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友回国了,再一次把伟大的孟子思想传播到了滕国。世子的决心更加坚定了:“孟老师说得对,这件事只取决于我自己!”
于是,滕文公把伟大的孟子思想付诸实践,搬出宫殿,在凶庐里住了五个月,其间没有干预任何国政。大家一看,这位新君还真不错,很懂礼。等举行葬礼的时候,四方来参加的人很多,见滕文公脸色惨淡,哭声哀恸,于是“吊者大悦”。
——“吊者大悦”可不是字面看上去的那样“前来吊丧的人都很高兴”,那就成了幸灾乐祸了,这意思是说:大家看到滕文公把丧事办得很得体,所以对此都很满意。
《孟子》这一节说到这里就结束了,也不知道后来滕文公守孝三年了没有,反正到现在是守了五个月了。为什么守了五个月大家就觉得他懂礼呢?
因为五个月确实是当时周人的传统规定。按《左传》的说法,天子死了,要等七个月才下葬,诸侯死了要五个月下葬,大夫三个月,士一个月,这是为了等各地该来吊丧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来吊丧。比如说,周天子死了,人家是在洛阳,要从洛阳发布这个消息给各个诸侯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再等大家来洛阳,这很花时间的。
但是,守孝三年看来可还真不是周人的传统,不在周礼的范畴之内。所以呢,历朝历代拿守孝三年当做周礼传统来奉行的话,那很可能就是上了儒家的当了。
大家看一些古代的东西,会常遇到一个词,叫“丁忧”——某人当官当得正高兴呢,突然家乡来了消息,说是老爸死了,怎么办,这就得请假回家守孝,一守就是三年,这就叫“丁忧”。等三年丁忧结束了,可算喘了口气,又回来接着当官,刚当了几个月,家里又传来消息,说老妈又死了,完了,又得丁忧,又是三年。给父母守孝是三年,如果死的是其他亲属,根据关系远近,也有服丧时间的具体规定。
要是个普通官员这么回去丁忧了,对朝廷工作也无大碍,可要是高级官员,尤其是正在进行什么大动作的官员遇上丁忧,皇帝可该着急了。这怎么办呢?皇帝可以说:“算了,你别回去守孝了,留下来继续工作吧。”一般情况下,这位官员还得再坚持坚持,不管心里是不是真愿意丁忧回去,但嘴上得说一定要回去守孝。然后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坚持,皇帝再挽留,大臣再坚持,耗到大家都觉得很没劲了,大臣才不坚持了,留下来继续工作——这叫“夺情”,在历史上也很常见的。
现在问大家一个算术题:方才说的这位大臣,父母两次丁忧一共守孝了多长时间?
三年+三年=六年
——谁要是这么算的,那就错了。
正确答案是:四年零两个月。
为什么呢?
因为所谓守孝三年,三年其实是指时间在跨度上跨越了三个年头,要是累计起来,其实只有二十五个月,也就是说,一共只有两年零一个月,所以呢,两次“三年”也就是四年零两个月的,看看,这可比六年短了一年零十个月啊!
也许有人还会问:为什么非要规定三年(二十五个月)呢,为什么就不能是两年,不能是四年呢?
——你这个问题早有古人问过,所以也早有古人回答过。《礼记》里专门就有一篇叫“三年问”,就是针对这个问题的。《礼记》讲得比较复杂,我估计大家也不耐烦去看,我就简单说说,大意其实和我们现在公司奖惩员工的一种原则差不多:有量化指标才能有考核办法。比如,某超市营业员的基本工资是八百元,要拿到这八百元,你就得完成定额的销售指标八万元,这个八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是根据以往的销售经验得出的一个平均数——三年也是人们失去至亲之后心情哀恸的一个平均数,也就是说,过了三年,一般人的心情也就平复下来了。所以,要是守孝不满三年,那就不是个合格的孝子,就得罚——营业员没完成八万元的销售指标,就拿不到满额的八百元;如果守孝超过了三年,那就是个超级大孝子,就要表彰——营业员不但完成了八万元的指标,还超额了三万,那就有奖金,还有机会被评为优秀员工,得奖状,挂大红花。
三年很长啊,虽然实际只有两年零一个月,可这段时间不能工作,只能老老实实在凶庐里守着,喝粥而已,要换成现在的上班族,那还真受不了。我们现在如果真要推行传统孝道,各个公司、单位的老板先得能答应带薪休三年丧假才行。三年就这么长了,那,历史真有人超额完成任务吗?
当然有了!
我讲一个人,不但超额,还超额了很多!
