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经播越,一载于兹。幸赖社稷之灵,还京有日。卧薪尝胆,无时可忘。推积弱所由来,叹振兴之不早。近者特设政务处,集思广益,博采群言,逐渐施行。择西法之善者,不难舍己从人;救中法之弊者,统归实事求是。数月以来,兴革各事,已降旨饬行,唯其中以条目繁重,须待考求,或事属创举,须加参酌,回銮以后,尤宜分别缓急,锐意图成。兹据政务处大臣荣禄等面奏:变法一事,关系甚重,请重申诫谕,示天下以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并饬政务处随时督催,务使中外同心合力,期于必成。用是特颁懿旨,严加责成,尔中外臣工,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唯有变法自强,为国家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臣民计,舍此更无他策。尔诸臣受恩深重,务当将应行变通兴革诸事,力任其难,破除积习,以期补救时限。昨据刘坤一、张之洞会奏整顿中法,仿行西法各条,事多可行,即当按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各省疆吏亦应一律通筹切实举行,大要不外言归于实,用得其人。予与皇帝宵旰焦劳,母子一心,力图兴复。大小臣工其各实力奉行,以称予意,将此通谕知之。
这里肯定了“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事多可行”,命令有关部门“随时设法,择要举办”。事实上,“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成了慈禧推行新政的纲领性文件。
在慈禧的旨意下,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的措施。
第三、新政要点
从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4月)成立督办政务处起,到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1905年12月)成立学部止,5年间慈禧发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之政令。重要的大约有25项,现分述如下:
1.设立督办政务处。
2.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九日(7月24日)发布的上谕。外务部为六部之首,简派庆亲王奕劻总理外务部事务,大学士王文韶为会办大臣,瞿鸿为外务部尚书兼会办大臣,太仆寺卿徐寿朋为左侍郎,联芳为右侍郎。
3.设立商部,将路矿总局裁并。以载振为尚书,伍廷芳、陈壁为左右侍郎。
4.设立练兵处。命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充会办,铁良襄同办理。
5.设立巡警部。以署兵部左侍郎徐世昌为尚书,内阁学士毓朗、直隶后补道赵秉钧为左右侍郎。
6.设立学部。以荣庆为尚书,熙英、严修为侍郎,并以国子监归并学部。
7.裁汰各衙门胥吏差役。
8.停止捐纳实官。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1901年10月11日),上谕颁发慈禧懿旨,命停止捐纳实官。
9.裁撤河东河道总督缺,一切事宜归河南巡抚兼管。
10.命将詹事府归并于翰林院。
11.裁撤湖北、云南两省巡抚,由湖广、云贵总督兼管。
12.裁撤广东巡抚,以两广总督兼管。
13.命各省绿营防勇,限于本年内裁去十分之二三。
14.命各省筹设武备学堂。
15.命铁良会同袁世凯办理京旗练兵事宜。
l6.命出使大臣访察游学生咨送回华,听候录用。
17.命自明年为始,乡会试等均试策论,不准用八股文程式。
18.命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各县改设小学堂。
19.命各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
20.颁布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部完备的教育法规。
