洛佳·比安卡——她后来成了法王亨利三世的爱姬,也曾跟蒙田在威尼斯春风一度。这众多的高级妓女,全都是超一流的美人,被称为美神,其中有许多甚至是大画家丁托雷托、提斯诺的模特儿。“美神”们由于活动在上流社会,且收入颇丰,因而过着比贵族还要考究的生活。比起那些在禁欲主义困境中虔诚祷告的贤妻良母们,一个理智健全的女人更愿意选择哪种活法呢?

妓业的高额回报,同时也使教会为之眼红。1450年美因兹大主教开始向妓院征税;1453年乌尔兹堡主教干脆赤膊上阵,亲自开设妓院。法兰克福的教士修会和多明我会,则指靠着市政征收的妓业花捐。聪明的妓女也投教会之所好,每每向教会慷慨捐赠,以求得到庇护。威尼斯名妓爱米丽阿娜竟捐赠了一座大修道院给教会!

妓业的空前繁荣,使皮肉交易活动已漫出妓院,开始了“场外交易”,例如中世纪欧洲各地的公共澡堂,就是卖淫的又一好去处。当时公共澡堂好像还保持着古罗马时代的遗风:人们去洗澡时根本就不穿衣服,光着身子从家里走向澡堂,即使相隔很远需要穿过整个城市也是这样,据说原因是澡堂里衣服容易丢失。德国编年史家格阿罗尼努斯曾问过一位市长:“有教养的您,以前是否看到过您的男女市民把衣服脱在家里,赤裸身子走上街,在行人眼皮底下去浴池的情景?……我多次看到十岁、十二岁、十四岁、十八岁的姑娘们大白天很有礼貌地用手捂住屁股从家门前穿过长长的胡同走向浴池。”正是在那些男女混浴的公共澡堂中,妓女们找到了又一处天然营业场地。在那里,很容易展示“维纳斯之美”,很多人去那里也是因为那儿充满了猥亵的言谈、调情和澡堂本身提供的特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