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求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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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该做能做,有用有效”(2)

在监督方面,常委会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选准监督项目,发挥综合优势,加大监督力度,激活内部机制,连续坚持数年,务必督出实效,绝不做虚晃一枪、水过地皮湿的事情。这个思想也是秉承八字方针而来的。我们仅举两个例子。从换届伊始,常委会就选择了司法领域的诉讼监督和预算领域的绩效监督这两个大题目,已经连续抓了五年。2008年在听取和审议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报告的同时,还做出了加强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对此最高检察院高调做出反应,市检察院专门做出决定予以贯彻落实。几年下来,全国各地人大常委会纷纷仿效,至今已有30余家省级人大常委会做了类似决议,激活了检察院系统本身的诉讼监督机制,推动了全国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效果十分显著。抓诉讼监督的同时,常委会开展了预算监督的新探索。预算监督是个难度比较大的领域,以前虽然年年做,但效果不大。究竟从什么地方入手改进呢?常委会选择了绩效监督作为突破口。具体途径是:对预算实施的效果进行绩效审计,从中发现预算本身的问题,进而发现预算在制度方面的疏漏或缺陷,反过来进行预算制度的改进与建设。应当说,这就是几年来人大常委会进行绩效监督的基本思路。现在,我们不但发现并逐步整改了预算中的许多具体问题,而且更为可喜的是在预算制度建设方面和政府取得了高度共识,开始了预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这里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这几年人大常委会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比如把执法检查和法规修订结合起来,把市人大的监督和区县人大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办理建议、办理议案和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结合起来用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说法,叫“一年办建议,二年办议案,三年听报告,不见实效决不收兵”。即:第一年,从众多的代表建议中选出重点督办的项目,一边督办建议,一边调查研究,对这个项目进行认识。第二年,如果感到这个项目意义重大,那就作为大会的议案来运作,依法交由政府办理,然后上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样,办理的力度比第一年就加大了。第三年,可以仍然就这个题目,由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这样连续搞三四年,就一定可以搞出成效来。而且,这种方式有几个好处:一是有民意基础,题目来自底层;二是有选择性,可以主动作为;三有持续性,适合需要较长时间见效的项目。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在议案办理方面的应用和效果

在八字方针的指导下,人大常委会几年来的创新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这些创新也多是围绕着八字方针的贯彻落实来创意和实施的。议案办理就是其中之一。议案办理按照常规是届届要办、年年要办的,但是都不如这几年办得有特色、有实效。从2008-2012年的五年当中,一共办理议案17项,涉及南部发展问题、西部发展问题、北运河水系治理问题、潮白河水系治理问题、基本住房保障问题、垃圾处理问题、城乡结合部建设问题、生态涵养区政策问题、绿化隔离区政策问题、加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建筑质量问题、养老问题、就业问题、学前教育问题等等,均是全局性、群众性、热点性的重大问题。这几年议案办理的特点:一是主动选好项目。在人代会上把代表反映集中而且强烈的涉及全市重大问题的议案选择出来,归类合并,经与党委和政府领导沟通协调,依法决定,交由政府办理,上人大常委会审议。应当说,在议案办理项目的选择方面人大是有相当大的主动权的,因此对涉及全市性的重大问题也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二是办理力度较大。政府成立由副市长牵头的议案专项办理机构,组织若干相关部门联合攻关,办理结果由牵头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接受审议。人大常委会也相应组织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的项目小组跟班作业,同步参与调研、参与意见、进行督办。相关区县也积极协助,形成齐心合力务必办出实效的氛围。三是办理效果显著。以上议案办理项目应该说绝大多数办理得相当出色,有的解决了老百姓急迫的实际问题,有的一时办不完就拿出了几年的行动计划,有的形成了长效机制,走向了制度健全完善的正轨。从人大常委会的角度说,对办理议案的认识也大大提高了,认为议案办理工作主动性强、力度大、效果好,在人大工作整体上具有战略地位。从2009年开始,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已经把议案办理工作列为专章单独报告。

