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自己出示这个龙袍后,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要知道,在古代,出卖龙袍,或者其他普通人拥有龙袍,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经皇帝这一提醒,冯丰也立刻醒悟过来,汗濡濡的龙袍有些馊味了。她摊开一看,只见龙袍前后两面共有四对五爪龙图案,八只龙是由大小均匀的细粒珍珠缝制而成。她想数数上面究竟有多少颗珍珠,李欢道:“不用数了,上面一万颗东海珍珠。这是夏天的,所以数量少很多,冬日的龙袍厚,上面的珍珠是十万颗。”
额滴神呢!
她瞪大眼睛:“这能值多少钱?”
“这是江南丝绸局耗时两年,纯手工完成的,材料是极品缫丝,用了金线三两左右,价值两万两银子……”
两万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
“这冠冕呢?”
“冠冕前后各六串珍珠,所用的材料是……价值三万两银子……”
冯丰睁大眼睛一时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一会儿,心里忽然一阵狂喜:要发财了!
李欢自然不如她那么激动,相反,心里堵得难受,只道:“我们该到哪里去当这些东西呢?有当铺敢当吗?先当龙袍吧,冠冕再放放……”
我们不是当龙袍,我们是卖龙袍。中央台不是有个鉴宝的栏目嘛,一千多年前的皇帝亲自拿着自己的龙袍去做鉴定——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
冯丰想得入神,又觉得有趣,忽听得李欢一声大喊:“糟了……”
她吓了一跳,这一看,心里不由得一阵发冷——
只见摊开在沙发上的“龙袍”、“冠冕”竟然不知不觉间寸寸断裂,伸手触摸,竟然变成了灰烬一般的东西,只有那些鲜明的色彩花纹和乳白色的珍珠粉末,还证明着——前一刻,它真的是龙袍!
她惊诧地看着这个见风就“氧化”的龙袍,当初它在李欢身上时可是好好的。也许,那是他当初的气息稳住了龙袍?如果他一直没有脱下来,会不会是完好的呢?她猜测,这估计跟刚出土的古物差不多——早年,没有采取特殊材料时,一些刚出土的文物,见风就氧化或者腐朽了。估计这“龙袍”也是,因为没有特殊材料加以保护,就腐朽了,它原本是一千多年前的东西,来到21世纪,在两个茫然无措的人面前——蒸发了。
她从小到大过的都是普通人的日子,对于巨大的财富也没有什么概念,丧失了龙袍、冠冕并不觉得太过沮丧,反倒是看见李欢满脸的骇然,心里涌起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李欢会不会是千年僵尸啊?他会不会在月圆之夜,就要变成狼人、吸血鬼之类的?
房间寂静无声,夜晚分外冷清,冯丰越想越害怕,身子不由得一阵颤抖。
“你干吗?不能发财也不用吓成这个样子嘛……哼……”
是李欢冷冷的声音,他的心经历了从云端到泥土的失望之后,反倒迅速平静了下来。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即使卖龙袍,估计也没有凡夫俗子敢要,而且,龙袍卖出去了,自己仿佛皇权也卖了似的,这可是万万不能忍受的。所以,见龙袍风化了,反倒松了口气似的。
他出声,终于有了一点人气。冯丰抖抖索索地将手伸在他的鼻端,那呼吸分明是热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拍掉她的手:“你干什么?”
“呵呵,你是活人,不是僵尸。”
她如释重负,拍拍心口,松了口大气的模样。
原来,这该死的女人不是在可惜龙袍,而是害怕自己是“吃人僵尸”。李欢怒道:“我看不出自己和你有什么区别。也许你才是妖怪呢,要不是你莫名其妙地来到皇宫,我怎么会来这该死的鬼地方?”
