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表哥就再也没理会过她,她再求我约他出来,他也不愿意了。
那以后的每一天放学,小太妹都会拉着我的手,带我去后山,一开始是求我约我表哥,最后终于放弃,再也没提过约他的事。她只是,静静地,吹着风,很难过很忧伤地,看着天,再看着我。拿着石子在后山破庙的墙壁上写:“叶端,请你喜欢我。”
每一天,我都是这样地,静静陪着她,我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是,淡淡地替她不开心。
有一天,小太妹在墙壁上写着字,突然抬眼问我:“你表哥有女朋友吗?”
我说你不知道啊,他女朋友很多的。一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她立刻转身就走,头也不回。
那个刹那我看着她的背影,就感觉她的脸一定是惨白的。
过了几天我听说,学校的几个女同学在下课的时候都被打了,是被外校的同学打的。
我一想,不对,这几个女生正好都是最近和表哥在一起的。我立刻就去找小太妹,她同学告诉我,她叫了一帮外校生把女同学打了,现在已经被校长勒令退学了。
我告诉表哥这些的时候,表哥鄙视地从嘴里蹦出一句:“活该!”
然后的几天我就没看见过她了,听说她又回到原来的学校了。我想事情也就这样结束了吧。
有时候,路过学校后山,远远地,我会在恍惚间仿佛看见她的身影,一晃而过。我想,大概是错觉吧,人家跟我亲近也只是因为我表哥而已,我何必想念她。
大概是寒假快到的时候,又看见她,梳着温和的辫子,站在老旧的校门口看着我,轻轻微笑。我走近她,问她:“你还好吗?”
她没有回答,而是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样,拉着我的手,带我去后山。
我侧脸看向她,见她满脸是淡然。
“你看,我经常来这个地方,在这里写字。”
我一抬眼,那面破墙上全是模糊的惨红,歪歪斜斜全部写着“叶端,请你喜欢我”。
我瞬间就沉默了,我这才注意到她的手指,几根手指的指尖没有一处的皮肤是完好的。血痕残留在指甲缝里,已经风干了,我立刻在心里不自觉地感觉,她的血肮脏又廉价。
“你疯啦?写血书……”
她没有多说,只是求我让我表哥来看。
“只要看一眼就可以了,行吗?”她说。
我看着她像劣质草纸一样惨白的面孔,点点头,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想只有我才知道她内心有多苦,她为了他,没有了傲气,没有了霸气,他却还是对她不屑一顾。
我想起那部俗烂的电视剧里的对白:“她原先是一只刺猬,为了你拔光了身上的刺,谁知道你还是不喜欢她,现在的她是一只没有人喜欢的怪物,千疮百孔。”
那果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
我几次想要和她说的话还是没有说出来。
我多想说,其实你不必这么委屈,为一个男孩。
我和表哥说起这事,表哥没有再说话,默默地跟着我来到学校的后山。当他看到墙壁上斑驳的血痕,依然没有说话,就走了。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当时有没有一丝心痛。
表哥最后还是没有答应去见小太妹一面,哪怕是她再也不是当年的小太妹。
前几天突然听初中同学说,小太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一个木匠,日子过得有些窘迫。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表哥,我怎么也没想到,现在已是名牌大学高才生的表哥,在电脑前转过头一片茫然地问我:“谁,你说谁结婚了?这名字我怎么不记得了?”
我真的替她感到讽刺和不值,原来爱啊牺牲啊血书啊,一切都是她的独角戏,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放在眼里。
我突然就想起多年前那面破墙壁上的斑斑血痕。
我想,当年站在那面墙壁下的那个女孩,会不会隔着时光依然站在原地,咬破手指一笔一画地写下:“叶端,请你喜欢我。”
曾被看做爱情的事
文 / 陈艺璇
和术在学校里动人的故事已经像过眼云烟一样散去了,至今却还有人问我——“哦,你跟他……”我只是略一点头,拉开话题,说说新开张的电玩店什么的都好,反正不想再提起预备忘记的事情了。
回家路上的黑暗的通道里新铺了一层水泥,说是以前从这里渗下不少的水到地下超市去。我默默地踩在半湿半干的灰色泥浆上,平整的路面留下了我三十六码的鞋印。
其实新铺的水泥地上,每隔二十厘米有一块双脚大的空心砖,这样便算是有了一座桥,走上去像是在过河。但这些方正的人工砖头不是鹅卵石,它们只是一条“被规定”的路途,通告行人必须都要顺着这弯曲的指引前行。我不喜欢这样,因为这些砖头,是忙碌到无心去把它们摆得很漂亮的工人们搁置的,是一番随心所欲派的造型。我想走直线,这样就不得不放弃踩上砖头按部就班的念头,一次次在水泥画卷上按下没有商标的鞋底印记,或者跨过挡路的某一块红方块。
走到尽头时,我很满意。借着一楼厨房的灯光,回头看方才小心翼翼好比走钢丝留下的足迹,我会心地一笑。这样,以后在这条路上行走时就不必刻意走出直线了,我只要踩着今晚留下的脚印,就能自在地回到家了。