(五)在专题调研方面的应用和效果

如果说议案办理是老事新做,那么专题调研就是创新之举了。专题调研是从2009年开始的。这一年,人大常委会围绕应对金融危机,结合听取和审议政府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要把应对金融危机的应急性措施和奥运后首都阶段性发展的战略性安排有机结合起来,推进首都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等重要建议。2010年的专题调研是围绕着制定本市“十二五”规划进行的,形成了一个综合报告和六个分报告。建议的核心就是坚持首都城市的性质和功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首都城市定位的性质和功能相协调,与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2011年专题调研是围绕着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问题进行的,着眼点是北京应该树立集中精力建设国家文化中心的自觉意识,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力度,加紧进行,走出一条文化立市的道路。三年下来,专题调研已经成为人大常委会主动开展战略性工作并提出全局性意见的抓手。它的特点:一是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只要是人大常委会认准了的该做能做的大事,就可以征得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首肯,写入人大常委会年度报告,安排进行。二是委员和代表参与广泛,积极性高,每次均有百名以上委员和代表参加调查,发表意见,建言献策;加上媒体宣传,会在全市引起很大反响,对于广大市民也是一个很好的动员。三是调研所提意见建议质量高、分量重。在历时几个月的时间里,常委会领导精心指导,数百人认真调查,群众专家一起集思广益,加之人大有充分的民主氛围,往往能够提出一些切中要害、有用有效的核心性“条款”。四是这些建议往往能够在市委市政府决策之前进入领导层的视野,引起他们的重视,从而进入决策内容,发挥很好的作用。而这也正是人大所希望的。实践证明,人大专题调研就是对民意的广泛汇集和集中表达,而党委政府吸收这些意见建议就是实现代表人民利益的制度通道。应该说,这三项专题调研的意见都对全市决策起到了重要作用,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

另外,八字方针在代表工作方面、完善工作方式方面、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方面、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方面等,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由于这方面的论述已经不少,这里就不赘述了。同时,八字方针在北京市区县乡镇人大工作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且也开始在更大的范围传播开来。

五、认识

这里,谈谈对八字方针的认识,也就是关于它的意义和价值问题。

一是对人大工作的意义。它在现实的各种局限中找到了人大工作的路径。这个指导方针,对于北京市人大工作意义重大。首先,它把人大工作引上了一个有确定方针作为指导的轨道,摆脱了进退失据、无法把握的尴尬局面。其次,它使人大工作者树立起信心,提高了能够做好工作并且可以做出成绩的勇气。再次,它使人大工作进入了一个有依据有选择有质量有效用的阶段,建立了人大工作的实施路径和评价体系。最后,它使人大工作在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扩大了影响,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也在群众中产生了广泛好评。

二是对人大制度的意义。它发挥了人大制度的优势。由于人大工作在这个方针指引下开展得有理有据有用有效,使党委不断增强了运用人大制度实施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信念,使“一府两院”不断建构起在人大制度框架下实行依法行政和进行司法公正实践的认知,也使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了对人大制度优越性和有效性的认识,消解了对人大制度的一些模糊看法。同时,这个方针的成功实践也为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积累了经验。

三是对其他工作的意义。它对其他工作也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对这个方针实施几年来的实践和思考,使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方针不仅对北京市人大工作有用有效,而且对其他地方的人大工作也应当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而且,这个方针不仅对人大工作具有相当普遍的适用性,对类似条件下的其他工作也都具有相当普遍的参考价值。

四是它所具有的方法意义。它在特定条件下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上面我们已经得到的认识来看,这个方针在它特定的条件下,还具有科学的方法论的意义。它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方面对我们有重大启示。那就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我们应该有怎样的工作思路或工作态度。总的说,就是要有一种积极的态度,而不是消极的态度;要有一种中和的态度,而不是极端的态度;要有一种理性的态度,而不是感性(情绪性)的态度。这个态度,说到底,就是实用理性(或者叫经验理性、实践理性)实用理性是我国著名学者李泽厚先生使用的一个概念。他用这个概念概括中国传统哲学的一种基本精神。在李泽厚看来,实用理性的核心是“经验合理性”,即源自于人类长期实践经验在人们思维方式中的积淀而形成的一种理性思维的类型。它是以日用经验为基础的、以对“度”的把握为核心的一种理性思维模式。人类的理性就是在人类实践经验的历史中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什么先验的东西;而这也恰恰就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实践观点的一种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把实用理性称之为经验理性或实践理性。的态度。

