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兔子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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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小乔治的歌 (2)

他又紧了紧背包的带子,把耳朵贴在后背上,肚子贴住地面,然后——冲。他跑得真快呀!温暖的阳光令他倍感舒适,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小乔治的步幅拉得越来越长,他从没感到自己如此年轻如此强壮。他的腿就像是钢制的弹簧,不由自主地释放着弹力。他几乎没有很费力,只感到后脚跟重重地落在地上,每蹬一次地面,这两条超级弹簧就弹开来把他推向天空。他跳过了篱笆,跳过了石墙,小乔治把这种感觉形容成像在飞一样,现在他明白燕子在飞行时拥有什么样的速度了。他回头朝老猎狗看了一眼,那只狗已经落后他很多了,但仍在沿着他的踪迹追逐。那只狗已经老了,肯定累得不行了,小乔治却感觉自己越来越强壮,精力越来越充沛,他纳闷这个老傻瓜为什么还不放弃呢,为什么不回家呢?

随后,当他抬眼向前看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忘了木桩小溪——就在他的正前方,又宽又深,弯成一个大圆环,静静地躺在那儿,作为兔爸爸—— 一个来自蓝草国的绅士猎人的儿子,正在跑向一个陷阱,这个陷阱甚至连卜奇都能够识别并避开!现在不管他向右还是向左都会被环状的小溪所包围,而那条老猎狗很轻易就能追上他。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跳过去!

这个令人讨厌的现状并没有让他减慢速度,反而促使他加速奔跑。斜坡给予了他一些帮助,他翱翔般的跳跃能力变得更加惊人,风从他贴在后背的耳朵边呼啸而过。他仍然保持着前进的动力,就像兔爸爸希望他做的那样。他选了一处又高又结实的河堤作为落脚点。他在每一步之间留出空间,以便能准确地估算出跳跃的距离。

起跳是完美的。他把每一块肌肉的力量都用在了那最后一蹬上,之后冲向天空。在他的身下,他看见了黑色水面上倒映出的奶油泡芙般的云朵,看见了水底的鹅卵石,还有从他的阴影下匆忙游开的闪着银光的小鱼。然后,随着一声重击,他着陆了,翻了七个筋斗,最后坐在了一片软草丛上。

他自己也惊呆了,停在那儿不停地喘息。那条老猎狗吼叫着从山坡上滚落下来,厌烦地看了一眼水面,然后掉头慢悠悠地回去了,他那流着口水的舌头几乎耷拉到地上。

小乔治不需要刻意记住爸爸的那句“在跑一段后要休息十分钟”,他现在气喘吁吁的,不得不休息一下。他还惦记着自己的午餐,于是他解开背包,把午餐拿出来,开始边休息边享用。刚才那一刻他真是吓得要命,但是当他的呼吸平缓下来,吃饱以后,他的精神又回来了。

爸爸一定会很生气,肯定的,因为他犯了两个愚蠢的错误。他自己也很吃惊自己居然犯了这样的错误,他居然会跑向一个陷阱。但是那一跳!在这个国家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人能跳过木桩小溪,甚至连兔爸爸都不能。他估算了一下这条小溪的宽度——至少有18英尺!他越发精神了,歌词和音乐随之迸了出来。小乔治躺在温暖的草地上唱着他的歌——

新人家要来了,嘞噢!

新人家要来了,嘞噢!

新人家要来了,嘞噢!

嘞噢!嘞噢!

这首歌既没有太多歌词,也没有过多音符,旋律也没有太大变化。可能很多人认为这首歌太单调乏味了,但它却完全适合小乔治。

他一会儿唱得大声一会儿唱得轻柔,他把这首歌当做一曲胜利的赞歌来唱,仿佛它讲述的是一个战胜了困难的冒险故事,就这样,他唱着,一遍又一遍。

一只红色的大肚子知更鸟正向北飞,看见小乔治,她停在了一棵小树上,向下喊:“你好啊,小乔治,你来这儿干嘛呢?”

“去接阿纳尔达斯叔叔。你去兔子坡了吗?”