术曾经说,我是个妖怪。我咧开嘴一笑,我喜欢被人看作奇奇怪怪的生物。术继续解释说,那可不是吴承恩书里的妖怪,保证是当代世界里后现代化的新品种(他知道我喜欢看后现代类型的小说),特立独行地活着,把潇洒建立在别人的无奈上,估计呼吸的空气不是氧气而是二氧化碳。
“这样不是很好吗?像一棵树,有益你们地球人。”
“是啊是啊,所以求求你,把你的潇洒尽情地建立在我的无奈上吧……”
术的话很多,我属于听众。他讲他的人生,讲他的那些死党,讲他曾对不起的前女友,以及他老妈。可是大多我都不记得了。记那些干什么呀,反正总会忘记的。一开始我就没打算永远和他在一起,我们真的太年轻了。他和我前男友,前前前男友,前前前前男友没什么不同,这我也告诉过他。不过他真的很乐观,他会用这样的话回应我:“和他们再怎么没有不同,现在和你在一起的人也是我。”这样有时好,有时不好。总地来说,我是不喜欢的。乐观主义者的一个巨大的误区,就是盲目自信。他坚信我很爱他,这就错了,错得深沉。说实话,我对他还真是一点儿好感都没有。
他没有吸引我,那为什么我们会在一起?这件事说起来很奇怪,事实上,是我追求他的。是的,所以学校里都流行说,我这个“怪胎”追到了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他有多传奇呢,很会打篮球,斯诺克,还是架呢?对于这些传统耍帅游戏,他也没有很在行吧,唱歌也是自我陶醉着跑调,完了还很开心地要求唱第二遍,直到忘词。他的风云事迹来源于他的物理老师。听说这位风韵犹存的女老师追求他失败后,为了他的幸福,恐吓或者唆使学校里漂亮的女孩向他表白,并且交往。不明就里的术果真是高兴了一阵子。他那个人的性格就是这样,一点儿甜头可以放大成天空那么大。那么后来,这位为爱奉献的女物理老师,当然是被女生们集体揭发了。末了她辞了职,临走还专程来看术最后一眼。当时那层楼和那层楼对面的实验楼天台人满为患,在场的人都见证了这经典的一幕。术憋红了脸,酒窝里都装满了怒气。幸而那位含情脉脉的女老师并没有高声喊出她内心的爱的宣言,她只是拨开人群,消失在了这个传奇的故事之中。
过后没有女孩再敢和术交往了,她们担心自己会成为这个故事里的第三个主角。因为说不定那个情种女老师什么时候会闻着味道飘回来。一想到这个,就觉得很可怕。而且他身边的女生常常被路人笑说是物理老师派来的间谍。如是次数多了以后,他为女生修的心房自然就门可罗雀了。
我是第一个听说了这个故事,还敢当众形影不离跟在他身后的女孩。术是有很帅的模样的,他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自始至终都这么认为,大概有受别人说法的影响。他这个人不过是我从八卦的笑话中听来的。暂时跟他在一起也不算什么难受的事情。我就这么每天跟着他,同他一起上他的选修课,并且傻子一样看他吃饭。这也没什么难的。如我所愿,第二天他就妥协了,连带着以惊人的速度爱上我,这是我始料不及的。
人和人真是很不一样,我是绝不会在一个月之内爱上谁的。所以对于他殷勤献上的一颗闪闪的红心,我无动于衷。久而久之,我开始进入内疚状态。我不该贸然为了自己“想这样”,就拖一个好好的男孩子进爱情的无底苦水。半个月之后,我缓慢步入冷漠状态,内疚被扼杀得很干净。持续不了多长时间,我就彻底对这个每天求关心的丧失了耐性。
我这个典型的邪恶天蝎座是唯心主义者,想什么就非做不可,没有任何特殊的原因,仅仅是想做而已。吃饭的时候,总想好几样都尝一下,但往往一个人吃饭只能点一个菜。类似这样的事情让我很难受。所以,我为了让自己心里舒服,满足内心不正的愿望,能做许多出格的事情。正如术所说,“把你的潇洒尽情地建立在我的无奈上”,我就是这么做的。
我对于术呢,就是一块冷冰冰的石头,放在他那块湿嗒嗒的水泥地上,无意间就留下了痕迹。行人都规规矩矩踩那些石头路,最后留下痕迹的一定是那块石头。
这些事情本来就是很无奈的。我们在一起不久后,有一晚我回到家,摁开灯后发现一只蟑螂旋着圈儿乱跑,一不小心塞在了门缝下动弹不得,只能张牙舞爪伸着腿。我没有去碰那扇门,选择让它自生自灭。本来就该这样子嘛,顺其自然。爱情也是,该生就生,该亡就亡。
我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不爱术却在讲爱情的人,是个不要脸的家伙。但我一定要走直线,绝不拐弯。一开始我就预备快速走到尽头去,那么直线是最近的吧,就不能浪费时间绕弯子。走到尽头,就完了。
“我就是个神经病,一发神经,QICQ好友全部删完;一发神经,选第三排第八个男生把他介绍给闺蜜;一发神经,到教堂去睡一晚,第二天还会给我发免费的圣经呢!”
分手理由就是这么简单,连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可笑,当然也很难堪。术黑着脸就走了。之前他说:“女人,你很对!”
这样的结局我非常非常不喜欢,没想到他没有一句挽留,只是不断在话语中表述他的无辜和付出,以及我的错误。当然这些话都是对的,只是在不合时宜的时机讲给我听罢了。当时我只是想试探他会不会挽留我。其实,如果他挽留了,我会尝试去爱他,真心的。哪怕我这个想法只保持了三分钟,我也会继续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