六、理论

如果我们把八字方针的特征概括一下,似乎可以这么表述:“不唱高调,不走极端;该做能做,有经有权;有取有舍,道路拓宽;有用有效,持续发展”。

其中的核心思想与传统哲学的中庸之道有关。

“中庸”,语出《论语》:“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后孔子之孙子思作《中庸》述孔子之言:“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些论述,主要内容包括“中行”、“时中”、“允执其中”、“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等。近读易中天先生《中国智慧》一书,其中对中庸的解释颇得要领。他认为,首先,中就是不走极端,庸就是不唱高调;中庸就是无过无不及,就是恰倒好处;中庸之道就是平常之道,大家都学得来、用得上,绝不是阳春白雪和者盖寡,绝不能你划出的道别人没法走,你总结的经验别人没法学。其次,中庸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就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恰当地想问题、做事情,就是你应该学会在特定的条件下把这件事做得可以、做得合适,既没有违背原则,又把事办成了,还办得挺漂亮。再次,要能够有所为,有所不为,舍而后能得,以有所不为换取有所为(的环境或条件)。最后,我们还可以把中庸的意思说得更简洁、更通俗一些,那就是一要应当(要符合原则,至少是不违背原则),二要能够(要办得到,做得成,还不会留有什么后遗症)。说到这里,这是说的八字方针的前四个字:“该做能做”。至于后四个字,那就好理解多了。可以说,这个八字方针,正是对我国优秀哲学传统中的中庸之道的准确把握和创造运用。我们引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关于中庸问题的论述供参考。这里引的基本是易先生的原话,为了省事,只在他引用其他人的话的地方加了引号。(1)易先生对中庸的理解。他认为,中庸不是老好人,不是和稀泥,不是没原则。中就是不走极端,庸就是不唱高调。中庸就是无过无不及,就是恰到好处。中庸本身就是原则,而且是最高的原则。(2)关于中庸的一个实例。有一次,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孔子反问:“何以报德?”孔子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在孔子看来,以德报怨,行不通;以怨报怨,不宜提倡;就只能是以直报怨了。什么是以直报怨?就是看着办,就是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孟子对孔子的态度有一个解释,叫做:“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就是说,这事无一定之规,一切看可不可以。这里的关键是“可以”二字。所谓“可以”,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应该”,二是“能够”。就是说,如果我觉得,这是我应该做的,同时也是我能够做的,我就去做,这就叫“直”。对于“怨”来说,我觉得该怎么回报,也能够怎么回报,我就怎么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以德报怨,也可能是以怨报怨,也可能是不报。至于是哪一种,全看应不应该,能不能够。这就是“以直报怨”。我觉得,孔子的这个说法,很实在,也很高明,还很正确。为什么实在?因为不唱高调,谁都能做到。为什么高明?因为有多种选择,并不拘泥于德或怨。为什么正确?因为既解决了问题,又坚持了原则。中庸之道,一定是常人之道,一定是适中之道,一定是可行之道。(3)中庸之道和权宜的关系。权就是变通,宜就是可以,或简称“可”。可,是中庸的原则,它是应该,也是能够。权宜就是有经(不变)有权,该经时经,该权时权,这就是宜,就是可。“权”对于孔子来说是很高的境界,他有三高,做人的最高境界是“仁”,治学的最高境界的“乐”,做事的最高境界是“权”。有经有权,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是中庸。一般来说,大事经,小事权;方向经,方式权;下级经,上级权。不能最好,就退而求其次;守住底线,比追求高尚重要得多。(4)对于孔子来说,中庸是道德境界,是思想方法,也是处世哲学,还是做人艺术。(参见易中天《中国智慧》,第二章:中庸的原则。上海文艺出版社2011年出版,第37-66页)

让我们做进一步的剖析。在当前的制度框架内,对于人大工作,我们既不能不做,消极怠工;也不能硬做,不顾客观条件的允许。而只能选择一条既切实可行,又能够有所作为的路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只能依赖这条路径。这个思路,既有中国传统哲学的底蕴做基础,又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或原则。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有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生活、实践的观点,并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观点。我们还知道,马克思主义还有一条基本原则,叫做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这个八字方针,既是马克思主义生活、实践观点在现阶段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又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中的创造发挥。可以说,它是在中国传统哲学智慧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基本原则在现阶段人大工作中进行创造性运用的一个范例。

七、小结

第一,“该做能做,有用有效”,代表了一种卓越的工作方法。它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有用有效工作的一种创造性的方法。

第二,“该做能做,有用有效”,体现了一种智慧的思维方式。它是实事求是、积极进取、深入本质、辩证中和的一种思维方式。

第三,“该做能做,有用有效”,标志了一种品格和境界。这种品格和境界就叫做:“极高明而道中庸。”参见子思《中庸》:“君子尊德性而道学问,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