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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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黑暗的中世纪——文化与止痛药膏(3)

中国“五四”之后出现的文化新人中,对妓女持肯定赞许态度的名士很多,持否定态度者倒不怎么闻于世。周作人同样是对妓女持全面肯定态度的——

总而言之,卖淫足以满足大欲,获得良缘,启发文化,实在是不可厚非的事业。若从别一方面看,她们似乎是给资本主义背了十字架,也可以说是为道受难,法国小说家路易菲立(Louis Philippe)称她们为可怜的小圣女,虔敬得也有道理。

(见《娼女礼赞》)

自然,与“知识分子妓女”交道的男子,不是社会中的性饥渴群体,恰好相反,他们中的大多数往往是些倦于在家里应付三妻四妾的“性冷淡”者。可以想象,一群文盲或半文盲妻妾,除了谨守女德和能够生育而外,她们可说是什么都不懂,也许还像梁鸿、诸葛亮的老婆那么丑,但根据礼教,丈夫却“必与五日之御”,有义务轮流跟她们性交!而性交的目的是直接指向“广继嗣”的,其间断无情趣可言,稍有不慎则可能负淫邪之嫌。身陷如此困境,不从家里逃往青楼尚能如何?

也另有一部分豪门望族的男子,不愿狎乐于市间,而是在家中多置妓乐——把妓院搬回了自己家里。牛僧孺曾劝导杜牧,如果一定要行狎乐,就召妓至家中。看来牛是主张在家中蓄妓的。

蓄养家妓,风起在两晋南北朝时。若论起源,则可追溯至晋悼公、吕不韦。晋时,谢安风流自任,“每出游,必以女妓从”,那就是他自家养的妓。此举引得后世文人钦羡不已,往往以为表率,李白就有“安石东山三十春,傲然携妓出风尘”,“谢公自有东山妓,金屏笑坐如花人”,“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我今携谢妓,长啸绝人群”。多处咏叹,倾慕之情跃然纸上。但晋时谢安远不是蓄妓的特出者。桓玄“后房妓妾数十”;陶侃“媵妾数十,家僮千余”;石崇“侍人美艳者数千人”。北魏元雍“宅第匹于帝宫,俊仆六千,妓女五百”,“妓侍盈房……后多幸妓,侍近百许人”。北周李迁哲“妾媵至有百数,男女六十九人”。南朝宋之义宣“多蓄嫔媵,后房千余,尼媪数百,男女三千人”。南齐萧嶷“妓妾千余人”。南梁曹景宗“好内妓妾,至数百穷极锦绣”……

两晋南北朝后,家妓作为身份地位和财产实力的象征,继续至隋唐。杨素在隋时“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罗绮者以千数”(见《隋书·杨素传》)。杨素同僚宇文述也有妓妾百数。至唐,蓄妓之风稍敛,似乎没有再出现后庭囤积上千佳丽的饕餮者,见诸册籍的豪奢分子不外:孙逢“妓妾曳罗绮者二百余人”(《云仙杂记》);李愿“席上有女乐百余人,皆绝艺殊色”;宁王曼“宠妓数十人,皆绝艺正色”(《本事诗》);郭子仪“家有歌姬十院”;李逢吉“姬四十人,皆处其下”(《全唐诗话》)……收敛的原因多半在于,唐官方将蓄妓数量作了限制,且规定五品以上官员才可以“蓄丝竹以展欢娱”。白居易诗“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令后世之人对小蛮和樊素产生了无穷的想象,同时,也可说明,白的歌舞伎就那么几个,所以提起来如数家珍。至宋,则因为吏议甚严,又闹“肃清官箴”,权贵豪富蓄妓也不过十数人,不敢太甚。进入元明清时,家妓更其式微。但整个这一趋势并不影响妓业的大发展。家妓退缩的同时,是官娼的繁荣中兴。

官娼之兴,是中华大帝国的又一“世界之最”:公元前685年,管仲相齐。在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推进中,后勤生产部门设“女闾”以谋花捐,可说是聪明绝顶的点子。据《战国策·东周策》:“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这是说在宫中辟红灯区七处,每处设国家妓院一百所。韩非子则说是“昔者桓公宫中二市,妇闾三百”。《齐书》也说是:“管仲设女闾三百。”按《周礼》,一闾辖五比,一比为五家。以此推算,管仲开设的国家妓院按《战国策》说,从业妓女至少是一万七千五百人;若按后说,妓女人数至少也在七千五百人,规模之大可想而知。若管仲此举真如清人所说,意在“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那倒是必须有此规模,小打小闹能赚多少钱支援国家建设?

女闾之兴,自此开了官娼先河。但到了汉武帝手上,似乎不再重经济效益而偏于政治考虑了。《万物原始》上说:“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官娼由此分化出营妓,用以解决军人的性饥渴。必须指出的是,营妓多来自官家奴婢、罪人之妻或其家属,她们从事这一活动不是职业选择,而是“服役”行为。灵与肉、性欲与情欲,营妓属于“肉”的服务,是用以平衡性欲的。汉之营妓从此铸为制度被历朝历代沿用,前面说到的烈性才妓严蕊,便曾在宋朝军中“服役”。官娼中衍化出的另一支即为乐妓,偏于“灵”,提供精神逸乐,抚慰士人性情。这也是盛唐的一大文化产物,泽及千年,流韵无穷。

综上,汉以后的官妓是不以赢利为务的,且渐生出灵、肉两途:为上流社会服务的青楼罗绮和解决下层性欲的寮娼寨妓。例如在元代,马可·波罗来中国看到了这样的情景——

新都城和旧都城近郊公开卖淫为生的娼妓达二万五千余人。每一百个和每一千个妓女,各有一个特别指派的宦官监督,而这些官员又受总管管辖。管理娼妓的用意是这样的:每当外国专使来到京都,并负有关系大汗利益的使命,照例由皇家招待。为了对外客表示盛情的款待,特别命令总管给使节团的每一个人,每夜送去一个高等妓女,每夜换一个人。妓女们也把这种差役看成是自己对皇帝应尽的义务,所以不收取任何报酬。

(《马可·波罗游记》)

元以后官娼又复归衰微;至清,由于雍正废除乐籍,从而把妓业全面转轨为民办私娼。乐籍之废,导致了中国当代妓业退化为极低品位的“卖肉”营生。

可以说在礼教重创人性的中世纪,娼妓乃是中国士人自疗的止痛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