挛鞮氏、呼衍氏,兰氏、须卜氏和丘林氏五大氏族结成的联盟集团,通过婚姻关系紧密联系起来,其形成过程是长久的。从《汉书》不记丘林氏,而《后汉书》记有丘林氏这个情况看,它是从战国后期到东汉初数百年的时间不断壮大和发展起来的。这五大氏族虽同属阿尔泰语系,但至少包括蒙古语族和突厥语族两大语族的一些部落。这个问题虽然没有足够的文字记载可以证明,但可用考古资料证实。长安沣西客省庄发掘的一座匈奴墓葬,其中透雕铜饰的花纹上画着两个人,作摔跤动作,面孔十分清楚,披发,圆眼,鼻尖高高突起,这正是突厥语族民族的特征。茂陵旁的霍去病墓下,有一座石刻像,俗称“马踏匈奴”,此匈奴人的相貌雕刻得极为生动逼真,酷似蒙古人。我们虽然不能说都是核心血族集团成员的相貌,但它反映出当时所了解的匈奴人,有突厥和蒙古两大语族的成分。苏联学者通过对匈奴文化遗迹的考察,也证明了这种事实。这样,我们对四十年代及其以前匈奴为突厥语系民族说,或为蒙古语系民族说的争论,就可以解决了,匈奴族在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既有蒙古人种,也有突厥人种,核心集团也是如此,是多部族的。
二、核心血亲集团的加强及其作用
以挛鞮氏为首的血亲集团,从它建立的时候起,就不断加强联盟组织,发挥联盟组织的作用。
首先是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史记·匈奴列传》记:
岁正月,诸长小会单于庭,祠。五月,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秋,马肥,大会蹄林,课校人畜计。
这是匈奴族的三大集会。
恩格斯在分析印第安人的宗教活动时说:“各部落各有其正规的节日和一定的崇拜形式,即舞蹈和竞技;舞蹈尤其是一切宗教祭典的主要组成部分;每一个部落各自庆祝自己的节日。”然而匈奴国家建立后,不论是属下的那个部落,血亲的或非血亲的,除每年正月在单于庭祠聚会外,五月都要大会茏城,祭其先、天地、鬼神。匈奴是多民族多部族的国家,各族有自己的祖先鬼神,而茏城的祖先鬼神,主要是挛鞮氏的,然而,通过这种强行的崇拜,挛鞮氏的祖先鬼神,就成了各族崇拜的对象。换句话说,挛鞮氏的族神就成了匈奴统治下各族共同的神物了,这是思想意识方面进行强化统一的一种形式。
会单于庭祠,既有思想意识方面加强统一的意思,更有在政治上强化统一的内容。很明显,茏城和单于庭不在一处,从头曼单于起,单于庭即远离茏城,建于阴山南侧。匈奴俗,“其坐,长左而北乡(向)”,与该族由北向南迁不无关系。这当然是指挛辊氏的习俗。如期集会,诸长小头目都来参加,从而使单于的统治地位不断加强。
为了使联盟巩固,并在匈奴国家政权中发挥作用,这个核心集团确定了各氏族在政权中的地位和权力。《汉书·匈奴传》记:
单于姓挛鞮氏……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其大臣皆世官。呼衍氏、兰氏,其后有须卜氏,此三姓,其贵种也。诸左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东……;右王将居西方,而单于庭直代、云中。各有分地,逐水草移徙。而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最大国,左右骨都侯辅政。诸二十四长,亦各自置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之属。《后汉书·南匈奴传》说得更清楚:
其大臣贵者左贤王,次左谷蠡王,次右贤王,次右谷蠡王,谓之四角;次左右日逐王,次左右温禺鞭王,次左右渐将王,是为六角;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也。异姓大臣左右骨都侯,次左右尸逐骨都侯,其余日逐、且渠、当户诸官号,各以权力优劣、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单于姓虚连题。异姓有呼衍氏、须卜氏、丘林氏、兰氏四姓,为国中名族,常与单于婚姻。
