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是对本民族文化、传统、语言、宗教、心理、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认同,形成于民族形成、发展的长期进程中。民族主义是民族生存、发展和共同奋斗的纽带,具有巨大的内聚力。民族主义的文化构成因时因地而异,但它所涉及的问题在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因为民族主义要实现的根本政治目标是民族自治、民族自决乃至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民族主义的本质属性可以被概括为:①民族成员应该忠实于他们自己的民族共同体,②这种民族共同体希望成为独立的民族国家,③这个国家只应由一个民族组成。民族主义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对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民族和国家来说,意义和作用也各不相同。一方面,它具有凝聚功能,在一个民族觉醒到民族独立运动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建立的整个过程中,民族主义始终是一面旗帜,引导着人们为民族的振兴和独立民族国家的建立前赴后继、不屈不挠。另一方面,又必须注意到民族感情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容易走极端,因而会产生分离和破坏效应。
9.主权
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概念有双重含义,人们也通常作这样的界定:一是对内主权,即国家对内享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政治权威;二是对外主权,即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是平等的一员,享有独立自主权。主权的意义在于:一国只有拥有国家主权,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国家,才能独立自主地制定对外政策,参加国际关系并在其中发挥作用,才能确立自己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体的地位。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主权让渡在国际交往实践中日益频繁和普遍,但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自愿性、平等性、共享性。在当代,随着霸权主义的盛行和国际组织影响力的扩大,国家主权正在经受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10.政府间组织
政府间组织是若干主权国家为达到一定的共同目标,以一定的协议或法律形式创立的国家间组织,属于非国家行为体。其构成需具备三个要素:成员国之间有合作的政治意愿,组织之中要有一定的结构或形式,组织要有一定的运行机制。按照区域角度划分,可以分为世界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按照政治、社会角度划分,可分为军事、经济、技术性国际组织。
1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私人的国际群体或协会,它们共同追求跨国的利益。同政府间组织不同,非政府组织不是由政府发起的,而是不定期地由来自不同民族的公民群体组织、资助和管理的。其特点是:对国际政治事务的影响不是那么直接,但在特定的功能性问题领域促进了较大的跨国合作;在很多领域和政府间组织形成相互协商与合作的关系,有力推动跨国合作。从国际法的角度而言,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不具备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但它们在国际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和发挥的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并不影响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作为国际关系行为体的地位。非政府组织主要包括国际性政党组织、国际性宗教组织、国际性政治活动、跨国公司和恐怖主义组织等。
1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指以一国为基地或决策中心,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机构,从事国际性生产、经营或其他服务活动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其特点是:作为一种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是人类经济活动国际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20世纪5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获得了飞速的发展,成为全球化的主要载体。跨国公司在经济上的非凡实力必然会引发它们在政治上的诉求,作为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跨国公司对世界政治的影响正在逐渐扩大。
13.全球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一个独立于国家和市场的结社和行动的领域,公民可以在该领域中组织起来,独立或共同地追求那些他们认为重要的目标。而全球公民社会是公民社会在全球范围内的延伸和拓展。可见,全球公民社会的出现有赖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导致的全球议题的出现。卡尔多将全球公民社会看做个体得以影响国家内外决策的过程,其活动主体是全球政治中的非国家行为者。全球公民社会有这样几层含义:其一,国际非政府组织。这是全球公民社会中最重要活跃的组成部分;其二,全球公民网络。即各国的公民通过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方式结成的各种非正式网络,包括就单一问题形成的议题网络以及各种综合性的政策协调网络等。其三,跨国社会运动。即由国际非政府组织或全球公民网络倡议发起的旨在影响各国和全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国际集体行动。其四,全球公共领域。即全球公民个人或集体活动于其中的国际公共空间。全球公民社会有三个比较突出的特点:跨国性、非政府性和非市场性。全球公民社会对主权国家在国际政治的地位构成了一定挑战,它促进了以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合作互动为特征的全球治理体系的发展。
14.权力
权力是一个人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行为之上的能力。在国际关系中指一个国家影响、支配、控制其他国家的综合能力。权力包含四层含义:权力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强调的是一种影响国际政治关系或国家政治关系的因素;权力强调的是一种互动,对权力各方均能形成一定的制约;权力体现的是一种能力,即我能够影响你的能力,这种能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权力关系是一种政治关系,表面是一种单向的施行过程,实际上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权力的属性有相对性、两重性(目的、手段)、利益性。实现权力的手段有非强制性方式和强制性方式。权力的实质是一个国家的实力。
15.国家权力
