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彤是个在南京长大的独生子。从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以后,他便进入了一家大公司。刚一上班,就被派往宁波去工作。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家到外地去工作。母亲很为他担心,总怕他一个人到异地他乡不习惯那里的生活,因此,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给他打个电话,问他:“喂,孩子,过得好吗?昨天晚上吃饱了没有?今天好好工作啊。”陈彤也是习以为常地回答道:“知道了,妈妈。”
如果有一天没给儿子打电话,母亲就会感到忐忑不安;而且每个月她总要抽出10天时间,到宁波去照料儿子的生活,为儿子做饭、洗衣、打扫房间、买东西。
对母亲来说,这是最大的幸福了。说心里话,她真想和儿子在宁波一起长住下去,只是丈夫在南京还需要她的照顾,所以,10天一过,她总是流着泪和儿子告别。一回到南京后,母亲又开始替儿子操心,每天掐着手指头算日子,盼望着下一个10天早点到来……
陈彤现在已到了结婚的年龄,母亲要为他找一个各方面都匹配的女孩结婚。而他的心理倾向是想找一个与母亲一样性格、容貌的女人做妻子。他与母亲已经结成了一个很坚实的情结,如果他一结婚,就会变成两个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的情感。
陈彤这种与母亲关系过度亲密的情况,其实属于心理学上的“恋母情结”。
“恋母情结”是精神分析心理学中的一个术语,是指一种“亲母嫌父”的复合性情感,这是男孩性心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的、关键性的阶段,一般在4~6岁时出现,心理学上称为“恋母期”。
在这个时期,小男孩盼望自己成为妈妈心目中的重要人物;与此同时,他们对父亲还怀有竞争、嫉妒和不满情绪。如爸爸妈妈亲热时,他要插到中间干扰;睡觉时要睡在爸妈中间;爸爸妈妈闹矛盾时,他们明显偏袒妈妈而妒恨爸爸;有的甚至模仿爸爸的行为并表现出要与妈妈“结婚”的愿望。
一般来说,只要母子间关系良好,并得到正确的引导,使孩子的这一情感得到正常的满足,孩子就能顺利地渡过这一时期。但是如果抚养教育不当,这一发展阶段出现停滞并保留到成年之后,就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发展,甚至使他出现行为异常。
换句话说,如果在过了“恋母期”之后,仍然有恋母情绪,就属于不正常的、病态的心理。此时,恋母情结的表现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表现出与母亲发生性交的强烈冲动,以致出现乱伦行为,或与伦理道德发生强烈的心理冲突,过大的心理压力而导致精神异常;有的则把这种对母亲的性爱与性欲要求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母亲成了妻子的化身,虽然已结婚成家,与妻子感情甚笃,还是会出现性生活异常,甚至出现性功能障碍;有的则在结婚后明显地排斥妻子,亲近母亲,从而导致婚姻状况不佳;还有的则因乱伦意念导致罪恶感,导致心理失衡而成为犯罪的导火索。
这种恋母情结,与母子感情过深或母子间的相互依赖感过重是有区别的。母子亲情是一种单一的情感,没有性爱意识,没有对父亲的嫉妒心理,没有对妻子的排斥情绪,也不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和性生活。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恋母情结”多是错误家教的产物,或者说是由于母亲对儿子的过分爱恋造成的,套用弗洛伊德的话,也许可以说是母亲的“恋子情结”诱发了儿子的“恋母情结”。母亲过分地爱怜可能使男孩子的心理幼稚,依赖性强,性格孤僻而不合群,不擅长与同龄人交往,缺乏男孩子的阳刚之气。
那么该怎样避免或消除“恋母情结”呢?俗话说,“男大避母,女大避父”。在家庭生活中,母亲要让孩子较早地分床睡觉,养成自立的习惯。母亲也应该尽量避免身体的裸露,与男孩的拥抱、亲吻都应该有所节制,使母子之间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也不要让孩子的着装打扮不符合其性别。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与父母的情感是不可分割的,但孩子的行为逐渐走向独立是正常的。所以做母亲的、尤其是单亲家庭的母亲,应该让孩子多与父辈或与其他男性接触,让他逐渐成为一个“男子汉”。
母亲还应让孩子对性有更多的了解,让他知道“男女有别”;让孩子更多地进入社会天地,在人际活动中感受到更广泛的温暖。这样,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作为男人,如果发现自己有“恋母情结”,应该了解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尽量与母亲保持适度的距离;另一方面,要建立理性的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投身工作和社交活动,充分发掘自己的潜能,争取自我实现,体现自我的价值,寻找更高层次的心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