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十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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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三题论《红楼梦》的永恒价值 (4)

王国维在评说《红楼梦》的悲剧价值时,指出关键性的一点,是《红楼梦》不把悲剧之因归罪于几个“蛇蝎之人”,而是“共同关系”的结果,如林黛玉,她并非死于几个“封建主义者”之手,而是死于共同关系的“共犯结构”之中。而“结构中人”并非坏人,恰恰是一些爱她的人,包括最爱她的贾宝玉与贾母。他们实际上都成了制造林黛玉悲剧的共谋,都有一份责任。这种悲剧不是偶然性的悲剧,而是人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之中成为“结构人质”的悲剧。《红楼梦》中的忏悔意识,正是作者及其人格化身贾宝玉感悟到自己乃是共谋而负有一份责任的意识。《红楼梦》正因为有此意识而摆脱了“谁是凶手”的世俗视角,进入以共负原则为精神支点的超越视角。可惜王国维未能发现《红楼梦》美学价值中的另一半——喜剧价值同样具有它的特殊的深刻性,即同样没有陷入世俗视角之中。贾雨村在乱判葫芦案中扮演荒诞主体的角色,但他并不是“蛇蝎之人”的角色。

当他以生命个体的本然面对讼事时,头脑非常清醒,判断非常明快,可是,一旦讼事进入社会关系结构网络之中,他便没有自由,并立即变成了结构的人质。他面对明目张胆的杀人行为而发怒时,既有良心也有忠心(忠于王法),可是良心与忠心的代价是必将毁掉他的刚刚复活的仕途前程。一念之差,他选择了徇私舞弊,也因此变审判官为“凶手的共谋”。可见,冯渊无端被打死,既是薛蟠的罪,也是支撑薛蟠的整个社会大结构的共同犯罪。说薛蟠仗势杀人,这个“势”,就是他背后的结构。贾雨村在葫芦戏中扮演荒诞角色表面上是喜剧,内里则是一个士人无处可以逃遁、没有选择自由、没有灵魂主体性的深刻悲剧。总之,《红楼梦》的内在结构,是悲剧与荒诞兼备的双重结构。也可以说,《红楼梦》的伟大,是大悲剧与大荒诞融合为一,同时呈现出双重精神意蕴和双重审美形式的伟大。一百年来的《红楼梦》研究只重其悲剧性,忽略其喜剧性,未能开掘极端喜剧形式的荒诞内涵,今天正需要做一点补充。

(四)诗意生命系列的创造 (1)

王国维说《红楼梦》是哲学的,指的不是《红楼梦》的哲学理念,而是它的生命哲学意味和审美意味,即由《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等美丽生命所呈现的生命形上意味。歌德曾说,理念是灰色的,唯有生命之树常青。《红楼梦》的永恒魅力不在于理念,而在于生命。正如《荷马史诗》的永恒魅力,不在于它体现希腊时代的民主理念,而是它象征着人类文明初期生命体验模式的某种普遍性意味。《伊利亚特》蕴涵的是人类生活的“出征”模式,即那种为美而战斗而牺牲而扞卫尊严的永恒精神;而《奥德赛》则意味着“回归”模式,即那种出征之后返回自身、返回家乡、返回情感本然的永恒眷恋。马克思在阐释希腊史诗时,最有启发性的是提示我们要把握住理解希腊史诗的难点,即打开史诗永久魅力的关键点。他说:

困难不在于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第4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4年版。

马克思在指出这个难点之后,自己做了初步的回答。这一回答的要点是,成熟的作品产生于未成熟的社会之中并不奇怪,因为赋予史诗以永久魅力的不是社会,而是人,是带着儿童天性的人。这种本真本然的人,这种带着原始诗意的生命,便是美感的源泉,便是使我们享受不尽的“永久魅力”的秘密。马克思并不是文学艺术家,但他天才地感悟到文学作品的永恒之谜不可能通过社会形态的钥匙去打开,只可能用生命形态这一钥匙去打开。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伊利亚特》所展示的希腊与特洛伊的战争,并非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社会形态的你死我活的较量,也无所谓正义与非正义,而是两个城邦国家的英雄们为一个名叫海伦的绝世美人而战。仅此一个原因,不能通过和谈解决,而是倾尽全国兵将血战十年,这种战争,本身就是小孩脾气。海伦这位美人并无复杂精神内涵,她在作品中只是美的象征。但为她而战的英雄们却展示出可以为美流血、为个人和城邦国家尊严而牺牲的生命激情。所有的英雄都不是被理念所掌握,而是被命运推着走,而决定命运的是性格,是带着天真气息的生命形态。伟大的史诗作者荷马,对所有的英雄和美人,都不设置政治法庭与道德法庭,史诗中没有政治道德判断,没有是非、善恶、功过的裁决,只有审美意识,只有生命所负载的美、尊严、智慧和雄伟的大精神。而这种美和精神,却一代又一代地引起不同地域人们的共鸣并从中得到艺术的大愉悦。