21.颁布《商会简明章程》。
22.颁布《大清商律》。这个商律包含了西方资本主义商法的内容。
23.颁布《公司注册章程》。这个章程是鼓励中外商人自由发展工商实业的。
24.颁布《矿务章程》。
25.修改《大清律例》。
上述这些改革举措都是在慈禧旨意下进行的。这里包括行政制度的改革、军事制度的改革、教育制度的改革和法律制度的改革。
行政制度的改革。清朝在官场实行一种“捐纳”制度,实际上是公开的卖官鬻爵。这种做法造成了大量的贪污腐化。官府胥吏没有固定薪金,他们靠收取贿赂维持生计,百姓深受其害。此外,有些衙门有名无实。因此,上谕决定取消书吏,废除捐纳。撤销河东河道总督,也撤销云南、湖北和广东的巡抚。詹事府被并入翰林院。这些衙署都是多余的。与此同时,慈禧又下令创设了一些新的官署。首先是将总理衙门改组为外务部。总理衙门是在1861年作为军机处的一个机构成立的。总署内有多达十人以上的兼任大臣。因为总理衙门是非正式的,西方列强感到谈判很不方便。新成立的外务部是一个常设的正式机构,内设一名大臣、两名会办大臣及两名侍郎。这便开始瓦解了自隋唐沿袭下来的传统的六部建置。新的外务部成了第七部,而且比其他六部的品级要高——这确实是个巨大的变化。 以后又设立了商部、巡警部和学部。
军事制度的改革。慈禧深深感到军制必须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整编腐朽的旧式军队并建立一支强大的新式军队。慈禧谕旨取消旧式武举,命各省创办武备学堂。同时,决定取消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绿营和半正规的防务。决定在北京设立练兵处,作为中央军事领导机关,控制各省的新军。
教育制度的改革。教育改革包括改革科举制,创办新学堂和鼓励留学生几个方面。1904年《学堂章程》的颁布,说明这一改革有了整体规模。这个章程规定中国的学堂以日本学堂为模式,正规教育实行初、中、高三级。初等小学堂收7至12虚岁的学生,高等小学堂收12至16虚岁的学生。中等学堂收16至21虚岁的学生。高等学堂收21至24虚岁的学生。分科大学收24至28虚岁的学生。最高一级为通儒院。通儒院或分科大学的毕业生被授予进士功名;高等学堂毕业生被授予举人功名;中学堂和高等小学堂的毕业生则取得生员(秀才)的功名。这就使新式学堂的毕业生有了正规官员候补者的资格。 1905年12月建立了学部,作为中央的教育行政机构。
法律制度的改革。清代的中国没有与西方近代相似的民法和商法。而发展工商业,对民法和商法的需要增加了。为此,制订了《商会简明章程》、《大清商律》和《公司注册章程》等。同时,按照西方的模式修订《大清律例》。
如何评价慈禧的新政呢?我认为,慈禧的新政是光绪帝变法的继续。当年,慈禧太后发动了成功的戊戌政变,在软禁光绪帝的同时,她毫不留情地摧毁了光绪帝所实行的新法。但是只不过两年,慈禧太后又亲手修复了她原来摧毁了的东西,而且向前发展了。萧一山说:“(慈禧新政)似较戊戌百日维新时所举之条目为多,其实全未出光绪帝当时变法之范围,更未出刘坤一、张之洞所建议之范围,不过分一事为数诏,延百日为五年而已。” 这话是有道理的。
慈禧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她真的想要进行改革吗?对此,东洋文库近代中国研究中心历史教授市古宙三认为:“为了防止反满势力的壮大,并要保持督抚们和外国人的支持,不管清朝统治者喜欢与否,除了改革别无选择余地。实际上,政府原先本无自己的改革方案。它只需要保持改革的门面,而对实际内容则毫不关心……改革的目的毋宁说是为了保卫清政府不受汉人与外国人两者的攻击。换言之,改革是为了保住清王朝。” 换言之,改革的目的是慈禧为了保住由她统治的清王朝的一统江山。
对于慈禧的新政时人加以猛烈抨击。《中外日报》载文揭露道:“既内恐舆论之反侧,又外惧强邻之责言,乃取戊己两年初举之而复废之之政,陆续施行,以表明国家实有维新之意。”黄遵宪痛斥曰:“今回銮将一年,所用之人,所治之事,所搜括之款,所娱乐之具,所敷衍之策,比前又甚焉,辗转迁延,卒归于绝望,然后乃知变法之诏,第为辟祸全生,徒以之媚外人而骗吾民也。”
有识之士逐渐意识到,只行新政不变国体,是治标不治本,国家无以富强。因此,变更国体的议论便生发了,进而导致筹备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