男同胞里有谁记得陈藩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想必各位男同胞全都看过或者听过,能记住的可就算你厉害了。此公在《三国演义》的开篇出现过,原文好像是什么“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藩……”要如何如何诛灭一些乱政的宦官,后来“机事不密,反为所害,中涓自此愈横”。大概如此,我也记不很清了,小时候看得熟,几乎都能背
下来。
这位陈藩在东汉末年当地方官的时候,听说了在自己的辖区里有一位高人,是一位了不起的纯孝之士。那年头做孝子是有机会当官的,也很受大家的尊敬。陈藩听说了,这位孝子名叫赵宣,把父母葬了之后不封墓道,自己就住在墓室里守孝,一守就是二十多年!其间几任地方官都请过他,他在乡里的名气越来越大。
二十多年啊!就算往少了算,二十一年吧,三七二十一,那就是三年的七倍。不对,三年是个虚数,二十一年可是个实数,这样再精确来算的话,这位赵宣超额完成指标十倍以上!很了不起吧?
陈藩一琢磨,这么个名人,还是值得见见,于是就到赵宣的住处去了。陈藩一看,赵宣虽然一直守孝,好在妻子儿女都在身边陪着,倒也不算十分寂寞。
——嗯?不对啊?!
陈藩越看越起疑,终于问赵宣:“你有几个孩子?”
赵宣老实回答:“五个。”
“都多大了?”
“这个十岁,那个八岁,那个十六,那个——”
“呸!”陈藩大怒,“你这个欺世盗名的东西,守孝二十多年,你不好好喝粥,居然不忘淫乐,和你女人搞出来五个孩子!”
“◎#¥%……※×”
“来人!拿下!”
——当孝行可以带来利益的时候,真正孝顺的人反倒容易被归入不孝的一群了,而各类人精们开始疯狂地挤进来,这时候你再看全国成千上万的孝子贤孙们,你以为他们人多势众就说明孝道大行于天下吗?恰恰相反,加入这个伟大行列的大多是些别有用心的人精。
为什么是三年?而且,既然有超额完成指标的,有没有没完成指标的呢?有没有明目张胆地觉得这个三年之期太长的呢?《论语》里有这么一段: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的学生宰我问老师:“给父母守孝三年,这也太长了吧?君子要是三年不学礼,礼仪一定会荒疏,要是三年不学音乐,按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一离就是三年,还不全忘了!我看,一年是不是就够了?有一年的时间,旧粮食吃完了,新粮食又收下来了,钻木取火用的木头也完成一个轮回了,时间也不短了啊。”
看来宰我还很有道理:说三年太长,不是因为不孝顺,而是因为如此如此的原因。我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钻燧改火”,我们不是都知道古人“钻木取火”吗,是不是这里写错字了,把“取”写成“改”了?出版业早就有一句名言,叫“无错不成书”,有个错字也难免。
——哪位要是这么想的,我得先称赞一下您的宽容精神,不过呢,这里说“钻燧改火”其实是没错的。古人钻木取火,每个季节都要换不同种类的木头,春天用榆树和柳树,夏天用枣树和杏树,等等,所以叫“钻燧改火”,改了一圈了,也就过了一年了。至于为什么要改,我也不知道,谁想较个真不妨自己查查看。
看来宰我说的也是理直气壮的,看看孔子怎么回答。
孔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宰我:“如果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住别墅、吃大餐、穿名牌,你不亏心吗?”
这话不管换了谁,恐怕都得无言而退,就算真不亏心,也说不出口啊。可宰我实在太直肠子了,真敢说:“我不亏心啊。”
孔子也没脾气了,遇上这样的学生你还能怎么办呢?等宰我出去了,孔子才说:“这小子真是不仁啊!儿女一落生,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替父母守孝三年,全天下都是如此,宰我难道就没有从他的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的爱护吗?”
——这也是为什么要守孝三年的另一种解释。孔子这里说:“替父母守孝三年,全天下都是如此。”这话影响极其深远,可从我们上文的分析来看,历朝历代的那些孝子贤孙们可能都上了当了。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滕文公的守孝除了三年要住凶庐之外还要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
嗯,孟子让他还要“齐疏之服,饘粥之食”,后一项简单,饘读“瞻”,就是说服丧期间不能像平时一样好吃好喝的,只能喝粥——要是有人较真,说照广东那边做粥的方法,什么皮蛋瘦肉粥、桂圆八宝粥、燕窝银耳粥,这要是连着三年喝下来,那可是十全大补啊!
真要有人想出这种主意,那我也没辙,反正孝子闷头喝粥,喝的到底是什么,别人也不容易看见。但就古代来说,孝子要是守孝三年,在凶庐里住着,天天喝粥,等三年以后一出来,红光满面,比以前还胖了,这恐怕连他自己也会觉得脸上挂不住。
——这是说“饘粥之食”,那前面那个“齐疏之服”又是怎么回事呢?
“齐”这个字可是个超级多音字,这里读“兹”,这就涉及大家耳熟能详却又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一个说法:五服。
要说两个人有亲戚关系,到底有多亲,就得看看出没出五服。
要是你和一个老朋友常下象棋,是棋友,你想讽刺人家是个臭棋篓子,就可以说:“你跟象棋都出了五服了!”
五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