《红楼梦》与希腊史诗相似,它的魅力,它的美感源泉,不在于它折射某种社会发展形态,也不在于它的哲学理念,而在于它呈现了一群生命,一群空前精彩的诗意生命。这些生命,充满儿童的天真和原始的气息,在你争我夺的功利社会里都在内心保持着一种最质朴、最纯正的东西。

曹雪芹出生于18世纪上半叶(约1715年或1724年),卒于下半叶(1764年前后)。他去世后不久,在西方德国诞生了一位大哲人、大诗人,名叫荷尔德林(1770—1840),他有一个着名的期待,被20世纪的大哲学家海德格尔推崇备至,并成为人类的一种伟大向往,这就是“人类应当诗意地栖居在地球之上”。现在看来,曹、荷这两位诞生在18世纪东西方的天才,奇迹般地不谋而合,都具有一种伟大的憧憬,这就是人应是诗意的生命,人的存在应是诗意的存在,人的合理生活应是“诗意栖居”的生活。不同的是,荷尔德林通过诗与哲学直接表述他的理想,而曹雪芹则把他的理想转化为小说中的诗意生命形式,即塑造了一群千古不灭的至真至善至美的诗意形象,这就是贾宝玉以及林黛玉等女性形象。

只要留心阅读,读者就会发现,《红楼梦》中那些光彩照人的女子,都是诗人,贾元春、林黛玉、薛宝钗、妙玉、史湘云、探春、李纨等全是诗人,连香菱也一心学诗。她们组织诗社,其实,这诗社,正是人间诗国,正是处于浊泥世界中而不染的净水国。所以男子不可靠近,唯一例外的是对净水国充分理解的被称为“无事忙”和“混世魔王”的贾宝玉。这一诗国在浊泥世界的包围之中,但在精神上则站立于浊泥世界的彼岸。这些诗人都是诗意的生命。还有一些是“身为下贱”的奴婢丫鬟,她们来自社会底层,不会写诗,但她们却用自己的行为语言写出感天动地的生命诗篇。晴雯之死,鸳鸯之死,都是千古绝唱。还有寄寓于贵族之家的奇女子尤三姐,也一剑了结自身,用满腔热血写出卓绝千古的爱恋诗篇。与其说,这是“痴绝”,不如说是“美绝”,诗情之绝。

《红楼梦》塑造林黛玉等一群至真至美的诗意女子形象,是中国文学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奇观,也是世界文学的奇观。在世界文学之林中,只有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创造过这种奇观。莎士比亚以他的朱丽叶、苔丝德蒙娜、奥菲利亚、克莉奥佩特拉、鲍西娅、薇奥娜等诗意女性,为人类文学的天空缀上了永远闪光的星辰。托尔斯泰则以娜塔莎、安娜·卡列尼娜、玛丝洛娃为世界文学矗立了三大女性永恒形象。而曹雪芹则为文学世界提供一个诗意女性的灿烂星座。可惜,只有少数具有精神幸福的人才能看清和理解这一星座。人类世界要充分看到这一星座的无比辉煌,还需要时间。

《红楼梦》女性诗意生命系列中最有代表性的几个主要形象,如林黛玉、晴雯、鸳鸯等有一特点,不仅外貌极美,而且有奇特的内心,这便是内在诗情。贾宝玉称她们由水做成即属于净水世界,这不仅是概括她们的“柔情似水”的女性性别特点,而且概述了她们有一种天生的与男子泥浊世界拉开内心距离的极为干净的心理特点。她们的干净,是内心最深处的干净,她们的美丽,是植根于真性真情的美丽。因此,曹雪芹给予她们的生命以最高的礼赞。他通过贾宝玉作《芙蓉女儿诔》,礼赞晴雯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一赞辞,既是献给晴雯,也是献给其他所有的诗意女子。

(四)诗意生命系列的创造 (2)

《芙蓉女儿诔》出现于《红楼梦》的第七十八回,至此,曹雪芹的眼泪快流尽了。他借宝玉对所爱女子的最高也是最后的礼赞,其中包含着绝望,也包含着希望。那个以国贼禄鬼为主体的泥浊世界使他绝望,但是,那个如同星辰日月的净水世界则寄托着他的诗意希望。《红楼梦》的哲学意味正是,人类的诗意生命应当生活在泥浊世界的彼岸,不要落入巧取豪夺的深渊之中。人生只是到人间走一遭的瞬间,最高的诗意应是“质本洁来还洁去”,如林黛玉、晴雯、鸳鸯、尤三姐等,返回宇宙深处的故乡时,不带地球上的浊泥与尘埃,依然是一片身心的明净与明丽,依然是赤子的生命本真状态。《红楼梦》之所以是最深刻、最动人的悲剧,正是因为它是这样一曲悲绝千古的诗意生命的挽歌。

20世纪下半叶大陆《红楼梦》研究最致命的弱点,恰恰是过于强调《红楼梦》与社会形态的结合,太强调它的时代特征(封建时代的末期与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期的特征),太强调它的政治意味以至把它视为四大家族的历史和反封建意识形态的形象转达。其实,《红楼梦》的特质,恰恰在于它并非如此政治、如此历史、如此意识形态,而在于它是充分生命的,并且是充分诗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