国家权力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既包括行为主体所拥有和维系其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和非物质力量,也包括它们维护自身利益、推行对外战略和影响其他行为主体的能力。国家权力的构成因素为:①有形因素:人口、领土、自然资源和工业能力,军事能力、科技实力;②无形因素:政府机构的效率,领导人与领导集团,民心和社会内聚力,对外交往能力和声誉,无法预知的偶然性因素。国家权力对一个国家的行为能力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制约国家对外政策的制定;第二,制约国家对外目标的实现;第三,制约国家对外行为的方式。
16.软权力
1990年,约瑟夫·奈在其专著《软权力》和相应的文章中提出了“软权力”的概念。软权力是一种运用非暴力的方式,影响、说服、吸引其他行为体的能力,例如价值标准(西方自由、民主、人权)、经济因素(自由市场经济及其运行机制)、文化因素(西方文明、宗教)、信息(信息时代中的信息就是一种权力)等。软权力表现的是一种说服与合作的国际关系。与之相反,运用强制或暴力手段迫使其他国家接受某种领导所体现的是一种硬权力,硬权力最主要表现为军事打击和军事制裁等。
17.综合国力
综合国力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全部实力和潜力(物质实力和精神实力)及其在国际社会中影响力的总和。它是一个国家基于自然环境、人口、资源、经济、科技、教育、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影响所具有的综合实力的统称。综合国力发展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尺度,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亨利·克莱因创立了一种著名的综合国力的评估模式,即Pp=(C+E+M)×(S+W),表示的是:综合国力=(领土、资源、人口等自然基本力量要素+经济力量+军事力量)×(战略+意志)。
18.克莱因方程
克莱因方程是从定量角度评估国家实力的一个著名公式,由美国学者克莱因研究提出。综合国力的分析和评估由来已久,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对国力的分析大都是定性的,而进入90年代以后,以美国学者克莱因为代表的一批国力理论家将国力研究由定性研究转为定量研究。其中以克莱因的“国力方程”最具有代表性。其表达式为:Pp=(C+E+M)×(S+W)。式中:Pp表示被确认的国力;C表示基本实体,包括人口和领土;E表示经济能力,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和产业结构中的各部门;M表示军事能力,等于战略力量加常规军事力量;S表示战略意图;W表示贯彻国家战略的意志。克莱因认为,由五个要素构成了一国的国力,并通过对各要素评分的方式使其定量化。克莱因方程虽然较定性研究使国家国力因素在具体国际关系研究中更容易被把握,但由于省略了众多影响国力的变量(比如约瑟夫·奈提出的软权力)而使其与国际社会现实还有距离。
19.世界格局
由于世界上的国家大小不一、强弱不等,因此权力体系的构成呈现出一种金字塔的形状。位于权力结构顶端的是超级大国,其次是大国,再下面是中等国家和小国。在这样一种国际秩序中,受权力因素的影响,超级大国与大国具有决定性影响,而中小国家在很多情况下不得不服从于大国所确立的制度安排。这样一种以大国关系为框架的权力结构,人们往往称之为世界格局。世界格局的基本类型包括单极格局、两极格局、多极格局。一般特征是:世界格局总是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世界政治格局与世界经济格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世界政治格局总是同一定形式的国际秩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世界格局在演进、变化过程中,总是相互交错,呈现过渡性特征。
20.极
极指国际权力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大国。这些能称为“极”的大国应有以下特点:①高水平的军事能力使它们在战略上比较自足,并有能力使它们的权力突出地表现于国界之外;②它们对广义的安全的概念包括地区和全球权力平衡都密切关注;③在界定和捍卫其利益时,它们比弱小国家有更多的自主权。大国所构成的国际权力结构大体可归纳为三种情况:单极、两极和多极。单极是指权力集中到一个国家,两极指权力集中于两个国家,多极则指权力集中于三个以上的国家。
21.权力均衡
权力均衡指国际体系中竞争的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权力大体相当,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支配别国,从而能够实现共存,也常常指试图达到这种状态的对外政策和行为。在这种格局中,国家之所以反对其他国家的权力优势,不仅是因为权力不平衡可能威胁各个国家的安全与自主,而且由于这种不平衡可能带来体系的不稳定。因此只有当主要国家权力大体均衡时,安全才能得到最好的保障。由于国家权力弱势可能导致被侵略,因此防止战争的最传统途径就是防止任何国家和集团取得优势。多极一般带来的是权力均衡,但权力均衡不代表各方力量均衡后就保持不变,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动态平衡。
22.霸权和平
霸权和平指力量占绝对优势的某个国家控制下的和平。这种和平的主要特征是在世界体系中只有一个世界性支配者,它有超群的实力(以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为基础)和无与伦比的国际影响力,能够制定和维持符合其利益的国际规则,并能在一定阶段和一定范围内迫使其他国家服从自己的统治和支配。古代有罗马治下的和平,近代有英国治下的和平,现代则是美国治下的和平。
23.国家利益
满足国家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东西就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指一个国家内有利于绝大多数居民的共同生存发展的诸因素的综合,有四层含义:国家利益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国家利益是绝大多数居民的共同利益;国家利益是有物质内容的;国家利益反映的是一种共同利益,不是各种利益的简单相加。推动国家利益产生的因素包括:①近代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来,民族国家的形成;②近代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潮;③20世纪帝国主义战争。国家利益首先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不能够把它和具体的实物和产品等同起来,只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们和主权国家联系起来才能体现出国家利益。另外,国家利益反映的是一种矛盾关系,它之所以被称为利益,就是因为在人们的需要和需要对象之间产生一种矛盾关系的时候,才能够转化为利益。根据国家利益的重要程度,可分为主要利益和次要利益,根据时效性可分为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根据使用程度分为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常见的是将国家利益分为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
24.根本利益
根据摩根索关于利益的划分,根本利益是指抵抗外来侵略、保护国家生存与统一的利益。根本利益涉及国家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问题,任何国家对此都不能作出让步,都会不惜任何代价对此加以保护和维护。但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环境下,国家对于其利益的追求的侧重点不同,当一国遭受外来侵略时,确保国家安全就成为一国的首要的根本利益;在和平时期,国家则会侧重于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