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要是谈恋爱像篮球比赛一样就好了,裁判站在中央,吹一声口哨表示开始,时间一到就结束。
我在那个微凉的午后被吵醒,四月,弄堂里的蔷薇全都开了,红的白的一团团,煞是好看。我们这幢小楼正在上演贫民生活大重奏,三楼的小婴儿在哭,五楼的中年妇女在教训儿子。我的父母在吵架,而对门在听录音机。我用力地捂住耳朵,但也还是不行。噪音好似瘟疫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我忍无可忍,穿过正在摔碗的父母去踢对面住户的门:“喂,你还让不让人睡觉啦?!”
“吱”地一声,门被打开一条小缝,从里面探出了一个脑袋来。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嘉南,1999年,我十四岁,童年刚刚结束,青春期正在开启。细胳膊细腿,穿着一条去年的旧裙子。因为写作业写到一半睡着,脸被书压出了几道印子。乱糟糟的头发,额头上冒出了两粒青春痘。窗外是白花花的太阳,令人恍惚。
而那一年程嘉南已经是二十岁整,身高一米八三,长头发遮住半张脸,穿一件天桥上买来的农民款白背心。但这丝毫也挡不住他逼人的英俊,浓黑的眉毛,两只钻石般亮晶晶的圆眼睛。我看着他,愣一会儿说:“把门打开。”
“凭什么呀!”他翻翻白眼:“你让我开我就开,我这里又不是公共厕所。”
“再说,就算是公共厕所还得交费呐!”他又补充。
“你开不开?”我双手插腰,如同一个骂街的泼妇。
“不开。”
我盯着你看了一会儿,使出最后的绝招——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哭是一个十三岁小女孩面对一切困难的杀手锏,没有人会相信鳄鱼的眼泪,但绝对会有人相信女孩的眼泪,因为女孩的眼泪像春天的河流,轻易就能融化人们冰冷的心。他果然是懵了,举手投降:“好好好我开门,你不哭了行不行?”
我挂着泪咧开嘴笑,他转身不再理我。
那是我第一次进他的房间,他的家同我家格局一样,但是要乱很多。1999我尚不知这世界上有一个词叫摇滚青年,所以他满地的磁带和满墙的海报把我给震住了。墙上帖得密密麻麻,四面八方都是一双双叛逆的眼睛。有一些是唱片封套,还有一些是杂志上剪下来的图案。这些大小不一的纸品拼凑成一副奇妙的拼图,而窗台上摆着一台老式收音机。音量应该是被扭到了最大格,震耳欲聋。
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他却不顾待客之道,随心所欲地跳回床上弹吉他,扯开嗓门跟着录音机里的崔健一起唱:“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噢,脸庞……”
他刻意模仿着崔健粗粗的嗓音,真是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估计心脏稍微脆弱一点儿的人听到当场就会被折磨死。我捂住耳朵尖叫:“别唱啦,难听死啦!”
他挑起一根眉毛颇有些得意地说:“不爱听别听,又不是我请你来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