根据以上记载可知,挛辊氏地位最高,是单于的世袭继承者,又是左、右王的直接统治者。为了确保挛鞮氏担任单于世袭无替,设立“四角”、“六角”王,并明确规定出四角六角王位置的顺序和继承单于的先后。这一制度,保证了挛辊氏在匈奴国家的最高统治地位。“皆单于子弟,次第当为单于者”,指匈奴国家的世袭制度有父死子继、兄终弟继等几种形式。《匈奴列传》记得清楚,“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目的在于保护私有制。对单于来说,这种传袭制度是在没有确定长子继承制以前,为了匈奴国家的最高统治权绝对掌握在挛辊氏贵族手中,实行子继和兄弟继等几种形式。
挛鞮氏除担任单于、四角王、六角王等最高官职外,还担任其他要职。匈奴的行政管辖制度,分单于直辖区、左方、右方三大部。单于直辖区,实际上就是挛鞮氏直辖区,直接掌权者都是挛鞮氏贵族。单于子弟不能担任四角六角王者,也封王位,这种王类似汉朝的亲王。见于记载的,有伊酋若王、休旬王、左右致卢儿王、左右祝都韩王、左右于涂仇掸王、左右股奴王、醯犊王、于轩王等。这种王可补升为四角、六角王。补升前他们有的带领军队出征,有的代表单于入汉朝献或充任侍子,有的还可到各地视察。在四角、六角王属下,也有一批挛辊氏贵族任职。
异姓大臣主要指呼衍氏、须卜氏、兰氏、丘林氏四大贵族在单于庭和四角、六角王任职者,官职最高的为左、右骨都侯,次为左、右尸逐骨都侯。骨都的原意不明,其性质具有辅佐之意,类以汉朝的左、右相和大臣。这四大贵族在单于庭中不能充任王位,只能协助单于和诸王处理政事,但也有王号。此王号不是单于庭行政管辖制下的王号,而是各贵族自己的部落王号,如呼衍王、须卜王、析兰王、丘林王等。此四部都有自己的居地,“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四部王又属单于挛鞮氏的左、右方王将管辖。
四大族王下,随着占领地区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也分列诸王,如呼衍王弟任伊秩訾王,伊秩訾王又分左右,但性质与单于下的左右王不同,仅仅是在四大贵族内部行使权力。还有大当户、大且渠等官职。当户、且渠分大的和一般的。一般的当户、且渠,仅仅是降服部落的小目头,位置很低,但大当户、大且渠就不同了。《汉书·匈奴传》记:壶衍鞮单于颛渠阏氏之父和其弟先后为左大且渠,后者都隆奇与颛渠阏氏谋,立右贤主屠耆堂为单于,废前单于之子稽侯珊。这种大且渠并非一般降服部落的头目,而是四大贵族中的氏族头目。这种人原先在本族中地位不很高,但是一旦女子得宠为单于所幸后,他们就在单于政权中发挥作用,甚至参与单于的废立,所以称大当户、大且渠。又如新莽时,须卜当任右骨都侯,其子奢为大且渠,代表单于奉命至塞下迎接汉使,这与须卜居次有关。唯犁是大当户,曾参与呼揭王自立为单于的活动,这种行动是一般当户不能参加的。可见大当户、大且渠多属于皇亲国戚,是四大贵族中直接与单于结亲的小氏族或者说是家族头目。
四大贵族在单于庭任职品级最高的为左、右骨都侯。此左、右似乎也有惯例。新莽时,右伊秩訾王呼虚訾任单于庭左骨都侯,此伊秩訾王呼卢訾正是左伊秩訾王的亲属,左伊秩訾王是呼衍王的弟弟。左伊秩訾王归汉后,右伊秩訾王担任了左骨都侯。与此同时,右骨都侯为王昭君女婿须卜当担任,须卜氏为右,所以任匈奴右骨都侯。
四大贵族不仅占有土地、人民,而且拥有部队。《匈奴列传》将左、右骨都侯置于二十四长之中,二十四长各拥有军队,立号“万骑”,下置千长、百长等,都是军事性编制。握衍朐鞮单于篡位后,奥鞬(即“挛鞮”别译)贵人不服、共立原奥键王子为王,与俱东徙,“单于遣右丞相将万骑往击之。”此右丞相即右骨都侯。新莽时,单于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人云中益寿塞”,也说明骨都侯拥有军队。东汉时,四大贵族不论担任骨都侯的或不担任骨都侯的,大都拥有为数不少的兵力。
