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很奇妙的事情,既会因为了解而结合,也会因为了解而分手。而其中起巨大作用的是双方之间的性格、态度和价值观:二者若有相似性,能相互吸引;若有互补性,也能相互吸引。在这里,我们说说爱情中的相似性。
社会心理学家纽科姆在一个经典的现场研究中发现,在研究开始时那些信念、价值观和个性特点类似的大学生,在研究结束时变成了亲密朋友,也可以说相似提供了人们的共同语言。这说明,彼此相似,可以使人感到“惺惺相惜”或“臭味相投”,总之感到投缘和亲密。
对爱情来说尤其如此。2007年,在一项针对国内不同地区所做的“夫妻性格影响婚姻”的网上调查中发现,在给出的28个各种特征中,很多夫妻竟然有27种显著相似。这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相似者更容易相爱”的说法。
由此看来,相似性能够增进恋人关系的融洽。对于其原因,社会心理学家弗斯廷格从社会比较的观点作出解释:人人都有社会评价的倾向,而他人表现出与自己相似的态度和价值观,是对自己有力的支持,也因此具有较高的强化力量,从而肯定了自己。
现代的认知心理学却又有一种说法:人们的认知与情感、行为是协调的统一体,认知决定了人们的情感与行为,由于其相似的特征而产生了亲切感,导致彼此吸引,相互欣赏。
其实,相似是一种主观的感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些性格、兴趣爱好等方面相似的人,会产生惺惺相惜之心,或以己之心推及他人,从而使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降到最低点,而真情的流露更使双方增加了知己之感,因此,认知上的认同演化成情感上的接纳,相互间的感情关系就会更臻浓厚。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不在于彼此互相注视,而在于共同注视着同一个方向。”这是很有道理的。因此,建立爱情,首先要做到“志向道合”。
在恋爱中,找到了双方的共通性,并使这些共通性得到对方的认可,在双方之间正式确立起来,就会在交谈中使对方产生安全感。如此一来,爱情的第一步已经成功地跨出去了,此后对方便能积极主动地靠近自己,至少能被自己积极主动地靠近。
相反,如果两个人性格或思想差异很大,则可能引起分歧,感觉不是“一条道上跑的车”,从而拉大心理距离,甚至分道扬镳。
有一个小伙子认识了一位姑娘后不久,准备结婚了。但在关键时刻,姑娘变了卦。为什么呢?原因是嫌他购置的家具不好。她要他把原来的家具卖掉,然后再买回一套最时新的,但是他说:“我不反对把家具置办得高级一些,但现在经济条件还办不到,等将来经济条件允许再改善吧!”他耐心地劝说她,但她一点也听不进去,说如果不按她的意见办,就不结婚,结果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看,仅仅因为是对家具问题的意见不一致,明明要成对的鸳鸯,竟各飞东西!
即使是结了婚的夫妻,也往往会因为思想方面的不和谐而使爱情变成悲剧。因为人往往是从自己的思想、信念出发处人处事、审度事物、判断是非的。两个没有共同思想、信念的人,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就会不同,就无法捏到一块。所谓“雁归湖滨,鸡落草棚”,“乌鸦不落凤凰群”,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