“我刚从那儿离开,”知更鸟说,“每个人都很兴奋,好像有新人家要来了。”

“是的,我知道,”小乔治急切地大喊,“我刚刚为此创作了一首歌呢。你想听吗?是这样唱的——”

“不了,谢谢,”知更鸟说,“我得继续前进……”说完便飞走了。

小乔治却丝毫没有气馁,他边绑背包边又唱了几遍歌,继续开始他的行程。这首歌很适合边走边唱,他唱着歌朝高山脊走去,直到下了多风山,在乔治城外绕了好几圈,他都在不停地唱这首歌,等他弄清楚怎么去丹伯里路时已经快到傍晚了。他刚刚唱完第四千遍“嘞噢”,一个尖尖的声音从草丛中传出来:

“嘞噢——什么?”

小乔治的歌声变成了“嘞噢,我的天哪!”他大喊,“阿纳尔达斯叔叔!”

“当然是了。”阿纳尔达斯叔叔笑着说道,“真是阿纳尔达斯叔叔。快进来,小乔治,快进来,你居然走了这么远的路。你爸爸怎么放心让你这么大老远过来,难道不怕路上的狗吗?不管怎样,快进来。”

虽然兔妈妈担心阿纳尔达斯叔叔家没有女人收拾会变得不太整洁,但她绝对想不到会有这么乱。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男人的家,小乔治或多或少有点羡慕单身男子的自由,但他不得不承认这儿实在是太脏了,数不清的跳蚤在蹦来蹦去。

虽然小乔治白天在鸢尾花中走了一天,却并没有给屋子里带来一点香气,倒是有一股烟味儿,可能是阿纳尔达斯叔叔抽的烟,小乔治心想。阿纳尔达斯叔叔的烹饪水平距离他的想象实在是差得太远了——他们的晚餐就是一根又老又干的萝卜。简单的晚餐之后,小乔治提出到院子里坐一会儿,他提到了妈妈的信。

“你读给我听吧,乔治,”阿纳尔达斯叔叔说,“看来你是忘记把信放在哪儿了吧?”小乔治知道自己没有弄丢那封信,事实上他刚刚会认字,但是这样的过程总是要经历的,所以他认真地读起来。

“亲爱的阿纳尔达斯叔叔:

希望您收到这封信时身体健康,一切都好。我知道您现在很孤单,米尔德里德已经结婚了,我们希望您能过来和我们一起过夏天。我们这儿有新人家要来了,希望他们很会种地,倘若真是这样,我们的伙食就会很好,但是他们也可能带狗过来或是下毒药、设陷阱,再不就是用猎枪打猎。也许您不应该冒生命冒险,尽管您已经年龄很大了,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见到您。

您亲爱的侄女,

莫利。”

还有一句附言说的是“别让小乔治把脚弄湿了”,但小乔治并没有把这一句大声读出来,因为他在跳过木桩小溪时,就已经把脚弄湿了!

“现在好了,”阿纳尔达斯叔叔大声说,“现在好了,这真是一封很好的信,非常好。不管怎样,我会去的。自从米尔德里德走后,我确实有些寂寞,能吃的东西也只有老萝卜了,住在这儿的人真吝啬,他们是我见过的最吝啬的人。是的,先生,我想我会去的。新人家要来或许是好事或许是坏事,不管怎样我都不相信他们,我也不相信老住户,与老住户相处你就知道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他们,但是与新来的伙伴就说不定了。我想我会去的。你妈妈做的山黧豆莴苣汤还是那么好喝吗?”小乔治告诉他,妈妈做得还是那么好喝,而且希望叔叔一到那儿就给他盛上一碗,他还迫切地加上一句“关于要搬来的新人家,我创作了一首歌”。

“您愿意听吗?”

“我想我还是不听了,”阿纳尔达斯叔叔说,“乔治,想睡哪儿就睡哪儿吧。我有些行李要收拾一下,明天早晨我们得早点出发,我会叫醒你的。”

小乔治决定睡在外面的草丛下,阿纳尔斯叔叔家里的烟味儿实在是太浓烈了。夜晚非常温暖,他哼着自己创作的歌,像是在哼着一支催眠曲,真是一支不错的催眠曲,他还没唱完第三遍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