东汉时,出现“五骨都侯”之说,即韩氏骨都侯、当于骨都侯、呼衍骨都侯、郎氏骨都侯和栗籍骨都侯。韩氏骨都侯,姚薇元认为是匈奴单于右谷蠡王之后裔破六韩常的后代,此说未必可信。匈奴中韩氏久已有之,《汉书·霍去病传》:“骠骑将军去病率师……历度难侯,济弓卢,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弓卢,晋灼注:水名。《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分册标在今克鲁伦河。此韩王所在位于今克鲁伦河东北,当是这一带的一个部落王。此部与挛辊氏关系密切,所以东汉初曾为骨都侯。当于为须卜之后裔,王昭君女当于居次从须卜氏族中分出的部落,仍属须卜氏。呼衍骨都侯为呼衍氏后裔,原来就是贵族。郎氏骨都侯的“郎”与“兰”音相近,为贵族兰氏之别译。只有栗籍骨都侯的来历不明,尚待考证。
四大贵族的地位虽然同是贵族,但略有区别。《南匈奴传》记:“呼衍氏为左,兰氏、须卜氏为右。”匈奴俗左上、右下,所以呼衍氏的位置在须卜氏、兰氏之上。左、右骨都侯的地位也是如此,左骨都侯常操纵于呼衍氏之手,说明在单于庭中任职,呼衍氏的地位高于其他氏族。更为明显的是单于阏氏的地位。单于所自出的挛鞮氏虽然与呼衍氏、须卜氏、兰氏、丘林氏互为婚姻,但单于的阏氏是很多的,冒顿单于即位前,“自射其爱妻”一,“予东胡”妻一,即位后阏氏就更多。呼韩邪单于稽侯珊即位前曾娶乌禅幕女为妻,即位后又娶妻多人,有颛渠阏氏、大阏氏、宁胡阏氏、“它阏氏”等。诸阏氏之中以颛渠阏氏和大阏氏地位最贵,就是以汉王朝为后盾的宁胡阏氏王昭君也不能与其相比。而颛渠阏氏和大阏氏都是呼衍王之女,这样,呼衍氏在匈奴国家的地位自然高于其他贵族。颛渠阏氏和大阏氏不仅可以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影响单于,而且在关键时刻可以参与单于的废立。颛渠、大阏氏在单于的庭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除其子女拥有一定权势外,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母家氏族的支持。呼衍氏所居住的地方自然条件优越,原来就同挛鞮氏关系密切,西汉时期虽有几次失败,但不如须卜氏、析兰氏败得那样惨,霍去病、赵破奴于元狩二年对此二部的打击相当沉重,以后很长时间才恢复元气,所以呼衍氏势力始终在其他氏族之上。呼衍氏族支持单于颛渠阏氏,反过来,单于和阏氏又支持呼衍氏,因此,呼衍氏保持了氏族力量的优势,居于较高的地位。
四大贵族之间尽管有矛盾,有斗争,但由于同挛鞮氏都保持婚姻关系,属于同一血亲集团,是匈奴国家的统治阶级,在这根本利害关系相一致的前提下,为了维护匈奴奴隶制国家的统治就要不断调整矛盾,发挥在统治机构中的作用。就是在分裂时期,比较稳定和维持时间较长的分裂政权,它的统治集团也不是一个或两个氏族构成,基本上仍是由原五大氏族分裂后组成,每个政权中的核心,基本上还是五大族血亲集团成员。东汉初,匈奴分为南北两大政权,南匈奴政权中有五大贵族成员,北部单于下也是如此。呼衍氏居左,在单于庭东方,北单于西迁后,在蒲类海(哈密地区)北部又形成了一个以呼衍王为首的呼衍势力集团,还有须卜氏、析兰氏、丘林氏部落,共同支持北单于政权。可见,五大贵族各自可以分裂,但组建起来的国家政权仍然是分裂后的五大贵族构成,这是他们根本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
三、核心血亲集团外的婚姻关系
