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迷糊小叔
9117600000014

第14章 庆功派对

“就要你嗨翻天”继续延续第一期的风格,温静照例展现她的优雅姿态,言语犀利不失幽默,她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文化底蕴让人刮目相看,那种张扬的自信让人心潮澎湃。

苏可照例是反应慢三拍。

观众连骂一个月,一个月后阵营一分为二,一半骂温静,一半狂热支持她。

两个月后,“就要你嗨翻天”创下历史最高收视率。

温静彻底地火了,喜欢她的观众越来越多,尤其是节目中播出她在中东的工作照后,阵营成一边倒的局势,百分之九十五的观众变成了保护温静的铁粉。

苏可从搭档退到助理主持,某一天,她终于在这个节目彻底消失了。

温静的搭档换成了一位男主持人,收视率高居同类节目榜首。

原野开了一个私人派对,为温静庆功。

阿彩目光如炬地扫视着众人,最后她的视线牢牢地黏在一个女孩身上。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小妹妹,你想当明星吗?”阿彩脚不沾地的飘过去,按捺住颤音,饶是她看过了大大小小无数美女,也从来没见过美的如此惊心动魄的女生,大大的眼睛透着灵气,柳眉,琼鼻,樱桃小嘴,圆润的小下巴,青丝如瀑,长发飘逸……

小女生穿着粉蓝色运动衫,粉蓝色的发带束着长发,她咬着吸管吸着果汁,小脸粉扑扑的。

“我是阿彩,这是我的名片。”阿彩掏出名片,双手奉上。

一只修长的手抽走了阿彩手里的名片,阿彩视线追随着那只手,看着她的镶金名片被揉成一团,丢进了水晶烟灰缸里。

“啊,下雨了。”阿彩一拍脑袋,悄无声息地飘走了。

那只手的主人她见过,就连大老板也惧他三分,阿彩惹不起他。

“小叔。”唐豆吸了一大口橙汁,松开吸管,仰头望着站在她面前的唐彦。

“无聊了?”唐彦揉揉她的长发,在她身边坐下来。

慕容雨带着唐果回娘家小住,这段时间唐豆跟他住在一起。

她考试成绩排名全年级第二名,当作奖励她,周末才带她出来玩。

“不无聊。”唐豆摇摇头,这种私人派对,她是第一次参加。

“想到要什么礼物了吗?”唐彦点燃一支烟,修长的双腿交叠在一起,身体斜斜的靠在沙发上。

他答应过她,只要她成绩进入年级前三,就送她一个礼物。

唐豆口袋里的手机振动着,这已经是唐思语打来的第N+1个骚扰电话了。

唐豆的视线落在中间的台子上,原野抱着一把电吉他,一脸陶醉的自弹自唱:“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伸手摸姐面边丝,乌云飞了半天边,伸手摸姐脑前边,天庭饱满兮瘾人……”

他忧郁地声音深情地唱着“******”。

“那个吉他。”唐豆咬一下唇瓣,朝原野手上的吉他努努嘴。

“东子,吉他。”唐彦朝远处的向东打个响指。

向东当即像大狼犬一样扑上台子,踹了原野几脚,从他手里抢过吉他,他那便秘似的歌声,向东早就忍受不了了。

“我的珍藏!”原野追下台子,这把吉他可是他花了几百万买下来的。

“充公了。”向东抱着吉他飞奔到唐彦身边,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原野。

“是fender的吗?”唐豆隔着唐彦,探头探脑地望着向东怀里的吉他。

“你想要fender的?我去给你拿!”原野激动地说,这把珍藏可比fender电吉他贵了几倍。

“不用,就要这把。”唐彦悠悠道。

原野咬着手指头,蹲到墙角里挠墙。

阮玉,温静,萧易年,苏可,四个人坐在麻将机桌上打麻将。

……

苏可全神贯注地打着麻将,即便她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抽屉里的钱还是源源不断地流进了对面萧易年的口袋里。

唱歌红不了,当主持人也被人挤掉,现在打麻将也把把输。

眼眶有些泛红,她瞪圆了眼睛,不让眼泪流出来。

“麻雀变青蛙了?”阿彩绕过去,看着苏可那张气鼓鼓的圆脸,丢出一句风凉话。

这只小麻雀就像只打不死的蟑螂,凭着一股子憨劲,勇闯娱乐圈,勇气可嘉,精神有问题。

这个圈讲天时地利人和的,太多的人努力奋斗一辈子,也红不了。

“阿彩姐。”苏可朝阿彩露出一个谄媚的笑脸。

对面的萧易年抬了抬眼眸,随手丢出一个二条。

“糊了——糊了——”苏可蹭地一下站起来,声音都劈了。

是个小屁糊,屁糊也是糊!

