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者必备国学知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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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借鉴历史取长补短——管理者未雨绸缪的心智(2)

四十七、从《贞观政要》看唐太宗有哪些高明的管理之道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年~649年),是唐朝第二代皇帝。唐高祖李渊的次子。隋末,李渊、李世民父子看到隋朝将亡,于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在晋阳起兵,接着南攻霍邑(今山西霍县),西渡黄河,攻取长安(今陕西西安)。在唐朝统一全国的过程中,李世民军功甚多。他首先打败了据有金城(今甘肃兰州)一带的薛举,迫使举子薛仁杲降唐;接着又打退了倚仗突厥势力南攻河东的刘武周、宋金刚;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又打败窦建德,消灭夏政权;同时迫使盘踞洛阳的王世充出降,郑随之灭亡,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世民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功业超过建成和元吉,但身为次子,不能继承皇位;太子建成亦知世民终不肯为人下,于是以世民为一方,以建成、元吉为另一方,展开了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武德九年(公元626年)六月四日,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死建成、元吉,逼唐高祖李渊退位,自己称帝,是为唐太宗。次年(公元627年)改元贞观。

唐太宗即位后,慑于隋末农民起义的威力,居安思危,任用贤良,虚怀纳谏,实行轻徭薄赋、疏缓刑罚的政策,并且进行了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终于促成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的升平景象,史称贞观之治。唐太宗治国的方略大多记录在《贞观政要》一书中。

《贞观政要》,共10卷40篇,8万余言,作者是唐代史学家吴兢。这部书以记言为主,所记基本上是贞观年间唐太宗李世民与臣下魏征、王珪、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关于施政问题的对话以及一些大臣的谏议和劝谏奏疏。此外也记载了一些政治、经济上的重大措施。

《贞观政要》是一本实用的帝王教科书,是历代帝王施政行事的参照系,是现代企业管理者很有必要仔细研读的经典图书。

君主是国家政权的关键,所以开卷的第一篇《君道》中,首先探讨了为君之道。为君之道,必须先安抚百姓。如果损害百姓的利益来满足自己,那就如割自己大腿上的肉来吃,肚子虽然饱了,但人却死了。因此,想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世上没有身体正而影子歪曲、上面政治清明而下面混乱的道理。对现代企业来说,安民与修养自身也是一个合格领导者的必要条件。

在书中重点记述了人才使用问题。唐太宗对用人有较深刻的认识,他一再强调“为政之要,唯在得人”(《贞观政要·崇儒》),在这主旨下,《贞观政要》提出了人员的识别与任用标准。《论择官》中这样写道:“贵则观其所举,富则观其所养,居则观其所好,习则观其所言,穷则观其所不受,贱则观其所不为;因其材以取之,审其能以任之,用其所长,掩其所短。”

要精当地看人识人,对领导自身也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要求对下属要充分信任。“傥君臣相疑,不能备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贞观政要·政体》)。倘若君臣相疑,不能坦诚相待,那就是国家的危害及不幸!

其次,要任人之长。“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无智愚勇怯兼而用之,故良将无弃才,明主无弃士。”聪明智慧的人就采纳他的谋略,平常的人就使用他的力量,勇敢的人就利用他的威势,怯懦的人就看重他谨慎的地方,没有明显表现出智、愚、勇、怯等现象的人,就善加利用。所以说,优秀的将领手下没有弃才,明智的君主手下没有弃士。

再次,人员要精当。“当须更并省官员,使得各当所任,则无为而治矣”(《贞观政要·择员》)。认为人员精简并各当其职,这样就能实现无为而治了。

在此基础上,对人员的赏罚也是《贞观政要》讨论的重要主题。

正如日本学者山本七平所言,“《贞观政要》的内容蕴含丰富的哲理,每一篇都能作为现代工商企业团体经营管理的圭臬,也可以作为企业最高经营者研究读书管理哲学、检讨事业成败的题材”。

四十八、武则天的管理手段有哪些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惟一的女皇帝,为了攫取权力,她苦心经营,甚至不惜离弃骨肉,名声似乎不大好。然而如果抛却了道德层面的虚雾,客观地审视这位女强人,平心而论,她是一个高明的皇帝和领导者。

首先,武则天选拔人才不拘一格,宽进严出。武则天通过各种途径扶植庶族地主官僚,从中搜罗更多的有用之才。为此,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由朝廷派遣存抚使到全国各地寻访荐举可用的人才,经由存抚使荐举的人员,无论有没有才能,都加以试用,才高者试用为凤阁(中书)舍人、给事中,稍差一点的试用为员外郎、侍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官员试任制度从此开始。二是准许官吏和百姓自己推荐自己,此举既可避免荐举有所遗漏,也为平民百姓提供了平等的做官机会。三是进一步发展以乡贡即由州县保举为主的科举制度,不仅考试科目增多了,而目录取人数也大为增加,平均每年录取人数,比起唐太宗贞观年间增加一倍以上。

武则天选拔人才虽然不拘一格,但考核确是非常的严苛。对于经过试用不称职者,武则天会随时撤换,而对那些在工作中有失职或犯罪行为的人,则毫不留情地判刑甚至处死。她掌握着刑罚和赏赐的权柄以驾驭臣民,政令由自己做出,明察事理,善于决断,所以当时的杰出人才也竞相为她所用。武则天这种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用人政策,不仅达到了笼络天下人心,让天下士人为己所用的目的,而且也确实选拔了不少贤才,使他们脱颖而出。他们不仅是当时加强武则天统治的重要支柱,其中有些人还是后来辅佐唐玄宗开创“开元之治”的名臣贤相,如在中唐以后发挥非常重要作用的狄仁杰、魏元忠、张柬之、姚崇、宋璟、张说等等,都是武则天亲手培养选拔的人才。假如不是武则天对人才的渴求以及对人才的宽容,显然不会有这种效果。

