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如何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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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在亚洲广阔的群山与荒漠之间建有一个堪称世上独一无二的宗教王国,那是喇嘛们的天下。”德国哲学家赫尔德这样描写西藏。

西藏宗教氛围浓厚,几乎全民信教。据统计,20世纪50年代西藏各地共有大小寺庙2676座,僧尼114925人,占总人口的10%,是名副其实的“宗教之邦”、“喇嘛王国”。1950年,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呼吁传到西藏,达赖喇嘛和西藏上层最大的疑虑就是: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会不会消灭西藏的宗教?

针对这一疑虑,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庄严宣布:在西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

这一政策之后,是一条条具体翔实的规定:一切宗教设施,不得因好奇而乱动;不得在群众中宣传反迷信,或对宗教不满的言论;未经同意不住寺庙,不住经堂;战时严禁借住或参观喇嘛寺庙;平时如欲参观,必须先行接洽,在参观时不得随便摸弄佛像,不得吐痰放屁;不得在寺庙附近捕鱼、打猎、打鹰雕、宰杀牲畜,不得到“神山”砍柴、游逛,更不得随意打枪。连参观时摸佛像、吐痰放屁这一类小事都明文规定,可见态度之谨慎,用心之良苦。

1952年,时任西藏工委统战部副部长的平措汪杰去正式拜见达赖喇嘛。平措汪杰是藏族,也是共产党的干部,他会按怎样的礼节拜见藏民族的“神王”?达赖喇嘛在关注,噶厦僧俗官员也在关注。他们关注的与其说是平措汪杰拜见达赖喇嘛的礼节,不如说是共产党对西藏宗教的态度。接见仪式中,平措汪杰首先按惯例向达赖喇嘛献了哈达和“莫扎登桑”,之后,众目睽睽之下,按西藏工委事先的决定,像普通藏族人一样给达赖喇嘛行了磕头礼。这一举动令达赖喇嘛和在场的僧俗官员惊讶而感动,他们从中看到了共产党尊重藏族人民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真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真诚。

经过几年的观察和体悟,1954年9月,达赖喇嘛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由衷地说:“在敌人的各种挑拨离间中,主要的一项,就是造谣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西藏人民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这些谣言,曾经使他们疑虑不安,但是现在‘共产党、人民政府毁灭宗教’的挑拨离间的谣言,已经全部破产了,西藏人民已经切身体会到了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有自由的。”一位后来到了美国的西藏喇嘛回忆说,直到1959年,他在康区各地广泛旅行,当时他的宗教活动或研究没有受到一次干扰。英国记者艾伦·温宁顿则以自己的亲见亲闻证实了达赖发言和西藏喇嘛回忆的真实性和普遍性,他说自己1956年在拉萨访问时“从来没有碰见一个对宗教抱有任何怀疑的西藏人”。

西藏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个缩影。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鲜明地提出了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认真严格地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回民比较集中,边区政府十分注意尊重和保护伊斯兰教。当年,边区政府不但颁布了大量尊重和保护伊斯兰教的文件,在激烈的战争之余,还在境内回民集聚区先后帮助建立起5处清真寺。毛泽东亲笔为新建的延安清真寺题字。据《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向第二届边区参议会报告与建议书》载:1941年,边区境内共修建清真寺14座,“边区凡有回民之处,均有清真寺”。

边区政府还积极吸纳宗教界参与边区民主建设,资料显示,1946年召开的第三届边区参议会议员中,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议员共有22人;在延安市等19个县市代表中,有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等议员共231人。两度访问边区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用“小心翼翼”一词来描述中国共产党尊重宗教的程度,他说,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小心翼翼地尊重伊斯兰教风俗习惯的政策即使在最多疑的农民和阿訇中间也留下了印象”。

新中国成立后,唯物论的马克思主义成为新中国主流的意识形态,但共产党没有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而是把革命时期实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推向了全国。毛泽东明确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信仰马克思主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上世纪50年代前期,“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在实实在在地执行着的”。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日益“左”倾,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

