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地方重要,曾国藩认为一个外省人在那里做官不太合适,需要安排一个熟悉情况,能力较强,能干事的人来。第三种情况,不一定有资历,不一定是本地人,但是对当地情况熟悉,按照这一原则使用人才。同治以后,洋务事件越来越多,与外国人交涉的事情越来越多,而这方面的人才实在非常缺乏。按照惯例有些人是不能够提拔的,但是考虑到人地适宜的原则,曾国藩力荐张开祁担任江苏上元县令,其理由就是该人“才识宏通,熟谙洋务”,虽然“原不能请补繁缺,但人地实在相需,且专为洋务起见,未便拘于常格”,请求朝廷安排他担任“要缺知县”。
个性化用人
如何用好人,如何将人才用到最适当的岗位上去,是领导者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大问题。曾国藩认为:
虽有良药,苟不当于病,不逮下品;虽有贤才,苟不适于用,不逮庸流。梁丽可以冲城,而不可以窒穴,犛牛不可以捕鼠,骐骥不可以守闾。千金之剑以之析薪,则不如斧;三代之鼎以之垦田,则不如耜。当其时当其事,则凡材亦奏神奇之效,否则诅语而终无所成。故世不患无才,患用才者不能器使而适宜也。
是不是只要是人才,就做什么都可以呢?就可以不顾人才的特点随便安排就行呢?不可以。用千里马去守街、用牦牛去捉老鼠、用贵重的宝剑去劈柴、用夏商周三代的鼎去垦田都是不合适的。杰出的人才只有“器使而适宜”时,才可以发挥出巨大的人才效益。将不同类型的人才适当安排到不同的岗位上,让人才各得其所、各展其所长,以“奏神奇之效”,是曾国藩用人的总的特点、总的方法。他主张“驭众之道,愈简愈妙”。具体岗位安排具体人才,如办理厘金,主张“多用小者,少用大者”。因为厘金是具体、细致的工作,需要小才,不需要大才。讲究操守,不看重地域,不管是官还是绅,只要有德有才,就可以使用。“用人之道,官绅并重,江楚并用,取之欲广,用之欲慎”。因此在用人循序上,他注重个性化用人,即根据人才的特点做好人才的安排。
根据人才的能力大小来使用人才,不让人才过度负重,是曾国藩个性化用人的一个重要做法。一个什么样的人,能够做什么样的事,是领导者必须了解的。一个人只能挑50斤,却要他担100斤,结果是把腰给压折了,事情还是没有办好。他说:
譬诸担夫,力能负百斤者,增至百二十斤则汗流而蹇,增至百五十斤则僵踣矣。臣力本不胜百斤,今且增至数十倍之重,僵踣不足惜,倘遂贻误大局,敢不祗惧。
这是非常有道理的。一个人的能力不够,却将安排他做超出他能力范围的工作,其结果是导致事业的失败。历史上,这种因不量才用才的错误不少。曾国藩对自己的短处看得很清楚。1864年秋,朝廷要他去湖北、安徽、河南交界处指挥剿捻的工作。他上奏朝廷推辞不去。他的理由就是自己是挑100斤的,而不是挑200斤的。他认为亲临前线指挥是他的短处。倘若亲临前线,他不能不发号施令,下级指挥官就会为唯其马首是瞻,他们的指挥才能就会受到限制,不能发挥。清廷看到曾国藩的奏章后,取消了原来的决定。
鲍超是湘军著名战将,镇压太平军立下了很多汗马功劳,官至湖南提督。1865年清廷任命去西北指挥作战。当时西北形势非常严重,多隆阿、杨岳斌曾经相继调往那里,都没有什么建树。对于朝廷的这种任命以及决策曾国藩是反对的。他指出:
鲍超统率该军径入新疆,大漠苦寒,艰险异常。虽有名将深得军心,平日信之如金石、爱之如父兄者,至塞外亦恐携贰思归。鲍超威严有馀,恩信不足,本不甚孚于部曲。倘出关后离怨溃散,必见轻于回众。一有挫失,则叛回大炽,全局震动,后人更视关外为畏途矣。且行军贵顾根本,贵取远势。昔年向荣、和春等进攻金陵,惟不能取上游之势以为根本,卒至覆败,几误东南全局。今若甘肃未平,而遽谋新疆,后路之根本不稳,不惟难期急效,又将更长寇氛,求速而反迟,求扬威而反损国威。鲍超之功,自咸丰四年以至九年,屡破大敌,频受重伤,姑不复论。即自十年以后,臣驻祁门,四面为贼所困,全赖鲍军左右翼蔽,纵横苦战,危而复安。如青阳之坚城,宁国之悍贼,东坝之要地,皆该军独任其难。而辛酉、甲子二年,两次肃清江西,勋劳尤著。臣岂忍忘其大功,而摘其小过?惟谋短识浅,众心不固,实非独当一面之才。
曾国藩反对鲍超率兵进入新疆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战略思想问题,曾国藩认为进入新疆首先要稳定陕西、甘肃;现在这两个地方没有稳定的局面,轻易进入新疆不能够取得胜利,会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害。另一个原因就是认为对鲍超的使用不当。鲍超虽然立过大功,遇到困难能够“独任其难”,但是他“谋短识浅,众心不固,实非独当一面之才。”对于鲍超的使用,曾国藩一直用其“斗胜之力”,用他做游击之师,并且给他安排好后勤之类的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鲍超为人贪暴,恩信不足,士卒不深信,一旦进入苦寒之地,没有像曾国藩一样的领导者支持、爱护、指挥,就很容易众叛亲离、导致溃散。根据曾国藩的建议,后来清廷撤销了对鲍超的任命,鲍超也得以保全名誉。
任何人才都有优点、缺点,有长处,有短处。领导者用人不能求全责备、吹毛求疵,只见缺点、毛病、短处,不见优点、长处。曾国藩认为:
大抵人非圣贤,难于求备。短长互见,乃土之常。在朝廷之用才,贵节取其所长,而纠察其所短。在臣子之自饬,贵勉其所已知,而增其所不能。
曾国藩认为:“用人要用其所长,去其所短。”他早年用人注重德,不注重才,重视德行的使用,而忽视才力的使用;后期由于事业的需要,改变了这一思想,才长德短者也使用。体现的正是这一原则。不过这一用人方法,主要讲究人的才能的长短问题,根据人才的能力来给予合理、科学的安排,而不至于“指鹿为马”、“张冠李戴”、“上错花轿嫁错郎”。
严树森是一个典型。同治元年有人参奏湖北巡抚严树森,弹劾他三点问题:一是说他“胆怯见偏、量狭性愎”,不能与文官和谐相处;二是不谙军务,不能给下游的曾国藩提供有力的支持;三是胆小怕事,在任河南巡抚时不敢开门迎敌。在朝廷征求曾国藩的意见时,曾国藩从用人之长,去人才之短的角度给予解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保全了严树森。他分析认为:“严树森之所短,在负气自矜,计较过熟。稍有龃龉便事吹求,处人鲜留余地,而人亦攻之甚力。计较既熟,则利害太明,趋避亦所难免。”性格缺陷,这是造成别人攻击他的主要原因。
至于在河南闭门不迎战捻军,曾国藩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严树森自度新集之卒,未可深恃,与其出战挫衄,不如婴城坚守,此盖未可厚非。”其二是“惟军旅之事,必看毫无瞻顾之心,而后有一往直前之气。严树森于祸福成败多涉计较,则危急之时,难期坚定。功名之地,难泯矜争。”这第二个原因就是指他想得太多,难以决断。这正是他的短处。与此同时,曾国藩分析了严树森的长处,给朝廷提供了一个相互参照的系数。接到曾国藩的解释,朝廷没有免除严树森的职务,也没有调开他,事实证明,严树森后来做的很好,对曾国藩在下游的用兵也起到了很好的帮助、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