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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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政府绩效管理 (3)

行政效益是行政活动的最终结果,是行政效能的间接反映。它侧重于对行政活动所带来的实际利益进行评估。其评估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间接的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社会效益等。

行政效果、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作为行政效能评估体系的三大部分,虽然各有所侧重,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在实际评估中要统一起来综合考虑。只有出现正效果时,效率和效益才成正比,效率越高效益越好。所以,效果好,效率高,效益一定好,反过来,效益好,效果和效率也一定好。它们之间具有一致性。在这里,有必要指出行政效率有着独特的作用。各级政府在准确把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行政法规的前提下,效率越高,效果越大,效益越好。因此,在行政效能的评估体系中行政效率标准十分重要。我们要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合理地确定我国政府机关的行政效率标准。

(第四章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四章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效率的提高,历来是各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探索。

中国的政府管理正处于体制改革和调整阶段,人们的关注热点更多地驻留在体制改革、职能转变、机构调整等问题上,对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随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绩效问题必将紧迫、明确地摆在我们面前。中共十六大提出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目标,不仅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同时也要求我们必须在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加大力度。

(第一节 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职能长期不明确

1.全能政府的观念和做法

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行政机构集中了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各个方面的职能。其结果造成三个方面的弊端:一是政府机构臃肿,冗员过多,财政负担沉重,这是政府管了太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带来的必然结果;二是降低了政府行政能力,由于政府承担了太多不属于政府的职能,使政府执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自身职能的能力受到削弱;三是全能政府使政府成为社会发展的唯一推动力,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都丧失了自主性、独立性和创新的动力,不得不依附于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人们的政府观念,政府成了全社会的大家长和所有人的保姆。

2.政府过度干预经济

其表现之一是政府包办企业。认为国家不控制国有企业,国家就会失去权威,但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都证明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由于官办企业往往效率低下,亏损严重,结果倒是损害了政府的权威。表现之二是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不受限制的干预。行政权力垄断一切资源的配置、交换、分配,权力在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再分配中起决定作用,它使投资企业具有极大的冒险性和回报的不确定性,抑制了私人发展经济的热情。这种体制鼓励人们投资于仕途而不是投资于企业,更愿意走向官场而不是走向市场。

二、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

中国政府机构存在的问题在于不按形式、规章办事。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制定了很多政府机构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在习惯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并不按这些字面上的规范办事,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表面上的行政法规约束不了现实中的官场逻辑,长官意志压倒一切。许多机构的设置或人员的安插,或因人设事、或裙带关系、或临时需要、或出于个人目的,机构膨胀是必然的。中国的情况往往就是这样,人们遵从领导者个人的权威,人格权威大于机构权威和法律权威,领导者个人的言行、意志不受规章制度的限制。因此,政府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程度不高,变化的随意性很大,人治行政的色彩浓重,必然造成机构庞大,人员臃肿,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效率低下。

三、党政关系长期不规范

党政关系长期不规范,首先表现为机构重叠,冗员太多。有些党的机构的设置是和政府机构相对应的,这种平行式的双轨结构,必然造成机构膨胀,闲人充斥,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职能交叉,降低行政效率。党、政都管同一件事,但又没有从制度上对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的划分,责权不清。党的机构往往有权无责,而政府机构却有责无权。责权不清与责权分离容易造成遇事或争权夺利、或相互推诿责任,形成行政的低效率和官僚主义现象。再次,降低了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政府的威信。双轨行政的实行,政权又统一于党权,限制了政府机构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能,导致政府机构的理性化无法充分实现。

四、公务员素质普遍不高

一是公务员素质普遍不高,活力不足。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年龄偏大,难以适应高效、快捷的形势要求;思想观念陈旧,习惯于用传统思维、传统手段对待变化了的新形势,缺乏创新精神;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熟悉国际通行的行政管理运行方式的人才,整体素质不能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社会全面接轨的需要。二是公务员服务意识、依法办事的观念淡薄。目前,一些公务员服务意识不强,不少部门对行政审批还很热衷,办事吃、拿、卡、要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公务员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在现实中,人治与法治的碰撞时有发生,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三是未形成优胜劣汰机制,普遍缺乏危机意识。目前公务员的评估机制不科学,没有形成与工作实绩相对应的晋级、降级的科学管理机制;公务员的选任机制,没有充分发挥出竞争的动力和压力;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没有形成制度化,因此,公务员普遍缺乏危机感,公务员队伍缺乏生机活力。

五、政府绩效评估存在严重不足

首先是评估内容不全面。缺乏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过于强调经济指标和经济业绩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其次是评估程序不规范。目前政府绩效评估流于形式,随意性大,没有科学而规范的程序就会导致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客观。再次,评估方法比较单一。对于政府绩效评估,目前我国主要采取定性的评价方法,主观性很强,要想做到客观、公正,应该采取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另外,评估主体很局限。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多是以官方为主,上级对下级的评估,应该加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内部自身的评估,评估主体应该多元化。