除构成核心血亲集团的婚姻关系外,单于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挛鞮氏还与其他部落联婚结成更广泛的关系网,借以加强匈奴奴隶制政权的统治。不过这种联婚与前者不同。第一,它不是固定的、经常的,联婚后不能改变各自的政治地位,被联婚者不能成为国中名族。第二,这种联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于政权征服和奴役其他部落后,为了进行奴役和统治,娶这些部落首领之妇女为妻妾,其中包括单于、诸王将。这类妻妾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人质性质,另外还具有联系、笼络的目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分析早期家庭和婚姻关系问题时说过,“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不是个人的意愿。”用这句话来分析匈奴国的后一种婚姻关系,问题就看得更清楚。
《匈奴列传》记:冒顿单于初立,时东胡强盛,“使使谓冒顿,欲得单于一阏氏。冒顿:奈何与人邻国,爱一女子乎?遂取所爱阏氏予东胡。”可见,匈奴国家在它强盛以前,就利用结婚这种“政治的行为”来麻痹、笼络对方,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匈奴国家强盛起来后,这种婚姻关系得到很大发展。西汉文帝初年,单于使右贤王西击月氏,右贤王从上郡以北出兵,不仅在很短的时间内消灭了统治河西走廊地区的月氏,还“定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二十六国”,使之处于匈奴统治之下。在这样辽阔的土地上,民族成分又极为复杂,右贤王要靠自己的兵力(最多不过数万人)来维持统治,是根本不可能的。为了进行统治,匈奴国家一方面把核心血亲集团的成员须卜氏、析兰氏的部分力量西迁,控制河西走廊东部,另外就是在被统治部落中与部落头人联婚,达到统治的目的。
《汉书·霍去病传》记:元狩二年,“骠骑将军率戎士逾乌,讨速濮,涉狐奴,历五王国,几获单于子。”又记:“济居延,遂臻小月氏,攻祁连山,扬武乎得,得单于单桓、酋涂王,及相国、都尉以众降下者二千五百人,捷首虏三万二百,获五王、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被俘虏的王、王母、王子,是河西走廊地区匈奴统治下的部落首领及其家属,而“单于子”和“单于阏氏”则是单于家属。单于庭在代郡、云中郡以北,为何其家属在河西?这种情况,只能作这样的分析,单于子是单于派往这个地区行使统治权的官员,或者就是十大王中之一;而单于阏氏则是该地区的一些部落首领将自己之女嫁给单于,此时回来省亲者。单于通过这种政治行为,把休屠、浑邪等许多被统治部落紧紧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
这种联姻关系,在对乌孙的统治中表现得尤其突出。乌孙为西域大国,汉文帝初年被匈奴征服,但始终与匈奴存在矛盾,武帝时就“不肯复朝事匈奴”。元狩四年(前119年),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至乌孙,后来乌孙王提出“愿得尚汉女公主,为昆弟”的请求。汉朝政府在积极进行准备的时候,匈奴闻讯也不敢落后,当汉朝使臣送江都王建女细君公主至乌孙时,匈奴也将其女送到,乌孙王将匈奴女封为左夫人,细君公主为右夫人,匈奴女位在汉公主之上。匈奴以武力为后盾,又通过左夫人作用控制乌孙王,使汉朝与乌孙关系的发展受到很大阻碍。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四十多年,直至汉宣帝本始二年(前72年),汉朝在乌孙的再三请求下,与乌孙合兵共击匈奴,使匈奴遭到惨败,才最后结束了匈奴利用联姻对乌孙的控制。