197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恢复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2年,中共中央颁发了一个在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文件承认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合法的存在,还会长期存在,指出“党的宗教政策,决不是临时的权宜之计”,强调必须真诚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2001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一次专门研究宗教工作的高层会议。这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人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对宗教问题的探索成果提炼升华,提出社会主义的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三个特点,其中最根本的是长期性。会议指出:“现在看来,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消除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但宗教存在的其他社会根源和自然根源、认识根源的消失,则需要经历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时期。??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观察宗教得出的科学认识。

以这一科学认识为理论依据,中共十六大正式提出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共十七大又重申了这一方针,并把它载入了新修订的党章总纲。

中国共产党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核心是宗教信仰自由,使宗教信仰真正成为公民个人的选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无神论与宗教信仰自由之间不应该势不两立,对这个理论上不容易说清、实践上比较难处理的复杂问题,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用朴素生动的比方,作了令人折服的说明:“公民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

你不信、我信,或者我不信、你信,这是个人的私事。不能说因为你信神我不信神,或我信神你不信神,就对立起来。我妈妈信佛教,她要烧香,要吃素。我是一个无神论者,我很敬爱我的母亲,我们之间并没有因为信仰不同而闹矛盾。”

美国着名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在考察了西藏僧侣在当今中国的生存状况后发现:“中央政府按月为僧侣们支付工资。他们不仅可以得到食品和衣物,还配备了手机,也许还有可以方便他们获取信息、协调活动的互联网服务。”这并不是个别现象,在中国,不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中国政府还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宗教院校,培养少数民族宗教教职人员,并对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维修给予资助,对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给予补贴。此外,为改善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办公条件和宗教院校的办学条件,自2003年起,中央政府还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教的7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办公会所和6所宗教院校校舍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优惠政策,在11个建设项目中,国家资助经费超过7亿元人民币。

《圣经》在中国大陆的大量印刷和发行,是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另一个明证。自1980年至今,中国基督教会累计印行《圣经》已突破1亿册,共22种版本,成为世界上印刷圣经最多的教会。

其中为海外教会印刷了900多万册,使得《圣经》也正在成为“中国制造”。中国政府对《圣经》的印刷、销售等多个环节实行免税,《圣经》的定价也只有同类普通书籍的五分之一,并在全国建立了超过70个圣经发行中心,向全国教会和信徒方便、快捷地供应《圣经》。2010年,美国《今日基督教》杂志针对《私带圣经入中国?》的话题邀请美国宣教及机构主管发表看法。中国和亚洲之音传教士协会是有100年历史的在中国宣教及发放《圣经》的事工机构,该机构主席乔纳森·布鲁克斯的看法颇具代表性,他指出:“中国官员正努力保障有足够的《圣经》提供给所有希望得到圣经的基督徒们”,再不需要私带《圣经》入中国。这实质上是表达了海外基督徒对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的肯定。

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导下,中国宗教发展进入平稳健康的“黄金时期”。据统计,目前,中国信教人数有一亿多人,宗教教职人员约36万人,宗教活动场所约13万处,宗教团体5500多个,宗教院校110多所。在新疆,有清真寺2.43万座,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8万多人;在西藏,有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教群众达百万人次以上,到处都可以看到经幡、玛尼堆以及从事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2010年,英国记者布兰登入藏考察,同年7月29日,他在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上发表文章称:“当你第一次来到西藏,你会对这里藏民所享有的宗教自由留下深刻印象。曾听英国自由西藏运动的活动人士称,中国当局试图‘消灭藏族身份和文化’。然而,当我发现藏民实际上每天都能基本不受阻碍地从事宗教活动时,我感到非常惊奇和欣慰。”

今日的中国,宗教活动规范有序,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团结和睦。在世界因“宗教发热”、“文明冲突”而困惑的时候,中国却是“风景这边独好”。这就是当今中国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每天都在发生着的又一“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