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风与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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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政风建设与制度创新(12)

第二,健全和完善强有力的权力监督机制。首先要从加强立法人手,尽早制定和实施监督法、反贪法等一系列廉政法规,建立监督主体之间,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责任、利益、权力、义务相统一和相协调的关系。其次,要对监督体系进行改革,改变因同体监督、双重领导所导致的监督主体权限过小、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监瞀“软”、“虚”、“空”现象。建立实行垂直领导的异体监督体制,实行司法和纪检监察机构以上一级主管机构领导为主,不受同级其他部门的干预,独立办案。各监督机构又要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以及相互之间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尽可能地增加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以制度、法规的形式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权力的落实。

三、转变行政作风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政作风根本好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效能原则。机构的合理设置与改革,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以最小数量的人力物力完成最大功效的工作。这就要求尽量减少工作周转层次,简化审批手续,畅通行政渠道。为此,机构改革总的要求应当是:第一,应根据政府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按照管理职能来设置相应机构,不应当按行业特点和产品门类过细地设置政府部门。第二,要把组织生产和直接管理经济的权力下放给企业,那些带有经济实体性质的部门和介于经济实体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公司”必须撤销。第三,为达到精简和高效化,机构设置必须统一,必须考虑到各部门之间的统一性,从机构方面消除相互扯皮现象。

二是法制原则。政府行为在本质上是政治行为,属于国家的重要事务。把国家的重要政治行为纳入法治的轨道,是现代社会和国家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任务和目标。为使政府行为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顺利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应当依据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确定的原则,加快有关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立法。规范政府的施政行为,避免和减少权力的滥用和不当使用。

三是创新原则。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创新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改“全能政府”的模式为“服务政府”的职能模式。

这种政府职能模式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对市场运行进行超强干预,而是为市场的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运用宏观调控的手段维护市场的“生态”,保证竞争的秩序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加以正确引导。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是一项伟大的制度创新。只有这样,政风才能根本好转,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才能更加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

(作者单位:空军指挥学院)

转变政府职能与加强政风建设

王丽慧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是政府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革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然要求。政风建设与政府职能密不可分,二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能加强政风建设,另一方面,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行为方式会加速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与政风建设必须同步进行才能收到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是当务之急

政风建设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心向背,政权兴亡。政风不清、不正,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妨碍了政策执行,贻误了发展时机,危害了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切实把政风建设抓好。政风建设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是巩固和发展“十五”开局良好势头的必要保证,是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要保证。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政府职能和政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对政府行为方式的挑战。应对人世,发展市场经济,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政风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势在必行。

促进政风建设,政府职能角色要完成从“领导”到“服务”

的转变。由于过去长期受计划经济的束缚,政府在职能定位、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上存在偏差,我们要以加入WTO为契机,尽可能缩小政府对生产要素的管制权,最终完成政府从全面干预向分类指导、监督服务、有限权力型的职能转变。

1.政府管理观念错位——定位政府职能为全能型、无限型政府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导经济,代替市场配置资源,在政府职能定位上错位,视政府为全能型、无限型政府,形成了“全能”型的管理者。即政府把经济的管制和社会的管理都作为职能内容,形成了什么都管的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这种在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能模式,造成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之间的职能错位。表现在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同时许多应该由政府去管的事情又无法顾及。政府以管理政治事务的方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以直接控制的手段管理社会所有领域。实践证明,管了所有问题,也管不好所有问题。

2.政府管理方式、行为方式错位——定位政府职能以管理为主,为政治性、行政命令式、直接性管理

政府职能角色定位的错位,直接导致了政府管理方式、行为方式的错位,表现在“权威”型的领导者。即政府在管理方式上惯于沿袭传统的政治、行政命令方式,凭借行政强制力去行使职能,搞行政干预。在工作方式上,重视行政命令,忽视协调指导;在工作方法上,重视检查评比,忽视实际成效;在工作职责上,重视监督管理,忽视业务技术服务。形成了“领导忙得团团转,下面只是往上看”,基层和部门领导“只对上级负责,不管群众死活”的不正常现象。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风建设

1.从无限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加快政府管理观念的转变

为了适应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推进政风建设,政府职能必须转变,而转变政府职能首先是观念上的转变,政府职能定位角色要完成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要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考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公共管理主体的角度考察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定位政府职能,分清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各自功能,发挥其各自的作用。构建有限政府,遵循市场优先原则和市场检验原则;政府应节制自己的权力,致力于改善市场运行环境,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把不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坚决放给企业和市场,而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要真正管理好。

2.由行政控制型转向行政服务型,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

很多钱权交易的腐败行为,都发生在直接插手微观经济行为的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要实现政府管理由行政控制向行政服务转变,体现在政府管理由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向宏观、由行政手段向经济与法律手段的三大转变。要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政府要从直接管理经济社会转向对经济社会的监督和服务,从全面干预到分类指导和监督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纠正市场宏观失灵和微观失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建立有序统一的市场,提高管理效率,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一句话,政府职能应弱化直接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

二、加强政风建设,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政风建设,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行为方式,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有效政府的构建。

1.寓管理于服务——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