其次,对于真正的人才,武则天从不苛求,以宽容之心待之。

武则天长寿年间还发生过一个故事,左拾遗张德的妻子生了一个男孩,张德异常高兴,便在孩子生下二天后,偷偷杀了一只羊,请亲朋好友到家里喝“三朝酒”。所请的几个哥们当中,有个叫杜肃的,时任补阙。拾遗、补阙都是朝廷谏官,所以杜肃和张德称得上是同事。本来,这是一次范围极小的私人宴请,来时包个红包,表示祝贺;吃完抹抹嘴,然后拍拍肚皮走人,什么事情也不会有。但这位杜肃先生,在吃饱喝足之后,却偷偷地带走一块肉饼,回家后便写成奏疏,然后附上肉饼作为证据,上呈武则天,告了张德一状。

第二天,武则天临朝,把张德叫到前面来问话:“听说你生了儿子,这是件大喜事,向你表示祝贺。”张德赶忙拜谢。武则天问:“请客的肉是从何处得来的?”张德是个聪明人,知道武则天的耳目很多,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她,这时候除了据实汇报,哪还敢胡编瞎话?于是赶紧趴下,磕头认罪。武则天说:“朕禁止屠宰牲畜,但红白喜事可以例外。不过你今后再有什么喜事请客,对客人也应该有所选择,不要什么人都请得去!”说完,拿出了杜肃的奏疏给他看,杜肃羞愧万分。

四十九、王安石变法得失对管理者的变革有哪些启发

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进士,在一段地方官生涯后,王安石对北宋积贫积弱、冗官冗兵的现实痛心疾首,先后向仁宗和英宗上万言书,请求变法革新,但没有受到重视。后来神宗即位,颇有一番心志把国家治理好,加上神宗之前对王安石非常赏识,君臣一拍即合,新法很快推行起来。

王安石首先推出的新法是均输法和青苗法。

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交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2/10或3/10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青黄不接之际,不致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十二月,王安石升任宰相,此后变法达到高潮,先后推出的新法有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等。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熙宁五年颁行方田均税法。方田均税法规定每年9月由县官丈量土地,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分发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以限制官僚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

此外,还有军事上的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

王安石变法,确实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史载:“熙宁、元丰之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富国的目的达到了,强兵的愿望也一定程度上实现,然而由于用人不当,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出现了与民争利,甚至侵害百姓的事情,官僚富商的利益也受到不小的触动,一些地方民怨沸腾,士人官员或为一己私利、或为民请命,向神宗控诉新法不便,反对新法的浪潮此起彼伏,王安石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面对这种局面,王安石没有积极冷静地分析变法的利弊、施政的轻重缓急是否得当,执行人员是否人当其责,也没有积极与反对派沟通,消除彼此的隔阂误会,而是抱着“天变不足恤,人言不足畏,祖宗不足法”的执拗心态,与广大士人抗衡,甚至不惜对异己者打击报复,像司马光、苏轼、程颐这样的贤达名流,有的之前和王安石还是好朋友,却因为对新法持有异议而遭到排挤,苏轼更是一贬再贬,饱受流离之苦。

这种一意孤行,甚至排挤异己的做法,其实无益于新法的推行。新法虽然有很多良法美意,但是王安石在推行的过程中任人不当,注重才干而忽视品质、理想、信念,变法派内部良莠不齐,加上王安石老是听不进别人的劝诫,致使新法的弊病越来越多,最后导致人们对新法信心尽失,投身新法推行的人又多是投机钻营之徒,他们只能使新法越来越背离初衷,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反感。

五十、朱元璋以重典驭臣的历史教训有哪些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以刚猛治国,实行严峻刑法,搞得朝中上下人人自危,稍有不慎,就遭横祸,那些帮助朱元璋打下江山的开国元勋更是因此不得善终,遭到朱元璋的血腥屠杀。

皇太子的老师宋濂,是元末明初文才最为出众的人物,曾被朱元璋尊为“圣人”,来往宫中就像是朱元璋的家人一样,却因为自己的孙子牵扯到胡惟庸案中而沦为阶下囚,被贬到穷困的蛮荒之地,没几年就死在那里。刘基是朱元璋最信任的智囊,对明王朝的功绩和诸葛亮对蜀汉王国的功绩不相上下。功高震主,虽然刘基本人谦虚谨慎,甚至准备隐退,但他的高度智慧还是不能见容于朱元璋,最后朱元璋将其毒死,然后嫁祸于胡惟庸。

李善长是朱元璋的第二大谋臣和功臣,和朱元璋都结成了儿女亲家,但朱元璋对他还是耿耿于怀,必欲去之而后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和胡惟庸联姻,朱元璋便借此大做文章,指使坐罪胡惟庸案的丁斌(李善长的私亲)告发李存义曾串通胡惟庸谋反。狱吏对李存义父子施以重刑,二人熬刑不过,只好按狱吏的主意(实则是朱元璋的主意)“承认”是奉了李善长的指使。而朝廷大臣,迫于皇帝的威严,在皇帝的蛊惑之下,都弹劾李善长,说他大逆不道,一桩“谋反案”就这样炮制出来。此时朱元璋还要故作姿态,说李善长是大功臣,应法外施恩。偏偏太史又奏言星象有变,只说此次占星,应在大臣身上,须加重罚,此话正中朱元璋下怀,他顺理成章地下了一道严旨,赐善长自尽。此时李善长已七十七岁,所有家属七十余人,尽行处斩。只有一个儿子李琪,因为是临安公主的丈夫,得免于死,被发配到江浦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