苏可双手叉腰,睥睨着其他三个人,低落的情绪瞬间一扫而空。

萧易年眼底一丝笑意一闪而过。

唐彦低头拨弄着吉他的琴弦,没有插电,声音纯粹是由琴弦振动产生的,特别轻。

唐豆双手托腮,紧挨着他坐,静静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琴弦,轻快流畅的旋律从他的指尖流淌出来,声音极低,低到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见。

她的视线从他的手上,移到他的脸上,柔和的灯光照在他白瓷般的侧脸上,浓黑的睫毛从侧面望去,更显卷翘,墨色的眼,挺直的鼻梁下那淡色的薄唇微抿着,一缕短发垂下来,遮住他一边眼帘——

“想学吉他,给你报个吉他辅导班?”他停止拨弄琴弦,抬眼望向她。

“暂时不用。”唐豆来不及收回视线,正对上他的黑眸,她心虚地低头,手指胡乱地摸上琴弦。

“这样——”他握住她的手,带着她的手指在琴弦上游移。

唐豆听不到琴弦发出的声音,耳边都是自己心跳的声音,如打鼓一样激烈地响着。

蹲在墙角里的原野,视线在几个人身上来回游荡,他嗅到了一股奸、情的味道。

回去的路上,唐豆一直紧紧抱着那把吉他,手上似乎还留有他的余温。

她低着头抿嘴笑着,一张粉脸红扑扑的,说不出的娇俏可爱。

副驾驶座上的温静看着后视镜,“彦,你的侄女恋爱了。”她用阿拉伯语说。

唐彦抬眼扫了一下后视镜,薄唇紧抿成一条线。

“你对她太过保护了,温室里的花朵,太过柔弱,经不起风雨。”温静说着阿拉伯语。

大学时为了陪她,唐彦选修了好几门外语,其中就包括阿拉伯语。

车子停在公寓下面。

“今晚去我那里吧。”温静说,现在她住在公司提供的一栋别墅里。

“太晚了,不方便。”唐彦推门下车。

唐豆抱着吉他跟着下了车。

温静坐到驾驶座上,发动车子离开。

不少狗仔整天守在她的别墅附近,关于她的绯闻,没人敢报道。

自从他们和好后,他们就再没亲昵过,看来他是铁了心,她在这个圈里待一天,他就跟她保持距离。

距离他们的一年之约,还有不到十个月。

温静握紧了方向盘,她有些舍不得退出这个圈子了。

如果他真爱她,为什么不能成全她的梦想?!

电梯门打开,唐豆跟在唐彦身后,蹦蹦跳跳地走着。

“心情很好?”他挑眉道。

“嗯!”唐豆一脸幸福地点头。

“吉他想送人?”他掏出钥匙,打开门,淡声问。

“嗯,一个朋友过生日。”唐豆红着脸,用脚尖在地上画圈圈。

“什么朋友?”唐彦抽走她手里的吉他,放到桌上。

“一个好朋友。”唐豆垂着头,支吾道。

“唐豆,我希望你能学会自重。”他看着她,缓声说。

“喔。”唐豆点点头。

“失足一次是蠢,失足两次就是咎由自取。”他眯着眼睛说。

唐豆站直了,连连点头,表示受教。

“你来。”他朝书桌走去。

唐豆急忙跟过去。

他展开宣纸,唐豆帮他研磨。

唐彦拿着毛笔在纸上写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几个字。

他写的毛笔字遒劲有力,飘逸潇洒,行云如流水。

“写五十遍。”他将毛笔递给唐豆,命令道。

“是。”唐豆乖乖接过毛笔,在宣纸上写这十二个字。

经常模仿他的笔迹,她写的字跟他有几分相像。

唐彦觉得练字能锻炼一个人的耐性、修养、品德,也能静心。

他心情烦躁时,就会练字。

洗手间传来花洒的声音,唐豆端坐在书桌前,一笔一画地写着毛笔字。

但凡是小叔吩咐的事,她都会不折不扣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