我是妖怪,我是狐狸精,勾引唐僧的狐狸精。
这话如一阵霹雳蹿过心灵,忽然想起伽叶,想起自己和伽叶在一起的日子,她眼圈一红,瞪了李欢一眼,转过身子坐下。
李欢哪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将那风化的龙袍依旧装在那个塑料袋子里。他转脸,想问问冯丰什么,可是,却见她劳累一天后,头已经歪在沙发靠背上睡着了。
他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到卧室的床上,见她依旧熟睡着,满脸的汗水又仿佛是泪水。他摇摇头,帮她抹了抹,又将她卧室的玻璃窗完全推开,才走出来,躺在自己的地盘——破沙发上,双脚伸出了沙发的扶手,心想,明天该干什么呢?
他这些日子,几乎每个夜晚都难以入睡,一直挂心着自己失踪后,皇宫里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好在太子早立,他应该在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了吧。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子的生母被杀,皇后家族倒是忠心耿耿,想必局面已经控制住了?
皇帝和情敌
虽然钱包瘪瘪、未来茫然,可是这一夜冯丰却睡得极熟,好像所有的不快都暂时消失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刚好七点,正是她往常的作息时间。她看看窗外,清晨的天空已经红艳艳的一片,今天又是大太阳啊。每到夏天,她看着这样的天气就心里发憷,这租屋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现在气温一年比一年升高,每个夏天,对于穷人来说,就是越来越大的煎熬。
她推开门,走出卧室,只见沙发上空荡荡的,她蹑手蹑脚地一看,只见李欢早已“起床”,站在小阳台上,眺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不知在发什么呆。
他会不会是在哀悼自己的龙袍风化呢?那个成本就要两万两银子的龙袍,经历了一千多年后,加上它的古董价值,如果能卖,怕不得卖上千万?
他损失巨大估计心情恶劣,她也不敢再去惹他,蹑手蹑脚往厨房走去。
李欢在阳台上站了许久,清晨的风都是十分炎热的了。
他听着厨房里有响声,进去一看,只见冯丰正烧开水,煮面条。
她穿粉红色的T恤,七分的白色裤子,光脚穿一双凉鞋,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巴,看起来又青春又活泼,再也不是昨日蓬头垢面的样子。
两大碗面条已经煮好,冯丰在往里面加了许多“老干妈”辣椒酱,回头,见他正瞧着自己,瞪他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你以为自己很美?”
她见他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我总比你美嘛!嘿嘿,你要说我丑的话,我不要你吃饭。”
“这是我劳动换来的好不好?你凶什么凶?”
“好,那以后,卫生都你一个人打扫。吃吧吃吧。”
她喜笑颜开,他却气得想狠狠将这碗面丢在地上。无奈,昨日就没吃饱的肚子在咕咕叫,只好叹一声“君王没落”,接过筷子就大吃起来。
碗里的辣椒辣得他喘不过气来,咳嗽得满脸通红。可是,这已经是他来现代吃得最可口的一餐饭了。
冯丰笑嘻嘻地看他的狼狈样子。她刚到古代皇宫的那段时间里,他每个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她已知他吃得清淡(那个时候还没有辣椒呢),这次,故意整他,看他津津有味,又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不禁觉得分外有趣。
他咳嗽得凶,她递给他一碗凉开水,他喝了几口放下,见她也捧着跟自己一样大的碗大吃,忽道:“冯昭仪以前每顿只吃一点点的……你为什么吃这么多?”
她真的忍不住翻白眼,所以冯昭仪才身体虚弱生病嘛。而且,自己又不是冯昭仪。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想必这暴君喜欢苗条女子,那些嫔妃为了得宠,当然得讨他欢心了。现代还不是许多女子节食、减肥吗?自己又不想讨谁人欢心,吃得高兴就好,管他高矮肥瘦呢!
他看她不以为然,故意道:“我才发现,你比冯昭仪胖多了,呃,胖子不好看……”
拜托,冯昭仪那身子最多不过七十斤,芦柴棒一样,风都要刮跑,这很好看吗?无聊。
“你人凶恶,又吃得多,还是不是女人?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
她气得差点一碗面向他砸过去:“废话那么多,吃完了给我干活去。”
顶着烈日,两人几经周转,打了N个电话,终于窜到了上任房东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