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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吴静因的党费

有一位老教师,她的名字叫吴静因。原是济南铁路第一中学的教师。

1965年退休后,主动到济南四十八中学当了义务教师。

几十年来,她做出了显著成绩,曾多次出席省、市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中共济南市委授予她模范共产党员光荣称号,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虽已年逾古稀,她依然以惊人的毅力,忠实地为党的教育事业作贡献。这里略去她为教育事业呕心沥血的事迹,只叙述她的俭约生活。

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每月要付给她三十多元的工资补差费,她婉言谢绝了。她说:“我是个党员,尽力为党工作是我的义务。要说补差,应该补为人民服务的差。”她连续十六年尽义务,自愿放弃了六千余元的工资补差费。

吴静因不仅工作不计报酬,而且也不要组织上的任何照顾。有一年冬天,学校派人给她送去几节烟筒。她到学校后勤组付钱,后勤组的同志对她说:“你每年连烤火费都不领,这烟筒不收你的钱。”她说什么也不答应,后来还是买了烟筒,送还给后勤组。1979年9月,全国妇联授予她全国三八红旗手的称号,并奖给她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她把这一台收音机送给了学校托儿所。

吴静因生活俭朴,一年四季,粗茶淡饭,衬衣也是补了又穿。她的女儿见她的衬衣破得无法补了,说:“妈,快把它撕了当抹布算了,我给你买件新的。”吴静因却说:“傻闺女,撕了多可惜,缝缝补补还能穿嘛。”

女儿只好一针一线地给她缝补。

吴静因这么节俭,是因为收入少吗?不!她每月有五十多元的退休金,足够她用。她是把富日子当穷日子过,把节省下来的钱存进了银行。她日积月累,把自己攒下来的一千元全部交给了党组织,支援国家建设。组织上不收,她急得直流泪,说:“一个党员应该自觉地分担国家困难,现在国家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让这点钱发挥一点作用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