(第二节 政府绩效管理的战略与战术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建立起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灵活、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以往机构改革的主要着眼点是机构的撤并和人员的裁减,体制创新的力度不大。传统的政府体制以及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旧模式并未彻底打破,政府职能并未根本改变,政府仍然垄断着公共物品及服务的供给,政府机构膨胀,包揽过多的社会事务,行政效率低下以及资源浪费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应借鉴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这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加快政府体制创新的步伐,彻底打破政企不分、权力过分集中的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打破政府垄断公共产品的局面,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交给社会和企业,即让其他公共机构、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提供。政府甚至可以不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只起指导作用,即政府充当“掌舵”而非“划桨”的角色。

二、用市场的力量改造政府

新公共管理者的一个基本信念是,既然政府的力量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的失灵,那么,反过来也一样,即市场力量可以弥补政府的不足,防止政府的失败。

他们认为,以往人们只注重用政府来改善市场的作用,却忽视了相反的做法,用市场的力量改善政府的作用。

政府应注重用市场机制来改造政府,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采用市场的方法(如合同承包、代理、拍卖、招标等)或准市场的方法,并在公共机构以及组织中确立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激励机制。市场机制是改善政府功能的一个基本手段,通过在政府管理中注入一些市场的因素,可以缩小政府缺陷的影响范围,使政府体制更灵活,并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三、尽快完善行政法律法规

我国应尽快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行政法律法规:

(1)行政机关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内容相当简约。内容的过于简约,增大了法规的灵活性,也相应增大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随意性,为机构膨胀准备了制度空间。

(2)部门组织法。建国初期,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不重视法律依据,或者简单地走一下形式,或者发个文件、纪要,甚至个别领导一句话机构就设立了。这样的机构设置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明确的职责权限,严重违背了现代行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理性化的要求。

(3)行政程序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权力向各个领域的渗透,官僚机构由于自身利益的驱动出现自我膨胀、自我扩张的趋势,官僚者个人对权力的欲望,以及裙带关系、官官相护等正在使公共权力发生异化。这样,就必须制定行政程序法,对行政权力进行严格的限制.监督。

四、改变政府改革的战略与战术

以往的政府改革视角偏狭。多少年来,一提起政府改革,便将其等同于机构改革,政府改革的视觉点是在机构、人员的调整上。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政府改革就是撇并机构,精简人员。

政府改革或再造涉及多个面向和维度。就一般意义上而言,政府改革最少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变革:一是结构性变革,如组织结构的重组,层级的简化,人员的精简;二是工具层的变革,涉及政府治理方式、方法以及公务员做事的方式;三是价值层面的变革,涉及政府人员的心灵改革。显然,仅仅改变政府结构,是无法达到改革目的的。

五、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

我国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社会不发达、社会自治能力差;现阶段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公共责任虚化、官员及工作人员遇事对上不对下、对官负责不对民负责等消极现象,与政府机构及其人员没有摆正自身的位置、没有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密切关系。

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着力于建立一种新型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克服目前在这种关系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大力发展和培育社会力量,增强社会自治能力;政府组织及公共部门必须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公共责任感,必须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借鉴当代工商管理的经验

“新公共管理主义”作为一种管理主义纲领,与它直接采用当代工商管理实践的管理理论、方法及模式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它有照搬私人部门管理经验,忽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存在着的基本差别的倾向,但是,作为人类社会管理的两个基本领域,公共管理(政府管理)与私人管理(工商管理)两者有共同之处,都属于一般组织与管理理论研究的范围。因此,某些私人部门管理经验、原则、方法、技术及模式同样适用于公共部门,可以相互借鉴和应用。

目前我国公共管理或政府管理水平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方法落后。这就迫切需要一整套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的理论、原则、方法和技术,并构筑起新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而这套新理论、原则、方法、技术和模式的一个重要来源,正是当代工商管理实践及其经验。

七、健全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就是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组织,按行业要求,把服务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在社会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违背承诺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社会服务机制。

承诺制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公开办事内容、办事标准、办事程序,确定办事时限,设立监督机制和举报电话,明确赔偿标准,未实现承诺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规定给当事人以赔偿。

承诺制是由承诺、内部践诺机制、社会监督、违诺处罚等环节组成的有机整体,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到以人为本,使老百姓得到利益和实惠。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核心就是真正把公共服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把监督权交给群众,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政府公共部门的工作,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

八、改进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办法

首先,要建立起科学、全面、合理的评估体系。对政府的考核与政府部门的考核应该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标体系,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考核目标要由单一对GDP增长数量和增长速度的追求,代之以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并重。

其次,建立规范化的政府绩效评估的程序。没有科学的评估程序就很难有科学的评估结果。在我国,当务之急是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国政府绩效评估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道路。

第三,使政府绩效评估的主体多元化。评估主体应包括党政机关、相关专家和社会公众,改变以往单纯靠党政机关评估的单一主体形式,逐步实现官方评估、民间评估、专家评估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