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理:以理导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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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 言

所谓“理”,在唯物主义哲学中一般指事物的发展规律、条理;在唯心主义哲学中,主要指抽象观念、精神实体。“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把丰富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就会飞跃和升华到这一高级阶段的认识。这种更深刻、全面反映客观事物的认识能更有效地指导行动。

“理”作为哲学概念出现于战国时期。《管子·四时篇》以阴阳为“天地之大理”。魏晋兴“辨名析理”之风,王弼认为理是事物的规律;郭象则认为理是必然性,即自然之理。北宋以后,理成为程朱理学的最高哲学范畴。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的推动者,是真理和道德的标准。陆九渊提出“心即理”的命题,王守仁也强调“心外无理”。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理者气之理”的学说,认为理是“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他所说的理,一指自然规律;二指道德准则。

韩非子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欲望,即便想“无欲”的人本身就怀着一种强烈的欲望。“欲炙则身亡”,这句话值得我们仔细体味。什么是欲炙?就是人的欲望极度膨胀,导致人不能正确认识事物,也不能认识自己,丧失了人生方向。这就需要我们以理导欲了。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抵制“私欲”膨胀,摒弃“利欲”攀比,战胜“物欲”诱惑,“仁者之德,从政之本”,克己奉公,持正守白,以理导欲,永葆本色。

所谓以理导欲,就是通过理性把欲求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程度,形成一种“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莫为”,欲不逾矩、欲不损德的价值观。

人的一生,离不开自律与导欲。能做到自律与导欲,才能同形形色色的诱惑抗争。我们要固本培元,让正气充溢其间,以正气的歌声去压倒各种各样充满诱惑的迷魂曲,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古往今来,以理导欲的经典事例数不胜数,从陶朱公功成不居,到巴金轻名利;从诸葛亮不谋私利,到以静制怒的林则徐;从子产行有度,到龙大道毕生求真理。这些感人肺腑的故事,都在诠释着以理导欲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那么,如何做到以理导欲呢?

首先要分清正欲与邪欲。正欲与邪欲,在许多方面是泾渭分明、对立并存的。但有时又往往是正邪混淆,难分难辨,稍不注意,就会以邪为正,背正入邪。这就需要在两方面下工夫:一方面是以理辨欲,以正确的理论为依据,划清什么是正欲,什么是邪欲;什么是公欲,什么是私欲,择其善者从之。另一方面是以理制欲,用正确的思想引导欲求的实现,遏制恶欲的发展。

其次,要把好节欲与纵欲的关口。追求个人欲望的实现千万任性、放纵不得,不能违背党纪国法,不能违背公众标准道德。适度为利,失度成害。做到节而不过,遂而不纵,谨防伤身败德。

再次,要求为官者要处理好民欲与己欲的关系。不仅要坚持与民同欲,同甘共苦,而且要把“体民之情,遂民之欲”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热心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谋利造福,把个人的欲求置于群众的欲求之下,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新时代的价值观必然以对于个人与社会、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关系的正确理解为基础。中国古代重义轻利、重理轻欲、重德轻力的传统应该有所改变,应肯定义与利的统一、理与欲的统一、德与力的结合。但是,如果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必走向失败;如果无礼无义、人欲横流,必定引起混乱;如果唯力是崇,不顾德教,难免失道寡助。以义兴利、以理导欲、兼重德力,才是正确的道路。

价值观的更新,在于对于真、善、美的更深切理解,而不在于对真、善、美的背离。我们应力求做到理制于心显淡泊、理存于心行有度以及寓理于行行有则,达到实现真、善、美的更高境界。

石苞克制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